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范围条款的修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9:56:13 383 人看过

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

免责条款有哪些?

铁路运输中发生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造成的;

2、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

3、受害人不听从值守人员劝阻或者无视禁行警示信号、标志硬行通过铁路平交道口、人行过道,或者沿铁路线路纵向行走,或者在铁路线路上坐卧,造成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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