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的内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09:41:29 137 人看过

一、惩罚性赔偿的内涵

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庭判令被告赔偿的数额超出原告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就是额外赔偿。这个不是我们发明的,英美法系国家早就有了。

一般认为,最早是250多年前吧英国一位法官判出来的。起初,英美法系国家就是英国和及其殖民地的法律体系,特点是法律很多来源于法官的判例。这英美法中的惩罚性赔偿主要适用于污蔑、诽谤、诬告、诱奸之类使受害人遭受精神痛苦的案件。原因在于赔偿制度难以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失予以补偿,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赔偿受害人实际物质损失时,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失也予以物化,给予与物质损失同等的金钱赔偿待遇。现在就不同了,精神损失作为一项独立赔偿事由,不需要通过惩罚性赔偿来物化精神损失。

二、我国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支付的赔偿金还会被退还吗

我国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支付的赔偿金不会被退还,惩罚性,有公私混合法性质,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较高,严厉性程度最高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一般的损害赔偿只针对被侵权的权益进行等价的保护。

保险惩罚性赔偿是不会被退还的,只有当被告行为超过了社会容忍的限度,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因此,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惩罚性赔偿。而要判断被告行为是否超过了社会容忍的程度,必须结合被告的主观心理状态综合考察。如果被告的心理状态存在邪恶动机、被告实施了诈欺行为,或被告滥用了权利、被告由于故意或重大疏忽而不计后果、被告轻率或有意识地不顾他人权利和安全的行为,均属于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形。

三、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产品责任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且并非全部的产品责任都适用惩罚性赔偿,而是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第一,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是缺陷产品仍然生产或者销售;

第二,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事实,即造成了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造成除此之外的其他损害后果的情形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第三,因果关系成立,被侵权人的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是侵权人生产或者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的。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两点:

第一,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既非共同责任也非连带责任,而系相互独立的各自责任;

第二,惩罚性赔偿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前提,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因此,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存在明知情形,则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或者仅证明了生产者存在明知,则只可以请求生产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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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0日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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