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执行条件有哪些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01:40:17 469 人看过

不适用死刑的几种情形如下: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死刑不适用对象

(一)未成年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1)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

(3)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4)在羁押期间已经怀孕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不应适用死刑。

(5)不能为了满足判处死刑而强制怀孕的被告人做人工流产。

(二)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

(1)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而非犯罪的时候。所以,即使犯罪的时候不满75周岁,但只要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原则上就不能判处死刑。

(2)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通常指以暴力方式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致人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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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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