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导致的护理费用如何计算:护理费用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时,需要他人协助所产生的费用。护理费的一般计算标准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实际护理期限超过规定的处理办法。
车祸导致的护理费用如何计算:护理费用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时,需要他人协助所产生的费用。(一)护理费的一般计算标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二)实际护理期限超过规定的处理办法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车 祸 护 理 费 如 何 计 算 及 处 理 方 法
在车祸中因住院产生的护理费计算需要考虑三个基本参数: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期限。其中,护理人员收入状况以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为依据,护理人员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在确定护理期限时,如果受害人出院时就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为住院时间;如果出院后尚未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仍需护理的,则需要根据出院医嘱中建议护理的时间确定。最后,根据法律规定,护理费的计算有两种情形,一是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二是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员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证明。
护理费用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导致生活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需要他人协助所产生的费用。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后,被他人协助所产生的费用也可以称为护理费用。护理人员有收费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费用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在车祸中,住院产生的护理费计算需要考虑三个基本参数: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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