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8:24:52 222 人看过

1、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2)涉外民事纠纷;

(3)知识产权纠纷;

(4)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5)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了哪些

1.管辖

2.回避

3.诉讼参加人

4.证据

5.期间和送达

6.调解

7.保全和先予执行

8.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9.诉讼费用

10.第一审普通程序

11.简易程序

12.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13.公益诉讼

14.第三人撤销之诉

15.执行异议之诉

16.第二审程序

17.特别程序

18.审判监督程序

19.督促程序

20.公示催告程序

21.执行程序

22.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23.附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易程序有哪些特点适用于民事诉讼案件?
    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包括:1、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2、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的,虽不符合前一项规定,但由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交通事故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吗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吗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有下列情形的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用简易程序处理:(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情形包括(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1、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4
    2023-07-12
    35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与刑事案件在法律程序中有哪些不同?
    本文介绍了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处理的差异和法律适用情况。民事诉讼主要针对民事案件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而刑事案件则处理犯罪分子的刑法问题,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等。因此,在处理方式和程序上存在差异。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处理的是不同的案件。这意味着,这两种案件在处理方式和程序上存在差异。民事诉讼主要是针对民事案件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结,而刑事案件是处理犯罪分子的刑法问题;第二,二者适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诉讼主要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而刑事案件主要适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等。 刑事案件与民事诉讼的区别刑事案件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在涉及法律关系、诉讼程序、法律适用的原则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刑事案件主要是指因犯罪行为而引发的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审判、判决等环节。在刑事案件中,法律适用原则是
    2023-08-23
    16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不适用调解的案件
    一、刑事诉讼法不适用调解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 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二、刑事诉讼法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管辖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二)辩护与代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人民陪审员,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是,上述人员系
    2022-03-12
    319人看过
  • 民诉中诉讼小额诉讼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一、民诉中诉讼小额诉讼程序的流程是什么民诉中诉讼小额诉讼程序的流程具体如下: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3.起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4.排期开庭,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5.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6.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二、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有哪些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具体如下: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2.涉外案件;3.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4.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5.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6.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三、小额诉讼的程序的起诉状怎么写小额诉讼的程序的起诉状需要包括如下内容:1.原告的姓名
    2023-11-26
    312人看过
  • 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吗
    目前暂无发回重审简易程序规定,因为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是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对于上诉案件,如果是原判决、裁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则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原判决裁定事实错误或者法律适用错误,二审法院则会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裁定。如果原判事实不清,会撤销原判,要么发回重审要么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如果是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则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是否可以上诉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可以上诉。有下列情形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被起诉的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案件涉及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披露案件。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二、上诉离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起诉离婚一般3-6个月左右能判下来。一
    2023-03-25
    429人看过
  • 小额诉讼程序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小额诉讼程序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小额诉讼程序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小额诉讼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二、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第一,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第二,案
    2023-04-14
    162人看过
  •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当事人不服咋办?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是啥?
    一、小额诉讼案件是一审终审制的,当事人不服该怎么办?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比如案件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来判决、裁定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又或者之前认定事实的证据是伪造的、未经质证等。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形?不适用于哪些情形?当事人选择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受理费可以减半收取,同时基层法院对小额案件速裁速调,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一般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审结。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是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下面第1点到第12点,这些都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1、当事人起诉时候,被告下落不明的。2、案件要发回重审的。3、原告或者被告一方人数众多的。4、案件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5、案件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6、第三人起
    2023-06-08
    39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不能调解
    一、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不能调解1、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二、法庭调解和判决的区别在哪关于法庭调解和判决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二)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调解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且协议的
    2023-06-17
    270人看过
  • 新民事诉讼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适用
    一、关于该程序的案件管辖该程序是指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经人民调解组织或其他依法成立的具有调解功能的组织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调解协议中选择当事人住所地、调解协议履行地、调解协议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并达成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人民法院管辖。新《民事诉讼法》吸收了上述两个文件的宗旨,明确规定由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司法确认案件的受理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应该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另一方表示同意的,视为共同提出申请。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然,当事人提出确认申请可以采
    2023-04-27
    139人看过
  • 司法解释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涉外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第一,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第二,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事实涉外,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第三,诉讼标的物涉外,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是如何的1、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是行政诉讼没有进行规定的可以请求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涉外行政诉讼的具体规定有: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法律其他规定。2、法律依据:《行
    2023-07-06
    31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小额程序规定
    为了简化操作流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出庭作证可以采用简便方式;其次,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限时,可以当庭审理;最后,可以灵活地确定开庭时间,实行一审终审制。为了使操作流程更加简化,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我们可以采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出庭作证;其次,如果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限,我们就可以在当庭审理;最后,我们可以灵活地确定开庭时间。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制。 一 审 终 审 制 : 民 事 诉 讼 小 额 诉 讼 程 序 的 核 心 规 定一审终审制是民事诉讼小额诉讼程序的核心规定之一。这意味着在小额诉讼程序中,一审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审理终结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这一规定保障了小额诉讼程序的快速、高效进行,使当事人能够快速解决小额纠纷,同时也保证了一审法院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一审终审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不尽如人意、原告滥
    2023-09-02
    425人看过
  • 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解释
    一、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解释(2015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5次会议、2015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第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第三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
    2021-10-08
    474人看过
  • 司法解释如何影响民事诉讼法的适用时间
    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该司法解释共分23章552条,是最高法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也是参与起草部门、人员最多的司法解释,从2015年2月4日起正式施行。对案件已经完成的管辖和送达等事项的效力、诉前保全措施规定的新旧衔接适用、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规定的新旧衔接适用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法院受理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理解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民事诉讼法的适用主体,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二是,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其中财产关系是指基于物质财富关系而形成的相互关系,如基于债权、物权、知识产权而形成的相互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人们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
    2023-07-04
    172人看过
  • 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可以适用的一种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审理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小额诉讼程序的简便性贯穿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简化证据调查程序,甚至不需要庭审笔录。判决形式化要求较低,只需要向双方宣布结果而不需要说明判决理由。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是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
    2023-05-07
    320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哪些案件,哪些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审理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2015年2月4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 (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 (五)银行
    •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9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一般民事案件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
      第一,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
    • 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案件类型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19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案件类型有因民法典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等五种类型。
    • 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的诉讼法律适用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0
      1.第一,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