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申请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24:06 318 人看过

申请人

或代理人

机构名称

(中文)

(英文)

法人代表

中文名

英文名

机构性质

投资方

名称(中英文)

注册地

出资额

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

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机构人数

获证人数

申请

业务范围

随附材料:

□办公地点、检验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检测条件及技术能力材料

□质量管理体系认可文件

□从事检验鉴定经历证明及材料

□投资方资信证明、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

□验资报告

□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声明:

申请人对申请表及其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验资相关文章
  • 进出口商品抽样检验方式
    抽样工作是一项既细致又繁重的任务,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情况复杂,有时一批商品数量很大达几万吨,有的为了充分利用仓库密集堆垛,有的散装商品采取露天存放等等,都给抽样工作带来困难。为了切实保证抽样工作的质量,同时又要便利对外贸易,必须针对不同商品的不同情况,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抽样方式,才能较好地完成抽样任务。行之有效的抽样方式有:(1)登轮抽样。进口大宗商品,如散装粮谷、铁矿砂等,采取在卸货过程中登轮抽样的办法,可随卸货进度,按一定的比例,抽到各个部位的代表性样品,然后经过混和、粉碎、缩分,取得代表性的检验样品。(2)甩包抽样。例如进口橡胶,数量很大,按规定以10%抽样,采取在卸货过程中,每卸10包甩留1包,供抽样用,既使抽样工作便利,又能保证样品的代表性。(3)翻垛抽样。出口商品在仓库中密集堆垛,难于在不同部位抽样时,如有条件应进行适当翻垛,然后进行抽样,这个方式要多花一定的劳力。(4)出厂、
    2023-04-24
    96人看过
  •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简介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必不可少的和十分必要的。在旧中国,虽然在上海、上海等地建有检验机构,但实际上,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和签证权被国外的公证行代理所垄断。解放后,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在对外贸易部内设立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商检机构和检验工作。1954年1月,政务院颁布了《输出输入进出口商品检验暂行条例》,此条例一直沿用至198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止。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并于当年8月1日起实施。在过去的四十多年里,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得到了稳步加强,检验机构逐步完善,检验技术逐步现代化。在国家商检局统一管理下,在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主要港口和主要进出口商品集散地成立了商检局及其分支机构。现
    2023-04-24
    478人看过
  • 检验检疫机构如何确保进出口化妆品的安全
    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化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对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过程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措施。并且以企业自律为主,强调制造商或进出口商对产品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对进出口化妆品进行安全卫生、质量、包装、标识的检验,对化妆品的标签实行审核制度,要求产品标签标识的信息完整,使消费者易于了解产品信息。管理模式以监督管理工作为主,检验工作为辅,并开展化妆品的分类管理工作。通过在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推行建立GMP、ISO、HACCP等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出口产品的安全。为提高通关速度,满足出口贸易量快速增长的需求,检验检疫机构不断改变检验监管模式,把工作重心前移,在生产过程控制安全卫生质量,把安全卫生隐患控制在加工过程。此外,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化妆品进口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指导企业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确保进出口化
    2023-06-05
    74人看过
  • 国家商检局关于下发《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和《出口机电仪商品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发布文号:国检检〔1992〕295号各直属商检局:为进一步落实《商检法》,加强进出口机床检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国家商检局于六月二十五日至六月二十九日在福建漳州召开了“全国进出口机床检验工人会议”。现将会议通过的《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附件一)和《出口机电仪商品检验管理规定》(附件二)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国家商检局。附件:一、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二、出口机电仪商品检验管理规定附件一: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口机床的检验,确保进口机床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有关法规,结合进口机床检验工作的特点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口机床,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检验,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第三条进口机床
    2023-06-05
    425人看过
  • 信用证的商品检验条款也是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依据?
    出口商品检验,外贸合同是重要的检验依据,但信用证是外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也是出口商品的一项重要检验依据。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即开证银行授权卖方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货运单据,到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所以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方式。条件是出口方(卖方)提供的一切货运单据,要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要求,就可据以向出口地的通知行办理结汇;通知行将一切单据航寄国外开证行,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即付款给通知行。信用证中有关的条款,一般都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开列,如果两者不一致,卖方有权提请国外买方进行修改,如不对外修改,就必须按照信用证条款履行。信用证中有关的商品检验条款,同样是出口商品检验时重要的检验依据。因此,外贸经营企业在接到信用证时,必须要进行证同核对,就是对信用
    2023-04-24
    77人看过
  •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与检疫的重要性
    商品检验,又称货物检验,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卖方交付的货物或拟交付的合同规定的货物进行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等方面的检验,同时还包括根据一国法律或政府法令的规定进行的卫生、安全、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条件的检验以及动植物病虫害检疫。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是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保证买卖双方顺利履行合同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买卖双方身处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彼此相隔千山万水,难以当面交接货;并且商品要经过长途运输,途中可能还会多次装卸,难免会发生货物短损残缺甚至灭失等问题,尤其是在凭单证交接货物的象征性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等问题更容易产生争议,而这也会涉及发货人、运输部门、装卸部门、保险公司等多方面的责任。因此,为了明确责任的归属,查明货损的原因和程度,避免纠纷或出现争议后能够妥善解决,就
    2023-06-06
    464人看过
  • 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政处罚
    一、正确认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特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幅度之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依据法定程序作出裁决的一种权力。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处罚种类的可选择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或者擅自销售、使用应当申请进口验证而未申请的进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没收违法所得和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属于自由裁量范围,应当根据违法事实,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等实施处罚。2.处罚额度的伸缩性。如《商检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擅自出口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或者擅自出口应当申请出口验证而未申请的出口商品的,
    2023-06-06
    82人看过
  • 我国如何进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我国如何进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商检机构进行抽样检验,经过商检验合格后签发证书。商品检验的内容和依据是什么?国际贸易商品检验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一、商品检验的内容和依据商检法规定,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检验的依据主要以买卖合同(包括信用证)中所规定的有关条款为准。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程序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4个环节:1、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报验时需填写报验申请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工作项目和要求,同时提交对外所签买卖合同,成交小样及其他必要的资料。2、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抽样时,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标本)供检验之用。3
    2023-06-06
    328人看过
  • 202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设立条件
    (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指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等公证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需要依法设置的检验机构;另一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其他单位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此外,还有一类检验机构属于社会中介组织性质的,它们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依法独立承担产品质量检验任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是,对产品是否合格或者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的监督检验。法定检验机构提供的检验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是判明产品是否合格以及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依据。(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设立的条件1.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是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的与其承担的检验
    2024-04-06
    480人看过
  • 国家商检局关于将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和劳动人事部、国家商检局劳人锅〔1985〕4号文件关于“一切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必须经过检验的规定”,现将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的锅炉压力容器具体品种通知如下,自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请认真做好法定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凡在今年十二月一日前由生产厂交外贸部门的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商品,口岸商检局可免验加盖放行章。超此期限者,外贸经营单位需持产地商检局合格检定单向口岸商检局换证放行。附件: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的锅炉压力容器具体品种表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的锅炉压力容器具体品种表一、出口锅炉压力容器:(一)锅炉(二)气瓶(三)槽车(四)贮运容器(五)反应容器(六)换热容器(七)分离容器以上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商品各七种。二、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一)锅炉(二)气瓶(三)槽车(四)贮运容器(五)反应容器(六)换热容器(
    2023-06-08
    368人看过
  •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有哪些工作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检疫的工作程序,主要有四个环节,即报验、抽样、检验检疫、签证放行。对外贸易关系人对应施检验的出口商品应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商品的不同情况,或派员进行抽样,或直接派员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发给不合格通知单,经返工整理后可申请一次复验,复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经检验合格的,办理签证和放行,即可报关出口。出口商品需要普惠制产地证的,在报验时应另外申请办理。对外贸易关系人对应施检验的进口商品,到货后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登记,登记后办理放行手续,据以报关提货;登记后应抓紧办理报验(也可在登记时同时办理报验)。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后,按规定发给证书或证单。不属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到货后收货用货单位应抓紧自行按规定验收,验收发现问题需对外索赔的,应及早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验。进口商品在卸货时已发现残损的,应立即向
    2023-04-24
    268人看过
  • 关于食品检验与进出口
    2008年10月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发言摘登如下:任茂东委员说,建议取消出口食品的批批检的规定,出口食品的监管应当由企业来承担,由企业负全责,不应该由政府来承担。按照现行的食品出口监管制度的规定,所有出口的食品都要做到批批检,一是没有做到,二是没有做。由于经济发展非常快,大量食品出口,根本做不到批批检。出口的食品境外引发问题,往往导致同类食品出口受到限制,并且影响了我国形象。在国际上,出口食品质量的检验由进口国或地区来负责,出口国不能承担这样的责任。因此,建议将草案第65条修改为出口食品的质量由企业来承担,由出口企业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向国务院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后,由海关放行。据了解,现在大部分国家在出口、进口食品中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的国家对进口的食品管理是很严的,但是对出口是不太过问的。毒饺子的事件是最明显的一个
    2023-06-06
    255人看过
  •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关于印发《海运进口商品残损鉴定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发布文号:国检鉴(1989)110号各地商检局:根据《海运进口商品残损鉴定办法》的有关内容,我局制定了《海运进口商品残损鉴定的有关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一日起在商检内部使用。请将本规定转发所属分支机构。附:海运进口商品残损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凡在口岸已申请残损鉴定的商品,因条件限制,不能在口岸鉴定的,口岸商检机构可办理易地鉴定手续,到货地商检机构凭口岸商检机构的易地鉴定通知单鉴定;若到货地商检机构鉴定有困难,可与口岸商检机构联系,由口岸商检机构跟踪鉴定。二、残损商品办理易地鉴定时,口岸商检机构负责下列工作:1.查核有关单证;2.验明受损商品的包装或表面残损等情况;3.初步查明致损原因;4.监督收货人或代理人接运部门修整或更换不适于继续转运的残破包装;5.及时签发易地鉴定通知单,向到货地商检机构介绍致损原因和初验情况,提供必要的单证,
    2023-06-06
    282人看过
  • 进出口商品检验将更加严格规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将于明日起正式施行。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对进出口商品和企业的管理规定也更加规范严格。新《条例》与深圳3万多家进出口企业息息相关,为此,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说,企业必须及时熟悉新《条例》内容,并应根据变化作出相应调整。更重视产品的环保、安全、诚信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修订小组核心成员之一,全程参与了《商检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据介绍,新修改的《商检法实施条例》增加完善了多项内容,包括代理报检的管理,验证管理,风险预警机制,报检检验时间、地点和检验方式,对不合格进出口商品的处理,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允许进口的旧机电等高风险商品的管理,对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的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较之原《条例》,新《商检法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产品安全、贸易诚信方面,对进出口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对于法定检验
    2023-06-06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注册资本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验资
    词条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变更验资是指注... 更多>

    #验资
    相关咨询
    • 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什么管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进口商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填制准确完备的进口商备案申请表;(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五)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六)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
    • 进口食品进口商、进口商、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哪些检验机构报检?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二)相关批准文件;(三)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四)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五)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许可证明文件;(六)进口食品应当
    • 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可以免予检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进出境的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免予检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发货人或者生产企业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免予检验。免予检验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商有关部门制定。第七条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第七条规定实施检验。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工
    • 设立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司的审批规定第10条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1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检验,需向外经贸部报送下列文件:一、地方外经贸部门或国务院部、委、局对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签署的意见;二、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项目建议书;三、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四、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五、外经贸部要求的其它文件。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委
    • 行政机关如何履行进出口商品检验职责?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2
      1、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商检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2、国家商检部门可以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或者向有关部门通报抽查检验情况。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依法对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可以对其检验的商品抽查检验。 3、进出口商品的报检人对商检机构作出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商检机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