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公司为施工单位承担的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22:12:42 326 人看过

个人挂靠公司承接工程,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双方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企业的资质证书。

一、没有合同怎么证明承包关系

没有合同证明承包关系,可以通过考勤记录、工资表、电话录音、货物件数、单价、总金额,送货单,还有私人老板亲笔签等作为证据来证明。

双方没有合同,可能是承揽关系,也可能是雇佣关系。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的建筑工程合同出现哪些情形会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下列情况的,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进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三、建设工程一方合同的无效情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被挂靠单位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吗
    被挂靠单位侵权责任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一、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哪些?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责原则。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主要情形有:(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者适用过错推定;(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建
    2023-04-03
    204人看过
  • 挂靠单位与车主的责任如何承担划分
    2008年6月18日晚9时左右,王某驾驶大货车,将在路边行走的金某撞伤。事故发生后,经查明,王某所驾驶的大货车挂靠在XX运输公司,王某每年向该公司上缴管理费2600元。金某遂把王某及XX运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521832.6万元。法律分析本案案情并不复杂,经过交警认定,王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但在审理过程中,关于王某和XX运输公司的责任划分,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由王某负赔偿责任,XX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由王某负赔偿责任,XX运输公司承担垫付责任。交通事故律师观点应当由挂靠者王某负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XX运输公司负垫付责任,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023-06-13
    86人看过
  • 被挂靠单位对外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各地高院观点】《北京高院民商事案件解答五》规定:在建筑行业的挂靠经营中,挂靠者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被挂靠者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合同相对人同时起诉挂靠者和被挂靠者的,如果合同相对人对于挂靠事实不明知,由挂靠者与被挂靠者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如果合同相对人对于挂靠事实明知,首先由挂靠者承担责任,被挂靠者承担补充的民事责任。合同相对人只起诉被挂靠者的,被挂靠者对外应先行承担民事责任。在被挂靠者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内,被挂靠者对挂靠者享有追偿权。《江苏高院意见》规定: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履行该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江苏高院指南》规定:施工企业仍应对挂靠的实际承包人在工程项目上的行为负责,实务中目前普遍的做法是施工企业与挂靠的实际承包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福建高院解答》规定: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
    2023-04-23
    7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的责任:(一)对上游发包方民事责任的承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逾期交付工程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生纠纷,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二)对下游第三方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谁的行为,谁负责”的民法基本理论,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引起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挂靠人承担。但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的履行能力一般强于挂靠人,挂靠人对外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时情况较为复杂,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外如何承担责任,要根据挂靠经营的情况不同区别对待。一、资质挂靠如何举报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可以去建筑工程部门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二、挂靠车
    2023-06-25
    243人看过
  • 挂靠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工伤的认定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常常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劳动关系的认定成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焦点。同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有争议时,人民法院也不得径直以事实不清为由,判决撤销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而应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事实依法进行审查。附: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因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导致合同无效,应认定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二、口头约定代替书面劳动合同的;三、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终止或续订合同而延续劳动关系的;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了“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件或已填写“登记表”、“报名表”,允许或默认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工作的;五、试用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既不解聘,又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合同的。
    2023-06-14
    460人看过
  • 挂靠施工能否要求发包方承担责任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被挂靠人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对方,理应承担民事责任,而挂靠人是工程的实际施工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应对发包方承担民事责任。一、建筑公司挂靠合法吗不合法,《建筑法》第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禁止挂靠行为。因此,建筑公司挂靠是不合法的。建筑公司挂靠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2、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3、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订立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如果建设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还与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二、挂靠项目协议的内容挂靠对内涉及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外涉及与上游发包单位的施工合同关系以及与下游材料商、农民工等第三方形成的买卖、劳动用工等其他法律关系。因为挂
    2023-06-20
    339人看过
  • 车辆挂靠公司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车辆挂靠公司承担连带侵权责任。首先我国法律是不允许挂靠,从事相关运输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的但是现实中这种情形又很常见,为了打击这种违法行为,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货车刹车失灵乘客跳车身亡,车辆挂靠公司有责任吗路上行驶的货车刹车失灵,乘客吓得从车上跳下,结果倒地受伤后不幸身亡。在案件处理时死者家属与货车司机等出现了争议:是该货车司机担责还是由乘客自己承担民事责任死者属于“车上乘客”还是“第三者”3月25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司机李某担全责,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车上责任险(乘客)范围内赔偿1万元,由车辆所有人广西某物流公司、车辆挂靠人郭某、货车司机李某连带赔偿57万元。2015年1月22日,李某驾驶一辆中型自卸货车搭乘周某从上思县南屏乡运载速生桉木往县城方向行驶,当行至某岔路路段时,
    2023-08-04
    333人看过
  • 违约责任可否要求挂靠公司承担
    挂靠人以挂靠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挂靠人出现违约后,由于合同是被挂靠公司签订的,所以相对人可以向挂靠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一、如何认定挂靠行为审判实践中,可以结合下列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挂靠:(1)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财务管理关系的;(2)挂靠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
    2023-03-24
    47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有资质公司公司应否对挂靠者承担连带责任
    一、建筑工程挂靠有资质公司2010年7月初,被告曹某某承包某市某局旧楼改造工程,因被告曹某某没有建筑资质,将该承包项目挂靠在某市某某建筑工程公司,吴某某与吴某合伙承包曹某某的人工费工程。某市某某建筑工程公司根据自己以往承担项目挂靠经验,为避免同挂靠单位产生财务纠纷,与曹某某签订了一份“某市某局项目部(指曹某某承包的工程项目部)是财务独立的项目部,某市某某建筑工程公司授权时,相互间不发生任何财务关系”的协议。吴某某与吴某合伙承包曹某某的人工费工程后,二被告雇佣原告娄某某参加旧楼改造工作。2010年7月22日,原告娄某某在四楼顶部蹲着砌女儿墙时,起身与力工刘某推砖的手推车相撞,导致原告娄某某从四楼顶部掉到二楼平台,又从二楼平台掉到地下。原告娄某某被及时送到医院抢救无生命危险,后被法医鉴定为:腰椎骨折,右踝关距骨、跟骨骨折。伤残程度为拾级,伤后医疗终结时间为贰个月。2011年1月6日,原告娄某某
    2023-06-12
    34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和挂靠单位责任划分
    被挂靠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强于挂靠人,挂靠施工表面看来只有三方当事人,但在具体个案中,应依法理顺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利益关系。就是他们之间的责任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就按照谁过错谁担责的原则。建筑工程的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其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因此也被成为房屋建筑工程。故此,桥梁、水利枢纽、铁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与房屋建筑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属于建筑工程范畴。建筑工程的常用工具瓦工常用的操作工具:瓦刀,拉拉车,砂浆机,马凳,钢卷尺,铁锹等;木工常用工具;手锯,钉锤,电锯,电刨,自制推刨等;钢筋工常用工具;绑扎勾,弯曲机,对焊机,电焊机、切断机等;砼工:振动棒;垂直运输
    2023-06-15
    391人看过
  • 挂靠公司应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吗
    一、挂靠公司应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吗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挂靠机动车侵权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机动车挂靠的方式所谓机动车挂靠是指人们在使用机动车参与交通活动时,拥有机动车的产权或使用权,但无机动车的车籍权。其方式一般分为车辆部分挂靠、车辆全部挂靠和指示性车辆挂靠。(一)车辆部分挂靠:指的是只拥有车辆的使用权。一般通过合同的形式予以固定,由机动车使用者出资购买车辆的使用权,在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接受机动车产权和车籍权拥有者的支配和生产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二)车辆全部挂靠:指的是只拥有车辆的产权和使用权。它的固定形式是由车辆使用者,用全部资金购置车辆,套用他人的户名登记车籍。车辆全部挂靠的机动
    2023-04-20
    139人看过
  •  偷工减料,施工单位需承担哪些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操作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对于直接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的人员,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一线施工人员以及工程施工的直接指挥人或幕后操纵者(老板)也都有可能成为担责主体。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得到保障。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例如削减材料用量,则很可能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需要负主要责任。一线施工人员,工程施工的直接指挥人或幕后操纵者(老板)都有可能成为担责主体。 施 工 单 位 的 责 任 : 严 格 执 行 规 范 , 确 保 工 程 质 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坚持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建立质量责任
    2023-09-13
    421人看过
  • 挂靠单位是受益者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挂靠是指由个人或者个人合伙出资购买车辆,但为了服从管理部门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要求,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从事运输经营的活动。对外而言,挂靠人是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对内而言,被挂靠人向挂靠人提供的是一种资质等级,车辆的真正所有人实属挂靠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规定,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在诉讼中应为共同诉讼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的复函》规定,被挂靠单位从挂靠车辆运营中取得利益的,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一、车辆挂靠公司是否合法车辆挂靠公司在一定条件下需以单位的名义进行经营才是合法的。车辆挂靠,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根据法律规定,以
    2023-03-13
    498人看过
  •  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中承担的法律责任
    该段内容讲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的责任和风险。如果挂靠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可能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同时,如果挂靠人与下游的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那么这些责任应由挂靠人承担。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如果挂靠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可能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2.如果挂靠人与下游的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那么这些责任应由挂靠人承担。 建 筑 工 程 挂 靠 责 任 承 担建筑工程挂靠责任承担的法律分析如下:建筑工程挂靠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由第三人施工,而第三人并不具备承包资格的行为。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挂靠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
    2023-09-04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被挂靠单位要对挂靠人施工行为承担责任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31
      被挂靠单位是否应对挂靠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转包、购买施工材料等行为承担责任,主要看挂靠人是以谁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 1.如果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不能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2.如果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的,一般应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但实际施工人或者
    • 施工单位挂靠是否对挂靠人承担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9
      1.如果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转包合同与购销合同,求被挂靠单位不承担合同责任。 2.如果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将签订转包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原则上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但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 被挂靠单位的施工人要承担责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1
      1.如果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转包合同与购销合同,求被挂靠单位不承担合同责任。 2.如果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将签订转包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原则上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但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 挂靠单位承担工伤赔偿是挂靠公司承担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6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当然,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责任赔偿后,有权向挂靠的个人追偿。
    • 挂靠单位工作受伤谁承担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9
      根据最高院工伤的司法解释规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这意味着,工伤责任应当由被挂靠的单位承当工伤保险责任,被挂靠的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挂靠的个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