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是否应被视为遗产的组成部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5 06:08:00 93 人看过

一、征地补偿费是否应被视为遗产的组成部分

征地补偿费不应被视为遗产的组成部分。

遗产应为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的财产,例如合法收入、受赠财产、文物、图书资料、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等。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属于遗产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征地补偿费由谁付

征地补偿费由国家支付,具体由实行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放。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等予以公告。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三、征地补偿款的项目

征地补偿款包括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补偿款应自征地前足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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