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不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理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9:22:41 261 人看过

抵押权不适用返还请求权,其理由在于:

其一,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物,不会发生抵押物自抵押权人处被他人无权占有或侵夺的情形;

其二,即使抵押物被他人无权占有或侵夺,由于抵押权并非必然需要实现之权利,故抵押人一般不会因意图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而怠于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这说明,因抵押人意图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而怠于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发生几率并不高,因此,不必赋予抵押权人以抵押物返还请求权。但是,如果抵押人怠于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则抵押权人可以代位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不过,其只能请求无权占有人向抵押人返还,而不能请求向自己返还。

如何行使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

1、如果遗失物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2、遗失物被转让的,权利人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二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而非赔偿)。两种途径可否一并主张,没有明确规定。

无权占有人在返还原物时,应当恢复物的原有状态。所谓原有状态,是指原物在被占有人无权占有时的状态。但是,无权占有人已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而原物仍然受到正常损耗的除外。

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是典型的物权请求权。如果是通过拍卖的形式取得该遗失物的所有权,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遗失物被转让之后,权利人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第二种是向法院申请,请求法官原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返还原物请求权向谁主张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向谁主张1.在探讨返还原物请求权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对物的占有的物权人。这里的物权人既可以是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其他他物权人,如共有人等。2.不享有物权的人,如承租人、保管人等,即使取得了合法占有权,也不能享有此种请求权。这是因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核心在于物权的恢复,而非基于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占有权。3.对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相对人,即应向谁主张这一权利,答案是无权占有物的人。具体来说,这一相对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他必须是现在占有标的物并侵害了物权人占有的人,即现在占有人。这意味着在提出请求时,该人仍然占有标的物,包括直接占有人和间接占有人。(2)他的占有必须构成无权占有,即缺乏占有的本源,无法律和合同的依据而占有所有人的财产。二、物权人行使返还权1.物权人在其所有或有权占有的物被他人非法侵占并丧失了对物的占有时,有权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这
    2024-07-26
    62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是侵权之诉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是侵权之诉在探讨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构成侵权之诉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侵权纠纷的涵盖范围。1.侵权纠纷通常包括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类。而财产权利中,所有权是一个核心组成部分。所有权意味着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当他人的物品被侵占时,权利人要求返还原物的行为,实际上是在维护其财产权的完整性。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其财产享有全面的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自然构成了侵权纠纷。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也明确了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无论是基于过错还是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都应依法负责。综上所述,返还原物请求权确实是基于财产权受到侵害而提起的,因此它属于侵权之诉的范畴。二、生命权纠纷的侵权性质生命权纠纷无疑属于侵权纠纷的一种。侵权纠纷的范围广泛,不仅包括财产权
    2024-07-16
    224人看过
  • 不动产适用占有返还请求权吗
    此项权利的行使,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比如占有的动产被盗抢、不动产被霸占等。没有他人的积极侵夺行为则无此请求权,如借用人期限届满不返还借用物,遗失物被拾得人占有,均不能认为是侵夺占有。享有该请求权的主体既包括直接占有人也包括间接占有人,不论有无正当原权,也不论善意还是恶意,只要是被侵害的占有人都享有此权。但占有辅助人不能作为此项请求权的主体,只能以占有人的名义来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此项请求权的相对人不限于最初的侵夺者,还包括侵夺者的概括继受人。对于不具备即时取得条件的善意特定继受人,由于其不了解侵夺的事实,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和保证交易的安全的考虑,应对其已确定的占有加以保护,因而其不应作为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相对人。第一、请求权人应为占有人,非占有人即使对占有物享有合法的权源,也不能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第二、须有占有物被侵夺。侵夺,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排除占有人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第
    2023-08-11
    398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2年还是3年?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2年还是3年?诉讼时效针对的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
    2024-01-15
    275人看过
  • 如何行使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
    一、如何行使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1)如果遗失物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2)遗失物被转让的,权利人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二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而非赔偿)。两种途径可否一并主张,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行使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了三个方面,而物权人行使返还请求权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对原物的占有。而行使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要明确遗失物的获得途径,权利人才能决定是否能使用救济途径。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概念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物权人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其占有的物的请求权。一般认为,返还请求权的效力及于原物的返还、孳息的返还、返还费用的负担以及损害赔偿等问题。损害赔偿属于侵权之债问题,不在返还请求权的效力范围之内。物权人行使返还请求权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对原物的占有,为此
    2023-04-14
    134人看过
  • 占有返还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占有返还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1、物权返还请求权,旨在保护所有权,以所有权人为请求权主体,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旨在保护占有,以占有人为请求权主体。2、物权返还请求权以无权占有为要件,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3、物权返还请求权,在诉讼上行使时,原则上用一般诉讼程序,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保护贵在迅速,其程序力求简便,故其大都适用简易程序。4、物权返还请求权原则上不适用消灭时效(包括诉讼时效),或适用长期消灭时效,占有保护请求权不仅适用消灭时效,而且适用短期消灭时效,通常为一年。5、因物权返还请求权属于终局、确定性保护的请求权,主张此项请求权通常较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更为有力,但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人之物上请求权的目的与效力不同。就举证责任而言,主张占有物返还保护请求权较为有利。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对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范围,民法理论界已经达成共识的是:
    2023-04-13
    252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依质权请求返还原物的法理依据
    首先注意留置权和质权的概念: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与其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这里,由于留置权仅是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动产的权利,那么对于第三人来说,这个留置权是无谓的,因为其表征之于第三人来说仅是留置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所以当留置物被他人占有时,就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而质权既可以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质物(或者权利,下略)的占有,也可以是债权人对第三人的质物的占有。如果出现了一个第四人占有了该质物,同上理,质权的表征之于该第四人只是质权人对该质物的占有,那么当质物被这个第四人占有时,质权人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如果这个该质物
    2023-06-08
    227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可否附带合同债权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可否附带合同债权1、返还原物请求权可否附带合同债权,要结合具体情况。2、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的,如果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可以附带合同债权。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3)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二、物权请求权需要通过什么方式获得1、返还原物请求权。当物权归属不明或是否存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专门国家机关提出请求,即为物权确认请求权。2、排除妨害请求权。当所
    2023-06-17
    405人看过
  • 遗失物适用抵押权还是留置权?
    遗失物失利人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或者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因为,权利人的义务和遗失物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一、善意取得留置权的几个条件1、债权已届清偿期;2、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3、债务人对交付的动产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4、债权人不知其占有的动产不属于债务人所有。二、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1、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返还请求权基础为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或者占有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2、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须注意:若拾得人(或有关部门)通知或发布招领公告,在失主与拾得人(或有关部门)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
    2023-02-20
    68人看过
  • 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原因
    我国《票据法》第18条将可以发生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原因限定为两种:(1)因票据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主要是指超过对汇票出票人、承兑人的2年时效期限,超过对本票出票人的2年时效期限,超过对支票出票人的6个月时效期限等。但超过其他时效(如追索权、再追索权时效)或因保全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不能享有利益返还请求权。(2)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主要包括:因出票时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因更改不可更改事项、因票据金额记载不合规则、因签章不合规则、因记载不得记载事项而丧失票据权利的种种情形。
    2023-06-08
    300人看过
  • 物权返还请求权的研究目的
    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所有权人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依法要求该占有人或转得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为物上请求权之一种。在物权人的对物支配权受到侵害时,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恢复其原有权利状态的基本手段;它充分体现了物权的归一力和追及力。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回的权利答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3)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
    2023-07-04
    296人看过
  • 占有返还请求权是否适用不动产
    一、占有返还请求权是否适用不动产占有返还请求权是适用不动产。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是指基于合同关系而占用不动产或动产的占用人,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占用人未行使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其丧失的只是要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如侵占人给占用人造成损害,占用人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该规定仅是对所有权人以外的合法占用人适用,而不适用于所有权人,你的东西被侵占,侵害的是你的所有权,你在20年内,都可以行使权利,请求侵占人返还原物、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第四百五十九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占有返还请求权的条件占有返还请求权的条件如下:1.请求权人应为占有人,非占有人即使对占有物享有合
    2023-04-30
    153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房屋怎么行使
    遗失物返还请求权的期限是指除斥期限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学理名词而非法典名词,在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尚无除斥期间或预定期间的专门用语。在民法理论中,根据民事权利作用的不同,通常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除斥期间仅适用于形成权。形成权概念的建立,是法学上的一项重大发现,所谓形成权,依其至通说上的见解,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各国民法对许多形成权均设有预定期间的限制,一经届满,这些形成权即告消灭。但并非所有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限制,法律对形成权是否设定除斥期间以及期间的长短,通常以立法上的利益衡量而定。诉讼时效的客体为请求权,但也不是一切请求权均应适用诉
    2023-02-22
    417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主体可以是谁?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主体可以是谁?(一)主体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对物的占有的物权人。一方面,请求权人必须是物权人,既包括所有权人也包括他物权人,至于所有权人既可以是单独的所有人,也可以共有人;不享有物权的人(例如,承租人、保管人等)即使取得了合法占有权,也不能享有此种请求权。另一方面,物权人行使该请求权的前提必须是其所有或有权占有的物被他人非法侵占,物权人已丧失了对物的占有。在此情况下,才有必要返还。(二)相对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相对人为无权占有物的人。具体来说,请求权的相对人应符合如下条件:一是相对人必须是现在占有标的物并侵害物权人占有的人。所谓现在占有人,就是指在提出请求之时,仍然占有标的物的人。现在占有人包括直接占有人和间接占有人。物权人只有向现在占有人提出请求才能使标的物实际返还给所有人。例如,所有人甲知道乙侵夺了其财产,但乙在占有该财产以后又被丙占有。尽管所有人甲丧失占有是由
    2023-04-15
    45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返还原物请求权和占用返还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 1、物权返还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之一,是指权利人对无权占有者,可以请求返还所有物的权利。 2、所谓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指合法占有人的占有物被侵占时,可以请求侵占者返还占有物的权利。 3、物权返还请求权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性、支配性、排他性而衍生出来的一种请求权,其作用主要是使物权效力得到维护。后者是基于占有事实,如租用、借用等事实,其作用仅仅在于恢复占有人对物的占
    • 物不在了还可以用返还原物请求权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8
      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所有权人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依法要求该占有人或转得人返还原物的权利,如果是物品被损坏或者丢失,只能让对方照价赔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
    • 什么叫返还原物请求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3
      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返还原物权请求权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很多立法对此都有规定。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
    • 如何理解间接返还原物请求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3
      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返还原物权请求权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很多立法对此都有规定。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
    • 怎样解释返还原物请求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8
      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返还原物权请求权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很多立法对此都有规定。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