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进出口食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0:04:47 466 人看过

发布部门: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国检检函[1994]158号

各直属商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外贸局:

为了维护与我国食品贸易相关的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顺利进行,特制定《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试行)

(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保证进出口食品贸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标签是指食品销售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销售包装容器上的一切文字、图形、符号、附签及一切说明物,是展示食品质量等综合信息的媒体。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一切进出口食品所附食品标签(以下简称进出口食品标签)的管理。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依法管理进出口食品监督检验工作的同时,负责管理进出口食品标签的登记、检验工作,并制定、发布《进出口食品所附食品标签检验管理规定》。

第五条商检机构对进出口食品标签中有关食品质量的说明内容、格式等进行登记、检验。

第六条进出口食品标签必须首先取得登记证书及批准编号,方可使用。

第七条进口食品标签必须随进口食品接受检验,未经检验,有关食品不准销售。出口食品标签必须随出口食品接受检验,未经检验合格,有关食品不准出口。

第八条进出口食品标签登记、检验工作按下列原则办理:

一、进口食品标签按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有关规定、贸易双方约定的要求进行登记、检验。

二、出口食品标签按进口国有关规定、贸易双方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检验。

第九条商检机构对进出口食品标签的检验结果作为签发进出口食品商检单证或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商检印章的依据。

第十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检机构依照《商检法》及《商检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伪造、变造、盗用食品标签登记证、印章。

二、违反本办法的其它行为。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商检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商检机构或者其上级商检机构申请复议。

第十二条国家商检局、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循私舞弊,伪造证书、检验结果或者玩忽职守,延误检验的,依照《商检法》及《商检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商检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2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我国如何进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我国如何进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商检机构进行抽样检验,经过商检验合格后签发证书。商品检验的内容和依据是什么?国际贸易商品检验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一、商品检验的内容和依据商检法规定,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检验的依据主要以买卖合同(包括信用证)中所规定的有关条款为准。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程序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4个环节:1、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报验时需填写报验申请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工作项目和要求,同时提交对外所签买卖合同,成交小样及其他必要的资料。2、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抽样时,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标本)供检验之用。3
    2023-06-06
    328人看过
  • 国家经委对外经济贸易部交通部国家商检局关于发布《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联合通知
    各有关部门:《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包装是商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做好危险货物的包装工作,对于保护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扩大外贸出口,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检验工作。附件: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经委、经贸部、交通部、国家商检局1985年5月20日颁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和监督管理,保障生产、人身和运输安全,扩大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的规定,参照《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际危规》范围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压力容器和放射性物质的包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各地商检局(以下简称商检机构),负责监督管理本地区的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工作,并办
    2023-06-08
    116人看过
  •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简介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必不可少的和十分必要的。在旧中国,虽然在上海、上海等地建有检验机构,但实际上,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和签证权被国外的公证行代理所垄断。解放后,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在对外贸易部内设立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商检机构和检验工作。1954年1月,政务院颁布了《输出输入进出口商品检验暂行条例》,此条例一直沿用至198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止。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并于当年8月1日起实施。在过去的四十多年里,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得到了稳步加强,检验机构逐步完善,检验技术逐步现代化。在国家商检局统一管理下,在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主要港口和主要进出口商品集散地成立了商检局及其分支机构。现
    2023-04-24
    478人看过
  • 规范进出口商检促进外经贸发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已于2005年8月31日以国务院第447号令公布,并将于200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商检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我们全系统盼望已久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提供了更有力、更详尽的法律保障。商检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制工作的一项重大成就,也是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将对我们检验检疫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商检法和商检法实施条例施行以来,在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施检,在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对外贸易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次《商检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和颁布是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大
    2023-06-06
    200人看过
  • 国家工商局、经贸部、商业部关于加强进口商品管理的通知
    国家工商局、经贸部、商业部关于加强进口商品管理的通知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业部发布文号:工商字[1986]第266号为了加强对进口业务和进口商品的管理,制止盲目进口、违法转卖牟利的现象,现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经营进口业务,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可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办理进口业务。没有进口权的企业,不得对外洽谈进口业务。二、经批准有进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开展进口业务中,要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进口商品,要在品种、质量上严格把关,并须经过商检,否则不准销售使用。对盲目进口、销售冒牌和伪劣商品的企业,一经发现,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员的责任。三、广东、福建两省进口的国家限制进口的二十四种商品(包括成套散件和组装件),要运出广东、福建两省,按国务院国发[1985]1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属广
    2023-06-05
    153人看过
  • 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试行)
    (1992年4月1日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局发布)第一条为适应边境贸易的发展,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维护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边境小额贸易、边境民间贸易、边民互市贸易和边境地区的地方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工作。第三条商检机构依法对边境贸易中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范围:一、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以下简称《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二、涉及安全卫生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和出口动物产品检疫;三、边境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商品;四、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验的商品。第四条商检机构对未列入本办法第三条一、二、三款应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可进行抽查检验。第五条商检机构在受理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报
    2023-06-05
    488人看过
  •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
    (1987年1月27日发布)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依法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凡符合《规定》第二条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经确认和考核领取证明后,都可享受《规定》中的有关优惠待遇。第二条凡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确认为产品出口企业:一、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是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二、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包括企业自行出口,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及其它方式出口),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全部产品的产值总额50%以上;三、当年实现营业外汇收支平衡或有余(计算公式为:年末外汇收支余额=上年结转余额十本年实现营业外汇收入—本年营业外汇支出)。第三条符合第二条规定的产品出口企业,凡当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企业全部产品的产值总额70%以上的,经年度考
    2023-06-06
    492人看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中国运输机械进出口公司等十一家企业获得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中国运输机械进出口公司等十一家企业获得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发布文号:[2000]外经贸机电函字第42号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机电办,各招标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1999])外经贸机电发第599号),现将中国运输机械进出口公司等11家获得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等级的公司名单予以公布。特此通知。附件:如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二000年七月六日附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企业名单一、可从事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和其它国际招标采购业务,具有与国外中标厂商签订招标项下合同进出口经营权的甲级资格企业(有效期三年)。中国运输机械进出口公司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可从事利用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的乙级资格
    2023-06-07
    275人看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成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
    发文单位:外经贸部文号:[1996]外经贸人发第83号发布日期:1996-2-27执行日期:1996-2-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各总公司,各工贸公司: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部成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为我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在我部领导下,负责为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外经贸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提供一个适应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技术应用的网络环境;由我部授权传递进出口贸易单证,传递政府贸易文件;提供网上EDI、电子商务和经贸信息服务;出具各类信息的传递证明等。具体职责为:(一)负责外经贸行业电子贸易网络的建设和运行,开展各类电子商务及电信增值服务业务。(二)负责政府授权的各类文件、法规、外贸单证的网上电子信息交换及服务。(三)承担
    2023-04-25
    342人看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中国出口产品在国外发生的反倾销案件的应诉规定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文号:第一条为维护我国生产和出口企业的合法利益,保持我国出口产品的市场,做好出口产品在国外发生的反倾销案件的应诉工作,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下称外经贸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当中国出口产品在国外被控倾销时,应诉人应为:(1)在调查期间内向指控国或地区出口(包括转口)被控产品的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和(2)生产第(1)款所指出口产品的企业。第三条各进出口商会或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商会或协会)等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的应诉工作,并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当被控倾销产品只有少数企业生产或出品时,商会或协会可以指定其中一个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对外应诉。但商会或协会应随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建立必要的档案。第四条当某一产品被控倾销后,商会或协会应及时在《国际商报》上发布通知,应诉人应立即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外经贸委)和有关商会或
    2023-06-05
    231人看过
  •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105种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
    本报讯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新一批进口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共有105种洋货上黑榜。其中包括5批次宜家薯片,因发现酸价超标被销毁;还有3批次欧缇诗护肤品因细菌总数超标被退货。质检总局信息显示,从瑞典进口的宜家原味薯片、酸奶油洋葱薯片共5个批次,酸价超标。酸价超标就是平常所说的有哈喇味,表明食品不够新鲜,有腐败变质的迹象。记者发现,宜家薯片还曾经出现在今年5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名单中。另外,从捷克进口的3批欧缇诗护肤品包括金盏花脸部修护乳、薰衣草晚霜、玫瑰护手霜,都发现细菌总数超标。质检总局强调,这些不合格批次食品、化妆品都是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做他用处理,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2023-06-07
    143人看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下进口配额机电产品有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1]第3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23号令》,特制定《关于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下进口配额机电产品有关事项的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关于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下进口配额机电产品有关事项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下进口属于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的相关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现将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下进口属于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本规定所称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系指联合国各机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等机构对我国提供的无偿援助配额机电产品的项目,
    2023-06-05
    212人看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口药品分包装出厂检验问题的
    发文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食药监办[2009]26号发布日期:2009-3-18执行日期:2009-3-18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美能检验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苏食药监安〔2009〕2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进口药品分包装是指药品已在境外完成最终制剂生产过程,在境内由大包装规格改为小包装规格,或者对已完成内包装的药品进行外包装、放置说明书、粘贴标签等。包装后产品的检验与进口检验执行同一药品标准。鉴于进口药品分包装产品是按进口药品管理,《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是法定检验报告,药品质量保证责任应由境外制药厂商承担,对已完成内包装的制剂进行分包装前,分包装企业应同境外制药厂商商定出厂检验方式,严格保证药品质量,但无需对外出具药品检验报告书。二、分包装产品批号原则上应与相应进口产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检验的批
    2023-06-07
    129人看过
  • 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政处罚
    一、正确认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特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幅度之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依据法定程序作出裁决的一种权力。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处罚种类的可选择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或者擅自销售、使用应当申请进口验证而未申请的进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没收违法所得和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属于自由裁量范围,应当根据违法事实,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等实施处罚。2.处罚额度的伸缩性。如《商检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擅自出口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或者擅自出口应当申请出口验证而未申请的出口商品的,
    2023-06-06
    8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什么管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进口商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填制准确完备的进口商备案申请表;(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五)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六)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
    • 进出口商品出口的法检目录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9
      进出口商品出口的法检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涉及工业品的一百五十八个海关商品编码的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境检验检疫监管;取消涉及烟草的四个海关商品编码的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境检验检疫监管,仅实施出境检验检疫监管。
    • 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查要求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实施检验。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进口商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
    • 对检验以外的进口商品,如何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8
      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口商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口商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验证不合格的,参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发现进口商品质量不合格或者残损、短缺,申请出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其他检验机构应当在检验后及时出证。
    • 出口食品检验条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产地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及时通报检验检疫情况等信息。出境粮食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者电子转单有效期内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查验。按照出境货物换证查验相关规定,出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境粮食实施口岸查验,重点检查货证是否相符、是否感染有害生物等。查验合格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凭产地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者电子转单,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