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法律保护有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2:50:57 343 人看过

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以非歧视性的方式进行,并按照被征收投资的市场价值及时给予补偿。外国投资者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取得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对币种、数额以及汇入、汇出的频次等进行限制。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和香港、澳门、台湾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汇出。

律师补充:

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下同)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需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信息的,应当限定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内,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与履行职责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触有关材料、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依法需要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信息的,应当对信息中含有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处理,防止泄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以非歧视性的方式进行,并按照被征收投资的市场价值及时给予补偿。外国投资者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通知
    发证部门:海关总署,发证文号:蜀水[2000]642号,广东省分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直属海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经公布,第十六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中西部地区投资,外资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低于25%的,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如下:1。根据上述暂行规定,经批准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注)营业执照的中西部地区被投资公司,只要符合《海关总署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税字[1997]1062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蜀水[1999]791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转发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通知》(蜀水[2000]426号),可向当地海关申请享受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税收优惠。2、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纳入减免税管理体
    2023-05-07
    320人看过
  • 关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现公布《关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了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现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交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9号令)作出如下补充规定:一、自2004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西部地区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客运业务。二、自2004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货运业务。三、自2004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经营香港、澳门至内地各省、市、自治区的货运“直通车”业务。四、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从事货运
    2023-06-08
    228人看过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汉、成都、西安、广州、珠海、汕头市外经贸委:1994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有闫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4]第305号),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内,如确有正当理由,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且不侵犯2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缩小生产规模、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申请,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由原登记机关核准后,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该通知的上述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申请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有关规定及程序通知如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一)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
    2023-06-06
    52人看过
  • 投资者该如何投资商铺投资有一定规律可偱
    购买商铺,作为一种有效的投资手段,一直以来都为广大投资者所关注。如何选择合适而具有升值潜力的商铺,却见智见仁。其实,投资商业地产,除开投资者本身直觉和经验的判断,一定的专业知识也是成功投资的支撑。在形形色色的商业地产中,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投资小型商铺,首当其冲要考虑所选地区域性商业气氛是否浓烈。如人口密集度与结构、日均人流量、消费能力、商业设施网点数及结构、配套设施等。一般来说,商业圈半径在250-500米之内为核心圈层,而与公共交通线路相连通的城镇区域为影响圈层。不同的商圈层性质及发展程度,会直接影响未来店面的收益水平和场地租金,特别是已经形成特种购物环境的商业街,最为抢手。另外,政府对未来商业中心规划动向也是投资者值得关注的参考因素。相比股市,投资小型商铺收益多、风险少。
    2023-06-10
    5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此外,在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利润分配、职工就业等方面享有与合资企业同等的自主权外商投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征收,并给予相应补偿。在这种情况下,特殊情况一般指战争或战争条件。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外商投资企业国有化。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征税是有条件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商投资企业征税,但征税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给予相应的补偿。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国际惯例,既保护了国家主权,又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保障了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了投资风险,在中国创造良好、安全的投资环境任何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不得向外商投资企
    2023-05-07
    428人看过
  • 外商投资法律顾问如何选
    企业如何选择一个满意、称职的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使之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呢?一、千万不要选了假律师我国对于律师的管理是十分严格和规范的,因而执业律师一般在提供法律服务时都是比较审慎和自律的,但如果不是真正的律师,即百姓所说的“黑律师”则难以受到有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因此,建议企业在选择律师时,首先要对拟聘用者的身份进行审查。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而且每年还须进行年检注册。因而,未取得律师资格、或取得资格未取得执业证书,或取得执业证书当年未注册者,均不能以律师身份执业。根据司法部的规定,执业律师的名片上必须加印律师执业证号码,因此,从名片上,您即可对其身份做一次审核。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法律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是有明显区别的,法律事务所是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其从业人员无需通过全国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其持有的证件是法律工作者证,因而
    2023-06-28
    8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在东道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受东道国法律的管辖,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都是中国的法律主体;凡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为了依法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管理和监督。为了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分别规定,国家对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2023-06-06
    40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规定与内资企业有区别吗?
    有。外商投资企业组织章程中明确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换方式为股东委派或股东之间协商产生的,无须提交董事会决议。一、什么是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的是指公司股东承诺向公司支付的资本额。各股东认购的出资额未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由于对公司每一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作为登记事项的不同理解,可能在具体的登记工作中会产生很大差异。二、大股东如何废掉法人对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投票比例,处理可以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定,要看大股东的股权比例是多少。除非法定代表人出现了禁止担任的情形,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50%以上投票通过的。如果大股东的股权是51%以上,可以直接提请召开股东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然后去工商局备案。
    2023-06-19
    157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法法律体系规定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
    2023-03-22
    356人看过
  • 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有何规定
    商标获得注册后,在商标有效期内,在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上,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如果发现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注册商标或者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就构成了商标侵权,销售上述商品或者为侵权行为提供侵权条件的行为也构成侵权。发生商标侵权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律师补充: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
    2023-05-06
    433人看过
  • 关于商标异议申请有何法律规定
    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一)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二)通过邮寄书件办理。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一)商标异议申请书;(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三)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律师补充: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
    2023-05-06
    317人看过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应按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执行。其主要内容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等。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应是: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审批机关在接到上述有关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增资1、企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请示(原件)2、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3、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或决议(原件)4、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5、验资报告(复印件)6、高新技术企
    2023-06-13
    134人看过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我国法律如何规定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行为,保护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之间合并或分立。公司与中国内资企业合并,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办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订立协议而归并成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是指公司接纳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纳方继续存在,加入方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
    2023-03-04
    418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投稿如何保护版权
    法律规定中投稿保护版权的方式:1、把作品底稿用特快邮递或者传真给自己或者亲朋好友邮寄一份,邮递收到后不要开封。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特快邮递和传真件可以做为法律证据。2、到各地版权局注册登记版权。3、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格的应注意事项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
    2023-06-25
    439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我国外商投资法规定的外商投资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1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该法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作为外资准入的基本制度,并且从多方面规定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平与平等待遇,保护和管理外商投资的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此基础上,一些具体的制度包括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等仍需补充完善,相
    • 法律对于涉外商标投诉是如何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关于的商标侵权事件是发生在出口商品当中,即使是在国外一些商店出现了冒用你们公司的服装商标的衣服,也可以适用我国的公司法的具体规定,如果不适用的话,可以根据国际条约在中国的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 外商投资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07
      1、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1)、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2)、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其他类似权益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
    • 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如何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0-04
      专业分析: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4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一、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做好清算期间财务管理 丁作,并接受财政机关检查监督。 二、外商投资企业按合同、章程规定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于15日内成立清 算委员会,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由企业董事、债权人代表组成 ,也可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律师参加,主管财政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派人进行监 督。 企业宣布破产,转入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