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09:10:22 91 人看过

一、股东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作出关于转让股东的股权的决议,持有转让股权的股东本人未出席股东会,也未表示同意转让股权,股东签名为伪造的情况下,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因为股东会干涉了股东依真实意思对表决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侵害了股东的股东权益,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股东会会议中涉及的部分股东签名均被他人冒用,且未得到股东的追认,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故股东会决议无效。

2.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股权的流通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公司法赋予了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会没有通知股东股权转让事宜,没有向未接到通知的股东公开股权转让的合同内容,未接到通知的股东不了解转让股权的条件,致使其未表明对股权转让的态度,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此情形损害并剥夺了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3.违法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公司法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条款更大的自由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随意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决议对章程条款的修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决议无效。比如修改公司章程限制股东会选举权等股东权利、违反股东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的规定、违反章程修改需要2/3以上表决权的规定等,作出上述相关内容的股东会决议均为无效。

4.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享有的合法资产收益是公司红利。我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具体到资产收益,即是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的公司红利。而用于分红的利润,则是公司存续期间所有者资产权益中唯一脱离于公司经营资产之外、归于股东个人的财产权益。现实生活中,公司以补助、医疗补贴或发放实物等多种形式,通过股东会决议程序,将公司财产私分给股东的情形,常常存在于经过企业改制、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内。无论上述何种形式,均是为股东谋取利益,变相分配公司利益的行为,该行为贬损了公司的资产,使得公司资产不正当流失,侵害了公司职工的财产权益,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也可能损害了部分股东的利益。此种情形的股东会决议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

5.超越股东会职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公司的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一旦进行权力划分,则其后果是一个机构不能篡夺或者干预其他机构行使权力,故此,如果股东会超越其职权,则决议无效。比如股东会决议免收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欠款,则超越了股东会职权,在未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决议无效。再比如,如果股东会决议先给股东预设竞业禁止义务,再预设违背这项“非法”义务的赔偿金强加给股东,均是违法的,受到该决议侵害的小股东有权主张决议内容无效,不受决议的约束。

6.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中资本多数决为原则,其合理性在于根据不同的议案,形成可变性的多数派。但如果多数派股东行使表决权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多数股东信任义务原则,形成侵害少数派股东、公司或第三人利益的决议,其所作决议为滥用资本多数决的决议。故此,判断所作的决议是否滥用资本多数决的关键是衡量主张决议无效者的利益与因决议效力维持所确保的多数派股东的利益。滥用资本多数决的决议,因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违反强行法规定的行为,应认定决议无效。从实务来看,利用资本多数决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比如要求某类股东撤回部分出资,减少其持股比例;或者擅自增资,损害小股东的利益;或者违反同股同权原则。当然,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可以作为股东会决议无效类型的兜底条款。

二、股东会决议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会决议相关文章
  • 在什么情况下股东会失去资格
    1、股东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资格?1、所持股份已转让
    2023-03-24
    339人看过
  • 股东决议异议是否会导致股东决议无效?
    一、股东决议异议是否会导致股东决议无效?股东决议异议可能会导致股东决议无效,公司在设立之后,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会设立法人,在法人的存续期间,若需要变更,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通过董事会的决议之后,才能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023-05-02
    18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逮捕决定书会无效?
    并非是检察院自主做出的逮捕决定书就会无效,对于公安机关提出逮捕请求,检察院必须要经过认真的审核之后才能做出决定,若是在其他的司法机关干扰下,盲目的做出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书,那么只要有人举证该行为就会无效。一、逮捕的条件有哪些逮捕是经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或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诉法》第60条的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有逮捕必要。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如果是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如果是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如果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还必须得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的许可,方可决定
    2023-03-27
    36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公证遗嘱会无效?
    有以下情况的遗嘱公证是无效的: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公证遗嘱在什么情况下不成立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遗嘱给儿女了,则遗嘱无效);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比如a先立遗嘱把一架钢琴给儿子b,后来a自己又把钢琴给砸了,钢琴不存在了,遗嘱当然实效);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5、厉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公证遗嘱注意事项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3、原来已在公证
    2023-08-12
    23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会有名义股东
    当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并签订协议后,就会出现名义股东。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的人就是实际出资人,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签订协议,约定投资收益由实际出资人享有的人就是名义股东,即名义上的出资人,其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就是真正的股东。《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
    2024-04-26
    24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股东没有表决权
    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履行出资义务,所持股权无效的情况下股东没有表决权。依法享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一、持股比例多少有表决权吗表决权是按股东出资额享有权益来的,是按股东出资比例这个算表决权,表决权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支配权力与其对公司投资额的多少成正比。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章程没有另外约定的话,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就是出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1/10的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是一股一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表决权行使包括以下几种: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以上三种表决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章程规定了表决方式,那么采取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
    2023-03-27
    226人看过
  • 隐名股东代持股协议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一、隐名股东代持股协议无效的情况有什么?如果隐名股东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就可能是无效的。只要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隐名出资协议或代持股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对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来说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关于投资权益的归属等方面的约定,就应当依照约定来履行。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隐名股东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也是会支持的。因此,在必须采用代为持股的方式成立公司时,隐名股东一定要与名义股东签订书面的协议,对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以此作为依据。同时,也应保留出资凭证等能证明自己实际出资的证据。从对外方面来说,公司具有一定的人和性,且对外具有公示性。若隐名股东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必须经
    2023-06-18
    190人看过
  • 股东在什么情况下会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况如下: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一、关于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律法规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2023-06-28
    303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公司股东会决议可解除股东资格
    一、什么情形下公司股东会决议可解除股东资格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二、股东资格确认的证据保护股东权的首要前提是确认股东资格,辩明谁是公司的股东。我国《公司法》明确了辨别名义股东与实质股东的标准,股东资格的证据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源泉证据、效力证据及对抗证据。1、源泉证据也称基础证据,是指证明股东取得股权的基础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源泉证据分为两种:第一,股东原始取得股权的出资证明书。第二,股东继受取得股权的证据,如股权转让合同、赠与合同、遗嘱等。源泉证据是一种物权性的凭证,是认定股东资格的初步证明,但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中,只起形式证据的作用,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2、效力证据。股权的实质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2023-04-12
    37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婚姻无效
    《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那么,问题来了。哪些人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呢?难道只有夫妻双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一、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
    2023-06-24
    409人看过
  • 无股东会决议合同是否无效?
    一、无股东会决议合同是否无效?无股东会决议合同是否无效要视具体情况来定;《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签订的合同需要经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但无股东会决议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
    2024-02-04
    20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在无代理的情况下是否无效
    无代理情况下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一定无效?无代理情况下的股权转让协议必然无效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取而代之的是新司法解释《民法典》(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第143条(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是真实的(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
    2023-05-07
    11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股东的股权会被冻结
    1、用股权做抵押的;2、企业申请破产的;3、股权有争议的;4、债务官司中,其他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一、相关法律规定(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冻结控制性执行措施,可适用于无形财产。因此对股权的执行,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对被执行人预期应得的股息进行冻结,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或公司向被执行人支付。对股息冻结的裁定,应直接送达公司和被执行人,此时对股息的支配权人是公司,如被执行人提取或公司支付股息则按民事强制措施予以制裁。(二)对股权本身也可采取冻结的措施。《执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冻结股权时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股权的转移手续及支付股息,冻结股权的措施延及股权的股息。实践中不仅要通知公司,同时要通知工商登记部门,以防止企业和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冻对。对被执行人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进行冻结时,除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外,还应向企业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送达,
    2023-02-28
    183人看过
  • 合同什么情况下有效什么情况下无效
    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有效,不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效: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4-22
    18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就有关决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会议议程和议案; 股东的出席和表决情况; 决议的执行事项; 决议的效力;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更多>

    #股东会决议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况依照《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公司股东中具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这里的表决权是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的。也就是说,因为你们公司8位股东均持股12.5%,那么4位股东的股份总和就超过了十分之一,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同时《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
    • 我想问一下关于什么情况下股东会决议无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9-07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1、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效力性强制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侵害未收到通知或持反对意见的股东的合法实体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什么情况下股东会的决议无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05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决议无效。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应当按照法定或者是约定进行。
    • 股东会决议无效事由是什么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1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前法院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三)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四)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五)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六)修改的章程内容违法的股
    • 什么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法律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18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决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