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赔偿数额有所差异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9:40:53 446 人看过

不同地区的赔偿金额会有所不同。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按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支持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次性死亡补贴标准20倍。

辞退赔偿金额扣税吗

根据现行个税政策,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设区的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不同案件、不同地区、不同律师收费有差异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一、按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
    2023-03-27
    5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基数差额赔偿有时效吗
    一、工伤保险基数差额赔偿有时效吗涉及到保险合同的纷争,诉讼时效应严格遵守3年之期的规定,从受害人和相关责任人得知自身权益遭受损害的那一刻开始算起。倘若保险合同存在争议,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实际履行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发起诉讼前,需要提交详细而完整的民事诉状,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民事诉状中应包含以下重要内容:原告及被告的基础身份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其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充分的证据及其出处,证人的名字和居住地址。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须满足以下几个特定条件:原告需是与本案争议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企业或社会团体;需要明确的被告方;要有明确且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同时,该案件还需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
    2024-07-23
    249人看过
  • 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对不同地区是否有差异
    一、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对不同地区是否有差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地区存在差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各地都有地方标准,但是,具体执行的时候,一般都是一事一议,一个拆迁项目、一个补偿标准。针对不同的被拆迁对象,区别对待。而且实际补偿都是单独协商。至于其合法性,当然存在质疑。遇到拆迁问题,当事人可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信息公开。二、被征收的土地如何补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
    2023-08-20
    437人看过
  • 赔付金额远超内地两地赔偿制度差异大
    据悉,近日香港证监会宣布起诉具有强大央企背景的中信股份,为4500名前中信泰富中小投资者索赔,这是香港市场第一次将大型蓝筹公司作为索赔对象。专家认为,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香港和内地在虚假陈述赔偿制度设计上的诸多差异和相同点。异:涉案人数金额巨大港证监会有权追偿首先,香港虚假陈述索赔涉及的投资者人数和金额远超内地。据香港证监局披露,符合赔偿条件的中信泰富股票投资者高达4500名,这些投资者当初购买中信富泰股票支付的金额超过19亿港元,香港证监会通过法庭要求回复原状或赔偿。这意味着,如果回复原状,中信股份需要支付19亿港元的成本。这样的虚假陈述成本与内地相比,简直不可思议。比较最近10年以来的内地虚假陈述案例,参加索赔股民超过1000人的案件寥寥无几。截至目前,只包括已经结案的东方电子案和正在广州中院审理的佛山照明案,其他多数案件仅仅上百人或者几十人,甚至没有股民加入股票诉讼,获赔金额能达100
    2023-06-06
    363人看过
  • 社保在不同地区的参保差异
    1.参保人同时存续两个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且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2.对于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两个地方同时交社保会有什么影响对个人影响是不会得到两份养老金,现在只认一个社保账户,两地缴纳在一个账户中也是可以的。由于目前全国社保并没有联网,当地社保局没有办法知道参保人在外地有没有参保,所以出现有很多参保人同时在两地参保社保,但是要注意的是,缴纳两份社保不代表可以同时享受两份待遇,最后享受待遇时,只能享受一份待遇。同时缴纳两地社保,养老保险
    2023-07-03
    381人看过
  • 工伤等级不同,赔偿金额有所不同吗?
    十级伤残有以下赔偿: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十级鉴定有什么标准工伤鉴定十级标准如下: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注:2为平
    2023-07-12
    322人看过
  •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在不同地区是否有差别?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一级工伤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2、二级工伤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5个月
    2023-07-06
    414人看过
  • 赔偿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怎么进行赔偿?
    一、赔偿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怎么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对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
    2024-01-30
    146人看过
  • 离婚彩礼退还:不同地区的差异
    刚结婚离婚彩礼不一定要退。法律规定对于已经结婚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没有以上情形,法院是不支持退还彩礼的。双方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结婚半年,然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要退彩礼。男女双方已经结婚半年了,正常情况下,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即使离婚请求是女方提出的,但是男方有正当理由,并且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女方应当按照男方的请求,将彩礼退还。男女双方结婚半年后,女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彩礼是否退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男方有正当理由的,才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023-07-02
    116人看过
  • 了解不同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差异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实行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居民房屋以及附属资产属个人所有,按照市场标准补偿给被拆迁农民。眉山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
    2023-07-02
    194人看过
  • 合作医疗在不同地区的报销有何差异?
    合作医疗外地报销和本地报销是一样的。按照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基本保险的待遇标准应当一样,所以其报销比例以及报销方式应当采取相同的政策。为了方便个人跨地区就业,个人的医疗保险应当随着本人的转移而转移,因此在外地也可以正常报销医保。生四胎合作医疗能报销吗生四胎合作医疗不能报销。1、现在只开放了三胎政策,四胎还是超生,超生就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和法规,所以所产生的一切医疗费用都由当事人自负,保险是不予报销的;2、我国只全面放开三胎政策,并没有放开生育,第四胎是绝对不允许生育的,也办不到准生证的,一旦生育第四胎,肯定会受到处罚的。医保的报销范围为:1、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包括普通门诊报销、大病报销和特殊门诊报销;2、职工医保的报销范围: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等,个人账户可直接支付普通门诊、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3
    2023-07-07
    486人看过
  • 盗窃所需赔偿的数额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盗窃犯罪的被告人对盗窃造成的财物损失直接给被害人经济赔偿。盗窃案的财产损失被害人不能在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告人盗窃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追缴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盗窃罪积极赔偿损失是会从轻处罚的,如果在量刑完后再赔偿损失是不会从轻处罚了。盗窃罪侵犯是占有权。十级伤残赔偿是多少对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情形,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若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职工依法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的是占有权
    2023-07-04
    97人看过
  • 工伤赔偿是否应该按照公司规模不同而有所差异?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是不是一定要评残需要的。工伤评残的具体程序如下: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2023-06-30
    463人看过
  • 工伤赔偿在不同地区是否存在差别
    一、工伤赔偿在不同地区是否存在差别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还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二、如何计算工伤赔偿金额工伤赔偿的数额需要根据伤情进行支付。1.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
    2023-08-10
    32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赔偿基数上有差异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因工资和工伤缴费基数不用,造成最后的赔偿数额不同。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以下几个反面:医药费;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3.护理费;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5.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工伤一次性赔偿是已本人工资为基数的,所以工资数额不同,赔偿金数额也不同。
    • 个人各地缴纳额度有差异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各地社会平均工资就有差异,社保缴费基数就是来源于社会平均工资,因此各地社保缴费基数就不一样,缴费基数不一样缴费额度就有差异。
    • 不赔偿异地差价属于非法侵占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6
      赚取差价只要不违反特定经营禁止的赚取差价行为是合法的,不属于非法侵占。非法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 不同地区的结婚年龄差异情况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7-03
      1.在“补充规定”中既规定结婚年龄,又明确提出提倡晚婚。这是多数自治地方的做法。例如:1982年施行的《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规定:“提倡晚婚,实行计划生育”。自1984年1月起试行的《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变通规定》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1985年批准试行的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定
    • 所与有何差异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监护权、抚养权的含义(1)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2)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二、监护权与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