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生活护理费的基本赔偿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09:40:11 278 人看过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一、工伤判伤计算方法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农民工工伤 怎么处理与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5、停工留薪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护理费。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三、枣庄工伤7级,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工伤鉴定七级除会赔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外,还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还可以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住院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月数;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月数;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月数。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工伤期间需要停工治疗,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为七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支付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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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7日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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