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个试点地区的实际操作情况来看,各地对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主要提供货币补偿和非货币补偿两种方案。
1、货币补偿
这种补偿方式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一是当地的土地流转价格和承包期限;二是当地的征地标准。当然各地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往往还会综合考虑承包地的地力、位置、大小等因素。因此每个地区在具体的补偿标准上是有差异的,尚无统一标准。
2、非货币补偿
除了货币补偿以外,部分地区的退地农户还能享受到非货币补偿,主要表现为政府在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退地农民扶持政策,以帮助其更好地融入城市。
一、土地经营权有偿退出
有偿退出方式分两种:
目前在改革试点的农村中,主要有两种方式:
1、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权,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流转给大户统一经营。
2、长期退出土地承包权,有的农民采用“折中”办法,不直接退地,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农业大户。这一类不属于永久退出,和土地流转差不多,只是一直流转到土地承包截至的年限,不用流转一年或者三年。
二、农村承包经营权退出流程
1、农户申请
需要户主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向村集体(村委会)提出退地申请。
2、审核批准
需要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农民家庭、土地状况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等其他条件,需要基层政府进行相应的审批把关。
3、价值评估
需要聘请专业机构或通过农户与集体、退出土地的承接方协商综合确定农地价值和补偿方式。
4、签订协议
需要农户与集体或退出土地的承接方签订合法、规范协议。
5、兑付补偿
签订协议后,及时将相关资金支付退地农户。
6、注销登记
需要废止退出农户与集体签订的承包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权属证书,并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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