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追偿权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0:24:50 441 人看过

表见代理追偿权的问题

在表见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但是,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而言,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本质上仍然属于无权代理。因此,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那么在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即可以就该损失向代理人行使追偿权。

表见代理的风险如何防范

一旦发生表见代理的纠纷,就本人而言,无论自己是否有过错,承担的这一结果都不是本人所需要的,这当然就是风险;就相对人而言,因为其利益的保护一般都是通过法律救济途径来实现的,本人承担责任的程度和时间都会或多或少地有些折扣,这也不是善意相对人所希望的,因此,相对人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不强是引起表见代理的主要原因,甚至有的明知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在利益趋动下,心存侥幸,结果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表见代理的泥潭,得不偿失。因此,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是防止表见代理的关键。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之所以对本人产生法律效力,是因为在相对人尽到了一个理智商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后仍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结果。

支撑这一“理由”的表象有可能是本人的过错造成的,也有可能是行为人的过错或者故意造成的。如果是本人过错造成的表见代理,当然只能由本人去防范;如果是行为人的过错或者故意造成的,只有相对人才能控制风险,本人则是无能为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表见代理相关法律问题的学习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法律使该行为发生有权代理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对于表见代理的性质,主要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认识:1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2表见代理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3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4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
    2023-04-26
    170人看过
  • 表见代理追偿是否属于侵权纠纷
    1、表见代理进行追偿产生纠纷的,并不是属于侵权纠纷,而是属于合同纠纷。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行为人未经授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表见代理亦属于广义的无权代
    2023-02-18
    113人看过
  • 保险代位求偿权有哪些理论问题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民商法代位权制度与保险理赔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具有自身独立的法律地位。“代位”一词,源于拉丁语sbrogate,其原意为“使一人处于另一人的位置上。据考证,最早关于代位求偿权的表述是1748年英国法官一案中作出的。1877年,英国法官凯*斯在辛*森诉汤*森一案,将代位求偿权作了如下表述”当一人协定向另一人进行赔偿,在前者充分履行赔偿后,就有权承继被赔偿人可能保护自己不受损失,或为使自己从损失中得到赔偿而采取的所有方式方法“。而最早以成文法形式将代位求偿权规定下来的是英国1906年海上。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79条第1款规定:”保险人自造成损失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基于保险标的物之一切权利及赔偿请求权“。同条第二款规定:”除前项另有规定外,保险人若理赔损失之一部分,并不取得保险标的物之所有权或其残余部分之所有权,但自造成损失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起,在被保险人的损失依
    2023-04-21
    433人看过
  • 利润表编制中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如月度、季度、半年度或年度)生产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利润表是根据“收入—费用=利润”的基本关系来编制的,其具体内容取决于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及其内容,利润表项目是收入、费用和利润要素内容的具体体现。从反映企业经营资金运动的角度看,它是一种反映企业经营资金动态表现的报表,主要提供有关企业经营成果方面的信息,属于动态会计报表。利润表的主要作用是:利润表可以解释、评价和预测企业的经营成果、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企业管理人员可根据利润表作出经营决策;可根据利润表评价和考核管理人员的绩效。企业编制利润表的主要目的是将企业经营成果的信息,提供给各种报表使用者,以供他们作为决策的依据或参考。利润表编制中的错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编制营业收入中常见的错弊①租赁收入未划入营业收入。②记录伪造的收入或利用其他科目隐匿收入。③过早或推迟确认收入。④销售折扣及销售折让处
    2023-04-29
    387人看过
  • 哪些是表见代理的常见形式
    一、因表示行为而产生的表见代理本人以自己的行为明示或者默示授予他人代理权而实际上并未授予,或者明知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造成第三人误以为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本人要对相对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一)被代理人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积极作为的授权意思表示。(二)被代理人对授权表面持消极不作为的态度,即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构成表见代理。(三)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挂靠经营,从事民事活动。二、因越权行为而产生的表见代理行为人有代理权,但其代理权受到本人不同程度的限制,而相对人却并不知晓。如果,善意相对人与其进行民事行为,就构成表见代理。这就是现代代理制度中“代理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的原则。(一)本人虽对行为人的代理权作了某些限制,但未在委托授权书中说明,或者本人授予代理人一定的代理权,却事后又加以限制,而相对人并不知情。代理人不顾其限制仍按原
    2023-05-31
    172人看过
  • 担保人追偿权代理的代表人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保证责任的承担无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均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未征得债务人同意,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则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行使追偿权。在限额保证中,保证人由于只担保了部分债权,行使追偿权会影响债权人其他部分&&债权的实现,因此,债权人往往要求在担保合同上限制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保证人因实际履行、代位清偿、抵销以及财产被强制执行等使主债务归于消灭的,即可构成追偿权。如果保证人虽然履行了保证债务,但并未使债务人免除债务,则保证人不能享有追偿权。因此,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未及时通知致使债务人延期履行自己的债务的,则保证人不能享有追偿权,而只能
    2023-02-21
    128人看过
  • 探讨表见代理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
    表见代理的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如果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为的行为而不作为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第三方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应当承担责任。表见代理可分为三类:有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未越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代理权尚未终止的表象的表见代理。法律确立表见代理规则的主要意义就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与稳定,保护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而保障交易安全。对表见代理类型的研究多数学者认为,表见代理大致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1、因表示行为而产生授权表面现象之表见代理。这种类型是本人自已的行为表示授予他人代理权,或知道他人愿为其代理人而本人不作否认表示,从而须对之负授权人责任的表见代理。但相对人明知其无权代理或者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具体表现在:第一,被代理人以直接或者间接的意思表示即对表面现象有积极作为的主观态度。如以书面或口头方式直接或间接向特定的或不特定的第三人表示
    2023-07-18
    180人看过
  • 如何认识表见代理的相关法律问题?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法律使该行为发生有权代理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对于表见代理的性质,主要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认识:1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2表见代理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3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4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一、无权代理是什么广义上来说,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越权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表见代理。狭义上来说,无权代理就是指行为人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授权,但是以他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除了表见代理之外,无
    2023-03-04
    264人看过
  • 常见合并报表编制问题有哪些
    一、复杂股权结构下,长期投资及权益的抵销在财务实务里企业股权结构复杂多样,单一控股、直接控股、间接控股、交叉控股等多种形式都存在。那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集团内怎样将长期投资及权益抵销?1、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前,个别会计报表要按权益法调整长期投资。但因各公司的投资比例不同,有的可能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不同的核算方法对合并会计报表有时会产生不同的结果。2、交叉持股情况下,长期投资与权益的抵销。有时出于企业资本运作的需要或因挽救关破企业的政府行为,会出现被投资企业兼并投资企业的情况,即子公司或子公司的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投资。按通常做法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投资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相抵销,则会出现很奇怪的情形:抵销后的合并会计报表,实收资本(股本)项目只剩下母公司的实收资本数,股东列示为母公司股东。3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情况下,长期投资与权益的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数时,应如何抵销母、
    2023-04-29
    327人看过
  • 表见代表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表见代表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表见代表的法律依据:它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
    2023-06-11
    99人看过
  • 表见代理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有哪些?
    表见代理是一种极具特性的代理。一方面它有着代理的一般特征,另一方面又有着它自身独具的特点。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中,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往往与本人具有过失有关,但表见代理的成立不以本人主观上有过失为必要要件,即使本人没有过失,只要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依据,即可构成表见代理。一、表见代理认定标准1、无代理权人须以本人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和法律意义之行为,即出示能够证明自己具有代理权的授权书或声称代理本人的行为。当然这里的授权书是不真实的,否则就构成有权代理。2、无代理权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的学者认为无权代理人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代理他人办理事务一般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故不具有成立表见代理的可能。笔者认为,表见代理中并不能只确定代理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正如学者们在代理人的行为能力上形成这样的共识,即使代理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亦可以成为代
    2023-06-09
    57人看过
  •  代位追偿的垫付问题
    代位求偿是指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请求,以享有代位求偿权。成立代位求偿权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不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而是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请求。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需要自己垫付赔偿费用,而是享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2023-09-02
    440人看过
  • 表见代理需要被代理人追认吗
    如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则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该法律后果后,有权向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如第三人主张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在没有代理权这一实质特征上同于无权代理,按照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则来处理。一、无权代理合同进行追认算有效吗无权代理合同进行追认算有效。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不是代理的类型,而是具有代理表象但由于缺乏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无权代理分为广义和狭义;包括表见代理和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狭义只是指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对方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二、无权代理是否一定无效无权代理并不一定是无效的。无权代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如果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属于有效代理行为。另外如果该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属于有效行为。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
    2023-03-02
    434人看过
  • 常见的有关肖像权问题有哪些
    1、企业有权使用员工的肖像吗?回答是肯定的:没有!2、肖像权只是关照到“脸”吗?不!每当人们看到肖像时,总会联想到被记录的法律主体的人格特征,这种人格特征是人类社会中一项重要的资源,其潜在的巨大的商业价值尤为现代商业社会所重视。具有明显特征的其他身体部位的视觉形象也会让人联想到被记录的法律主体及法律主体的人格特征。因此,具有明显特征的其他身体部位的视觉也属于肖像,也在肖像权保护范围之内。是否构成“肖像”是以自然人的正面面部为中心,同时还应考试社会一般人的认知程度,予以全面综合判断。可见,判断但如果表现侧面或者其它部位,而一般熟知的人也已能够判断得出其所表现的是谁,那么该侧面或其他部位也构成“肖像”。3、集体照片中有肖像权问题吗?有。大家知道,个人的肖像之肖像权人的人格权是独立存在的,一旦被侵权,肖像权人即可依法向侵权人主张其权利。但集体肖像之肖像权却有其自身特点,集体肖像是各权利人独立肖像
    2023-06-18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表见代理追偿权的问题,表见代理的风险如何防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表见代理追偿权的问题在表见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但是,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而言,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本质上仍然属于无权代理。因此,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那么在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即可以就该损失向代理人行使追偿权。二.表见代理的风险如何防范一旦发生表见代理的纠纷,就本人而言,无论自己是否有过错,
    •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有哪些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此处采狭义。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有哪些区别第一,构成要件不同。尽管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
    • 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合同管理有哪些常见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3
      合同是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委托、投资并购、维修保养等各类合同。那么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合同管理有哪些常见问题?
    • 乙方代理表见代理的条件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9
      在订立合同中,表见代理的成立需要具备如下条件:其 一,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在此认识基础上与之订立合同。 第二,相对人必须是善意且无过失的。即相对人不知道代订合同人没有相应的代理权,相对人明知代订人为无权代理人仍与其订立合同,不构成表见代理。其 三,无权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应具备合同有效的一般条件。
    • 2022年表见代理的后果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5
      表见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 (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民法典》第152条规定的撤销权。 (2)本人(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表见代理被认定成立后,其在法律上产生的后果同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一样,即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代理人因表见代理成立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被代理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