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1:22:50 454 人看过

一、哈尔滨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九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二、哈尔滨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的受理条件

一、制定了详细的转移计划;

二、与接收单位签署了接收合同且接收单位资质齐全;

三、与运输单位签署了接收合同且运输单位资质齐全。

三、哈尔滨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的材料

1、转移计划

2、与运输单位签署的运输合同及运输单位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与接收单位签署的同意接收合同及接收单位的经营资质(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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