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用地期满后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23:57 493 人看过

1、什么是商品房和住宅?

对于商品房和住宅,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既可以用作店面,也可以用作房屋(既可以用作商品房,也可以用作住宅)。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房子,产权是同一个人。

一般来说,开发商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后,原有的商业、综合、住宅等土地规划性质不能改变。但针对市场的不同需求,开发商可以做出不同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的产品。例如,在商业性质的土地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物业,或在住宅性质的土地建设产品定位为商业物业。虽然买受人取得的产权证仍然是原土地使用权证,但买受人可以将该房产用于其他用途。

其中,在商业用地上建设住宅是因为近两年严格禁止协议出让土地。实行招拍挂后,住宅供应量大大减少,稀缺性增加。之后,开发商开始采用新的方式在住宅用地上建设办公用房,这就是购房者熟悉的“商品房”。

由于全国有小部分地区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将普通住宅用于商品房,工商部门已开始停止办理非商品房或商品房的工商登记手续。而商品房,用来注册公司也没问题,有的地区甚至允许从事经营活动。二是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根据中国法律,土地产权属于国家。人们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是房地产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可分为以下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证为准。土地期满后的处理土地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个人只能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1。土地使用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外,应予以批准。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缴纳土地使用费。这样,您的财产所有权将继续。当然,破败建筑的拆除不是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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