离婚与单位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0:21:59 198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不会到单位调查,但如果离婚纠纷涉及单位,则人民法院会依法到单位调查。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后,会依法进行庭审前的核实工作。具体应核实什么内容,应该根据双方的诉讼内容来决定。如果涉及到当事人隐私范围,法院必须到其单位进行核实。

离婚怎么去法院起诉呢

离婚起诉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离婚上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所。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所、工作单位、授权范围以及与原告的关系。主要陈述婚姻状况、离婚原因和诉讼要求。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离婚的法律区别
    一、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离婚的法律区别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离婚的法律区别: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2.夫妻关系是法定的,同居关系不是;3.夫妻关系一夫一妻制,同居则不一定;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则归各自所有。二、同居关系下如何认定共同债务同居关系下认定共同债务: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3.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三、同居是否违法会被定性为重婚罪吗同居一般是不算重婚罪的,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
    2023-11-02
    222人看过
  • 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是什么关系
    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存在的关系:1、单产业法人本身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2、多产业法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建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认定为产业活动单位。一、房产居间服务是什么意思房地产居间是房地产经纪人员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一种房地产经纪行为。具体是指经纪人员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行为。由于房地产业的业务具有内容丰富、手续繁杂、涉及面广等特点,决定了房地产居间活动对房地产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成为房地产市场中不可缺少的经营活动。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居间业务量不断提高。为了适应这种市场的需求,不同内容的房地产居间活动也逐步发展成为专业化操作的相对独立的工作领域,如房地产买卖居间、房地产租赁居间、房地产抵押居间、房地产投资居间等。二、进城务工人员是什么意思进城务
    2023-06-26
    57人看过
  • 小时工与用人单位什么关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所谓的钟点工和小时工,依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样的用工方式可概括为非全日制用工,这种用工模式下,劳动者与他们所服务的雇主之间发生的是一种劳动法律上公认的劳动关系。具体来说,非全日制用工主要表现为以小时报酬作为基本薪酬计算标准,而劳动者在其服务的用人单位每天的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个小时,一周累计工作时间也不得超越24小时的使用员工方式。同时,作为雇佣及被雇佣两方的当事人,他们可以通过口头协商的方式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即双方所达成的书面意思表示),并且在任何一方需要废止用工合同时,有权随时通过书面或者口头方式通知另一方从而终止合同。在特定情况下暂停或结束非全日制用工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不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
    2024-04-30
    157人看过
  •  探讨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在范围、主体地位、生产资料占有状况和权利义务实现途径等方面存在差异。雇佣关系范围广泛,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而劳动关系范围较窄,仅限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雇佣关系强调成果之给付,而劳动关系则强调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过程。但两者权利义务只决定于劳动的成果,不涉及实现劳动过程问题。从范围来看,雇佣关系主体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而劳动关系主体则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用工单位。2、从主体地位来看,雇佣关系主体地位平等,而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从属性。3、从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来看,雇佣关系中,雇工一般占有生产资料,而劳动关系中,用工一方是生产资料的代表者或所有者,劳动者本身不占有生产资料。4、从权利义务实现途径来看,雇佣关系强调成果之给付,而劳动关系则强调劳动者与
    2023-11-09
    429人看过
  • 彩礼在婚姻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彩礼是否为婚后共同财产,应该根据是婚前获取得还是婚后获得。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婚前房婚后公证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婚前房婚后公证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婚前房产婚后归夫妻双方所有并办理了公证手续的,那么按照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财产协议婚后也没有变更产权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
    2023-07-18
    308人看过
  • 集体户口与单位的关系
    1、持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的证明,请求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入证明。再到原单位户口管理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同时注销户口,然后回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2、自己单位必须给出具接收证明:拿着单位给出具的接收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去,让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给出具准迁入证明。3、拿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准迁入证明,到原来高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来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就行了。太仓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太仓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3、具有大专学
    2023-07-13
    190人看过
  • 农民工雇佣关系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一、农民工雇佣关系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5.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农民工雇佣关系工伤怎么赔是正确的雇佣关系工伤如下赔是正确的: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停工留薪期工资;5.以及成人身损害赔偿的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其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本人
    2023-12-28
    463人看过
  • 反诉与同一法律关系的联系是什么?
    是的。本诉不是与反诉同一法律关系的,法院不受理反诉请求,告知被告另行起诉。被告提出反诉的,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需要基于相同的法律关系或者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诉讼请求基于相同的事实。如反诉与本诉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与本诉事实无关联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告知被告另行起诉处理。反诉一般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以原诉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与原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藉以达到抵销、动摇或吞并原诉的目的。反诉的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6)提起的期限。反诉实质要件:1、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2、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反诉一定要普通程序吗案件简易程序反诉后会不会转为普通
    2023-07-22
    484人看过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什么关系
    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什么关系联系:1.合作关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中是合作关系。建设单位提供资金和监督,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双方需要密切配合,共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2.共同目标:虽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责不同,但他们的共同目标是完成高质量的建筑工程。他们需要相互协作,共同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二、如何选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1.了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信誉:查看他们的资质证书、业绩记录和客户评价,确保他们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经验和能力。2.对比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报价:比较不同单位的价格,并考虑其合理性。不要只关注价格,还要考虑质量和服务等因素。3.了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验:了解他们过去完成的项目类型、规模和复杂度,以及他们对项目的理解和规划能力。4.考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团队实力:了解他们的技术团队、项目管理团队和施工队伍的实力,以
    2024-01-27
    132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是否是单一法律关系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一、赠与合同撤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如何行使1、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需要满足的条件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
    2023-03-08
    387人看过
  •  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权责关系
    施工方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而施工总承包方则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总称谓,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其他相应的资质。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是业主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或施工合作体,负责施工任务的管理。而单位则是业主的委托管理单位,劳务施工队则是由业主选定的,属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收取的费用自然属于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管理费。区别: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仅负责具体的施工任务,并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方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以确保其具备施工能力。建设项目总承包方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任务中的几个任务。建设项目总承包方除具有施工资质外,还要有相应的其他资质。2、关系:施工方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总称谓,可能是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施工任务执行方或仅仅提供施工劳务的参与方。但是一般说的施工方就是施工总承包方。3、施工总承包: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
    2023-10-17
    459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法律地位与遗嘱的关系
    赠与合同有见证人遗嘱不能推翻。推翻遗嘱的条件:1、看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种要件;2、看遗嘱是否是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3、看遗嘱是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赠与合同是公平合同,很难推翻公证合同。除非有证据证明公证合同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否则很难找到突破。政府能否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政府能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2023-07-03
    227人看过
  • 编制与单位是劳动关系吗?
    一般不是。在编就是在编制之内,编制和没编制的区别:事业编都是签合同的,但是这是聘用合同,其决定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人事关系,所以其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合同工签的是劳动合同,与单位确定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024-04-20
    410人看过
  • 单位犯罪关系到单位什么人
    单位犯罪关系,单位犯罪是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实施犯罪行为,有决策者和实行者,单位成员不一定都有犯罪意图,我国宪法都有单位犯罪实施双罚制,也就是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处罚,单位犯罪具有法定性,为单位谋取利益实施危害社会不履行法定义务,从而构成单位犯罪。一、该如何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构成要件来确定,具体内容如下:一、犯罪的客体是指犯罪行为侵犯的、中国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二、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活动的客观事实特征,包括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后果及其因果关系等。三、犯罪的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者单位。第一,关于自然人,刑法规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第二,关于单位犯罪主体,是指为牟取单位的非法利益,由单位负责人或者经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实施了《刑法》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023-03-19
    41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权属单位与总是什么法律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
      权属单位分二类,一类是子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等,属独立的企业法人;一类是分公司,或分支或直属机构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子公司,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法人,与总公司之间是互相独立的。是指集团企业中的总公司或者母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这些公司本身是独立的法人。与总公司之间是独立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内部或外设机构。是指集团公司的直属分支
    • 勘察单位与设计单位是什么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勘察单位,是指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和岩土工程等工作的单位。勘察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的目标,查明并分析、评价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作条件,编制建设项目所需的勘察文件,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设计单位,是指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等工作的单位。设计是依据建设项目的目标,对其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
    • 本人与单位什么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劳动者的职责从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 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存在什么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7
      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主要存在以下关系: 1、多产业法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 2、单产业法人本身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等。 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建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认定为产业活动单位。
    • 起诉离婚与用人单位有关系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5
      无需通知用人单位起诉离婚。但是需要核实双方的单位。离婚诉讼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因此起诉离婚不需要通知单位,如果双方申请,法院甚至可能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