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法是在学习法律过程中经常使用的方法之一,通过将;两种相似的法律规定见对比,不仅可以加深我们的印象,也能促进我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是较为相似,但又存在着明显区别的两种不同的罪名,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异同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呢?
一、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第二,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第三,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帐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在挪用公款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在帐面上留下痕迹,甚至会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举动,因而通过查账能够发现公款被挪用的事实。
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相同点有哪些?
1、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
3、犯罪对象都是国家的财产。
4、主观上都是明知的,都是为了个人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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