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房屋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09:20:40 291 人看过

房屋居住权是指房主根据房屋性能实际使用房屋。非房屋所有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合同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把房子租给别人使用,不失去房子的所有权。房屋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居住权的设立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或者合同约定。

国家永久居住权什么意思

国家永久居住权是你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永久居住权也就是绿卡。绿卡一词源自美国,因其永久居民身份证(卡)是浅绿色的,所以简称‘绿卡’。理论上可以同时拥有几个国家的永久居住权。

但每个国家对永久居民都有每年内要住够多长时间的限制,如果住不够,就说明没有意图要在这里永久居住,那么那个国家就有权利取消你的永久居住权,也就是吊销绿卡,所以实际上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以上绿卡,是不现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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