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担保的担保义务涉及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20:30:36 171 人看过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的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担保责任有哪些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连带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债务相关文章
  • 担保人债务违约,担保公司会承担哪些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担保公司债券和无担保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以有无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担保公司债券和无担保公司债券。无担保公司债券也被称为普通债券、信用债券,是以公司信用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担保公司债券是指公司对债券本息的偿还提供物的担保或人的担保的债券。担保债券按担保的方式不同又可以分为,抵押债券、担保信用债券、保证债券、设备债券等。由于担保公司债券有物或人的担保,债券本息的清偿较有保障,而无担保公司债券的清偿只能依靠公司信用,因此,各国公司法对无担保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2023-07-11
    253人看过
  • 担保人的债务责任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如果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担保,则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提供的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直接请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债权债务转让需要担保人吗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是需要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定的,合同约定不得转让,则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也不得转让。所谓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转让给他人,也可以仅转让债权的一部分。债权的转让是债的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债权人本身的变更。《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
    2023-08-15
    237人看过
  • 如何撤销公司担保函,债务担保的方式
    一、如何撤销公司担保函公司担保函如果是因欺诈、重大误解、威胁等情形出具的,公司可以向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债务担保的方式(一)保证人
    2024-01-22
    314人看过
  • 金融公司涉及哪些方面的业务
    一、金融公司涉及哪些方面的业务金融公司涉及以下方面的业务:1.融资服务:为公司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包括发行债券、股票或其他证券,提供贷款和信贷,以满足资金需求和业务扩展。2.投资银行业务:涉及公司并购、重组、资本市场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等活动,为客户提供策略咨询、财务建议和投资管理服务。3.资产管理:为公司提供投资组合管理服务,管理和增值公司的财务资产,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和其他金融工具。4.风险管理:帮助公司管理风险暴露,提供风险评估和咨询,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包括保险、衍生品交易和货币避险。5.国际贸易融资:为公司提供跨国贸易的融资解决方案,包括进出口融资、信用证服务、国际支付和汇兑等。二、注册金融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注册金融公司需要的条件有五点,分别是: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3.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
    2023-10-29
    114人看过
  •  共益债务涉及哪些方面?
    共益债务包括六方面: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未完成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未完成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共 益 债 务 有 哪 些 类 型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双务合同当事人的债务中,对待给付的债务人尚未履行的债务。共益债务的产生,是因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双务合同已
    2023-09-28
    243人看过
  • 质量担保义务中的默示担保义务有哪些分类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产品质量负责。即生产者有保证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满足对方需要的义务。此即所谓的担保义务。默示担保义务的定义:默示担保义务是指依法产生的义务。即不依或不取决于合约,而是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成为合同的一部分的义务。换言之,默示义务不需要当事人的合约,而主要是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质量担保义务中的默示担保义务分类:默示担保义务一般分为两类:(1)适销性默示担保义务:生产、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该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一般目的。即适用于通常购买该产品的目的,在所提供的说明、价格和其他方面满足合理的期望。适销性主要依据:A、有用性(一般正常人能够按该产品所具有的用途使用,如汽车、废品汽车);B、价格。(2)适用性担保(符合特殊用途的默示担保义务):生产者、销售者针对买方或用户、消费者需要产品质量达到的特殊要求或特定目的,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即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
    2023-06-14
    490人看过
  • 担保人有哪些要承担的义务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但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3、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一、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有哪些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2023-04-01
    204人看过
  • 债务债权转让能否涉及第三方担保人
    一、债务债权转让能否涉及第三方担保人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担保人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转让公司债权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1.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权根据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3.转让方与受让方依法达成协议;4.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
    2023-09-29
    326人看过
  • 担保公司股东是否有义务担任担保人?
    公司担保贷款股东承担连带偿还债务的责任。对于一个公司来说的话,如果这个公司的股东成为担保人员,他们必须要对此付出一定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担保的股东他和公司的债务之间存在着年代的关系,但也需要看公司性质。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人主要是承担什么责任?借款担保人,实际上是借款保证人,具体责任视保证合同的内容而定。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只在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其不履行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023-07-06
    204人看过
  • 哪些是债务担保?
    债务的担保方式有抵押、定金、保证、质押和留置。一、债权担保表现方式是哪些债权担保有五种表现方式。具体如下:1、定金是指卖方在合同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提前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付款的保证;2、保证是指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经济实力强、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保证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时付款,担保人应承担付款责任;3、抵押是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扣拍卖,出售价格优先受偿;4、质押是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使后者享有优先受偿债权的权利;5、留置,是指债权人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直至债务人欠的债务全部还清。二、债的担保方式包括什么债的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
    2023-03-23
    370人看过
  • 债务担保方式有哪些怎样摆脱债务担保人身份
    债务担保方式: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担保人需要对债务的履行承担担保责任,如债务到期未得到履行,担保人要代债务人承担履行义务。按担保方式不同有如下区别: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2、连带
    2024-05-08
    218人看过
  • 股东应承担担保公司债务的责任有哪些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家族型有限公司债务法定代表人有连带责任吗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以其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企业的法人代表是股东,在完成出资责任后,对企业的欠债不承担连带的责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2023-03-12
    397人看过
  • 涉及担保时如何起诉债务人
    一、涉及担保时如何起诉债务人涉及担保时如下起诉债务人:1.起诉,原告到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状;2.立案,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受理,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审理,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宣判,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二、欠钱还不起被起诉的起诉书怎么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依据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一般格式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欠款xx元;判令被告支付利息多少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4.事实与理由要写明借款发生的时间,主体,实际履行情况,对于利息和还款的相关约定
    2023-08-03
    110人看过
  •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有何义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定金不退,我该怎么办“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
    2023-03-07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公司债务
    相关咨询
    • 公司法债务担保规定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哪些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31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破产就涉及债权债务担保说明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4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担保说明根据年月日[公司注销决定(议)日]公司第届第次股东(会)[执行董事(董事会)]关于公司注销的决定(议),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公司注销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年月日[注销决定(议)日起30日内]在《报》发布了公司注销公告。截至年月日[公司注销公告日起45日后]止,公司已向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的债权人
    • 债务担保人涉及哪些法律风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2
      1、如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担保人应担责; 2、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3、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涉及债务人的合伙企业担保债务人何承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8
      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提供担保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其保证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对其保证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 债权人担保时承担哪些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9
      担保债权人的义务亦可称为主债权人的义务或担保权人的义务,它是指当担保人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侵害债权的行为[14]负有积极行为和监督的义务。债权人对此义务的违反,在影响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将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不得因为其债权由于附有担保,而对债务人所为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行为无动于衷。当债权人明知或应知债务人采取转移财产、不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违规使用借贷资金等不正当行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