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如何纠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8 08:23:50 311 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意识到自身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存在误差,其有权通过作出另一份裁决来予以纠正。

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应的裁决书,如果主任级别以上的官员认为确实存在误差并需要重新处理,他们应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对于经过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后重新处理的争议事情,将由该委员会负责终止原先裁决的执行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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