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和回避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8:45:03 238 人看过

一、管辖权异议

1、概念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2、管辖权异议的主体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

多数观点认为只有被告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

3、管辖权异议的客体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指在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也即在运用哪些管辖规则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该法院无管辖权。

管辖规则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实践中,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多数是针对地域管辖,对此,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根据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函》,其态度表明级别管辖亦为管辖权异议的客体。而对于裁定管辖能否成为管辖权异议的客体,理论上则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二、回避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管辖权异议和回避制度都是诉讼法中的概念,它们都是程序法的重要构成,作为法院审理案件之前和过程中分别设定的制度,它们给予了当事人充分的处分空间和意思表达渠道。管辖权异议应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法院需在15天内作出决定;而回避一般需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法院需在三天内作出决定。时间的上的限制是需要大家充分注意的哦,为了不影响审判的公正性和程序的公正,在法定期限之后提出的申请一般是不受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一、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模板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中国公司,住所地:负责人:职务。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中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二、填写说明1、标题。可写为撤回管辖异议书或者撤回案件管辖异议书或者撤回管辖权异议书。2、申请人和负责人。本文书的当事人,法律没有做出严格的界定。应当说,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他们诉讼代理人都有异议权或者委托授权的异议权。3、填写申请事项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被告提出反诉的案件,可在本诉称谓后用括号注明其反诉称谓。如: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告)。(2)当
    2023-04-13
    187人看过
  • 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申请人中国XXXXXX浙江省分*司,住所地杭州市XXXX坊XXX栋XXX楼。负责人:XXXX峰,职务总经理。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黄山市XXX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XXXX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此致黄山市XXXX人民法院申请人:中国XXXX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司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2023-04-27
    354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一、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因原告在起诉时总是向自己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因此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很少。但这并不等于原告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二、管辖权异议的程序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应裁定驳回。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确定该案件的管辖
    2023-04-30
    474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案件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案件是指诉讼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在答辩期内提出对管辖权的异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予以处理的案件。一、管辖权异议拖了一年了一般情况下,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还有10天的上诉期;然后一审法院会批量向二审法院移送案卷,二审法院审理期限是33天;如果维持裁定,再将案卷移送回一审法院。1、基层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有多名被告的案件中,只有部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般只需对提出的异议理由进行审查。对部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进行裁定,其效力同样作用于其他当事人。2、一审期间,经审查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应当在三日内征询原告意见,原告同意将案件移送的,应当记明笔录,次日作出移送裁定(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原告不同意
    2023-04-10
    280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案件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案件是指诉讼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在答辩期内提出对管辖权的异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予以处理的案件。正是由于原告在起诉时有可能利用自己诉讼发起者的优势规避法律,选择向最有利于自己的法院起诉,而在立案审查阶段,法官仅仅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这种对案件管辖权的判断不能使法院完全将自己无权管辖的案件排除在外,在受理案件后发现管辖错误是在所难免的,因此,法律规定被告在合理期限内有权提出不服该院管辖的主张和意见。此类案件在当事人法律意识愈来愈强的今天越来越多,该制度所反映出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一、刑事案件中管辖权异议的案件时如何处理的?级别管辖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具体包括:(1)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这里仅有犯罪性质的要求而没有罪刑轻重的要求;(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
    2023-03-22
    490人看过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案件?
    管辖权异议案件是指诉讼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在答辩期内提出对管辖权的异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予以处理的案件。一、管辖权异议在被告应辩期届满前提出是否合理管辖权异议在被告应辩期届满前提出是合理的。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二、提出管辖异议的期限为多久?提出管辖异议的审查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被告的答辩期为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三、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当事人还有权从什么时候起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
    2023-04-05
    396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管辖权异议和回避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9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回避是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
    • 管辖权异议和回避有什么内容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4
      所谓管辖权异议和回避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多数观点认为只有被告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或者先知管辖权异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11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的其无管辖权的意见或者主张。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 (1)异议提出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2)异议的对象或者内容是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3)受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4)管辖权异议只能向第—审人民法院提出; (5)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即在收到起诉状副本
    • 管辖权异议复议是怎么回事?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管辖权异议复议,根据第七条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人民法院发现其没有级别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第九条对于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裁定,当事人未提出上诉,但受移送的上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依职权裁定撤销。
    • 管辖权异议复议是怎么回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8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的管辖权异议复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所以,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提起上诉而不是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