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股东的股东有哪些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9:10:35 363 人看过

1.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2.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资未到位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按其实际出资额与应出资额的差额分担责任。

一、公司注销债务清算有哪些情况

公司注销债务清算的情况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出资不足,即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不符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标准要求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符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的,股东应当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当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实质股东只有一人,其余股东只有名义股东或虚拟股东的,公司实质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未出资需承担债务吗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要承担债务。《公司法解释(二)》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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