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后养子不尽赡养义务养父母诉求解除收养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1:21:47 302 人看过

收养了三十年并抚养成人的养子,却与自己形同陌路,伤心的老王夫妇将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8月7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判决解除老王夫妇与小王的收养关系,小王支付老王夫妇生活、教育费用共计10000元。

今年,老王夫妇已经步入古稀之年。三十年前,老王夫妇收养了只有三岁的小王,但未办理收养手续。随后,老王一直将小王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来抚养。在小王中专毕业后,老王还多处托关系为其安排了工作。去年,小王举行了婚礼,但成家后却对老王夫妇不闻不问,不履行赡养义务。老王夫妇非常伤心,决定与小王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小王支付抚养期间的生活、教育费用。而法庭上小王辩称,自己与老王夫妇已无任何关系,请求法院驳回老王夫妇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王从小到大由老王夫妇收养并抚养长大,虽然双方未办理收养登记,但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老王夫妇作为养父母将小王抚养成人,对小王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但小王成年后对养父母态度冷淡,作为养子没有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致使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恶化,小王在庭审中否认与老王夫妇存在任何关系,说明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老王夫妇要求解除与小王之间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小王支付收养期间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养女出国后不尽赡养义务七旬老人可以起诉解除收养关系吗
    如果养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是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如果想解除收养关系,有以下两种途径可以选择: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
    2023-04-21
    157人看过
  • 收养关系解除能否免除赡养义务
    收养关系解除后,赡养义务还存在吗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当收养关系解除后,原来存在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抚养与赡养义务当然消灭。所以,一般情况下,收养关系的解除,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但是,基于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该条法律规定也有其特殊的例外情形。后赡养法律义务所谓后赡养义务,是指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对养父母承担的赡养义务。后赡养义务的确立有其深刻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意义:第一,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初衷,要求在社会活动不断实践这一价值。体现在本案中,即在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上,养父母在养子女年幼时,履行了抚养义务,不仅给予了养子女物质上的抚养,也给予了精神上的爱护和慰藉,作为回报,养子女在成年后对养父母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因此,即使是解除了收养关系,也应当对养父母给予经济上
    2023-04-17
    470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也得尽义务
    正常来说,收养关系的解除,意味着双方不再存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权利与义务,但是如果收养子女已成人,收养关系解除后是否就可以不尽孝,当然地免除支付老人晚年生活费用的义务呢?我办过这样一个案子:80岁的陈某与77岁的吴某系夫妻关系。在年轻时,因身材原因不能生育,便于1959年和1966年分别收养了一名女婴和一名男婴,但均未办理收养登记,其中男婴被收养时已4岁,并取名为陈旭(化名)。随着时间的流逝,二人终于含辛茹苦地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并成家立业。儿子陈旭成家后,也就是在1991年,因要建房需要用两位老人的宅基地,于是向两人表达要求,但结果遭到两人的坚决拒绝,为此双方产生矛盾。此后,双方基本上互不往来,关系进一步恶化。一气之下,陈旭便和妻子到沈阳市内打工,经过多长的拼搏和努力,开办了一家小有名气的装潢店,收入可观。然而,由于怨气,陈旭夫妇多年来对两位老人不理不问,亦不尽赡养义务。现两位老人体弱
    2023-06-08
    441人看过
  • 子女赡养父母有哪些义务,子女赡养父母义务能解除吗
    一、子女赡养父母有哪些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
    2023-05-05
    267人看过
  • 只生不养的父母要尽赡养义务吗
    应该赡养。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当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不能因为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去对抗赡养义务;即使父母对子女未尽抚养义务,在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时向子女主张赡养权时也会得到法律支持。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一、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2023-03-11
    91人看过
  •  父母能否与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断绝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和照顾子女的责任,子女有赡养和扶助父母的责任。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不能和子女脱离关系,也不能向子女清算和索要抚养教育费或其他生活费用。父母子女关系只有拟制血亲关系可依法解除,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存在解除。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有责任抚养和照顾他们的子女,而子女也有义务赡养和扶助他们的父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不能和子女脱离关系,也不能向子女清算和索要抚养教育费或其他生活费用。对于父母子女关系,只有拟制血亲关系才可依法解除,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存在解除父母子女关系。 父 母 与 子 女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解 除 父 母 子 女 关 系 的 情 况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
    2023-09-28
    467人看过
  • 成年养子对养母不孝解除收养关系获支持
    收养孩子本来是为了老了有所依靠,谁知养子成年后,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反而有无尽的痛苦和烦恼。养母李老太在万般无奈中,愤然将养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日前,黄浦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支持了李老太的诉讼请求。案例详情:年逾80的李老太,早年与丈夫结婚后一直未曾生育,为了将来生活有一个依靠,1959年5月李老太通过别人介绍,收养了一个出生仅10天的弃婴王某。尽管当时生活并不富裕,可李老太夫妇对王某象亲生儿子一样对待。将所有的爱都倾注到了王某的身上,在李老太夫妇的精心呵护和抚养下,王某读完书后走上了工作岗位。1996年,李老太的丈夫不幸去世。丈夫的离去,让李老太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依靠。虽然和养子王某生活在一起,可李老太感觉到,母子俩之间丝毫没有那种亲情的温暖。每天一人生活在空荡荡的屋子里,李老太的心里感觉到十分的孤独。老人多么希望王某能在经济上对自己有所资助,生活上有所照料,可
    2023-08-11
    286人看过
  • 养子养女不愿尽孝收养关系被判解除
    养子养女不愿尽孝收养关系被判解除法院审理后认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养子女对养父母同样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由于二被告不履行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周某要求解除双方收养关系的理由正当、合理,法院应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事实上的养子养女有继承权吗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收养弃婴。(二)收养孤儿。(三)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四)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五)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六)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七)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八)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2023-08-04
    427人看过
  • 不尽赡养义务父母状告大儿子
    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AA村80岁的龙某某、79岁的潘某某夫妇养育了4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按理说,有这么多的子女,老人的晚年应该可以过得很开心。而事实却恰恰相反,从2010年2月开始,在赡养父母上5个儿女虽然达成了轮流在每家住3个月的协议,但因为生活琐事在大儿子家总是纠纷不断,今年2月20日,龙某某、潘某某夫妇扛着棉被等行李到大儿子龙XX家开始3个月的生活。然而仅10多天,又因为生活琐事龙某某夫妇的被子和生活用品被龙XX的妻儿扔到了院坝里,让年迈的龙某某、潘某某夫妇伤透了心。3月17日,无奈的龙某某、潘某某夫妇把大儿子龙XX告上法庭,要求大儿子每月支付生活费400元和看病的药费。对簿公堂父母状告大儿子分别患有直肠癌和因脑血栓引起反应迟钝的龙某某、潘某某老夫妇从2010年2月开始,他们就在4个儿子家开始吃转转户,每个儿子家居住3个月。然而,好景不长,由于龙某某生活习惯和个性强等原因,每次轮到在大儿
    2023-04-23
    304人看过
  • 父母告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起诉书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市人,现住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市人,现住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案由:赡养费纠纷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详细客观的说明事情的经过,说明赡养人的具体情况,说明被赡养人的具体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
    2023-04-21
    367人看过
  • 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赡养义务存疑
    亲生父母把孩子送人,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后,该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对其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收养关系一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权利和义务与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被人收养后对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没有赡养义务了。养父母通过民政部门收养,完全符合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你和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你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定。生父母与你之间的权利义务因为你被别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你在对养父母尽孝心的同时,可以不赡养你的亲生父母。但并非是因为你的生父母对你未尽到抚养义务,而是因为你和你的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已建立了新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当然,法律不禁止你自愿对生父母尽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
    2023-08-13
    147人看过
  • 养父母与成年子女怎么才能解除收养关系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由双方自行协议解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如下: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6、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应征得被收养人同意。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2023-06-26
    448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赡养义务还要承担吗
    一、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赡养义务是否还要承担的几种情形(一)一般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后无须承担赡养义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也就是说,双方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无须再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二)养子女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特殊情况1、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2、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三)可要求生父母补偿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情形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二、可以解除养子女关系的情形(一)收
    2023-02-24
    474人看过
  •  父母抚养: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吗?
    该法律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以及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在父母年老无赡养能力的情况下,子女并不一定要赡养父母。成年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时,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在父母年老无赡养能力的情况下,子女并不一定要赡养父母。例如,当子女成年后,他们自身可能并不具备足够的赡养能力,因此不能强制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如果成年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则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
    2023-09-06
    435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解除收养关系后对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可以要求养父母支付赡养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8
      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动解除,养子女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没有存在基础,比如养子女和养父母互不继承遗产,成年的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再承担赡养义务,只有后赡养义务。 如果养子女还没有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自行恢复,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教育。养子女成年后也可以继承亲父母遗产,同时也要对亲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沈洁律师认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需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合法
    • 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还需要赡养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不一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没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没有赡养义务。但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是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的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1-18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
    •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被收养人还应履行养父母的赡养义务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3
      经养父母抚养成年的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后,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仍可以要求养子女尽赡养义务。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如何解除, 成年子女能否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3
      依据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