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区分保险金和遗产的法律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20:42:00 460 人看过

一、明确区分保险金和遗产的法律性质

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也是公民死亡时发生的,与遗产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2、二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1)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非该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

(2)《民法典》详细规定了遗产的范围,该范围之内并没有包括死亡赔偿金;

(3)任何公民均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该公民的遗产,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

(4)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该项的一部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指的是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而且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有悖于立法上设死亡赔偿金的目的。

总之,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不能认定成为公民的遗产。

二、死亡赔偿金可以认定为是死者的个人财产吗

1、不可以。

2、不可以认定为死者个人财产的原因

(1)任何公民要取得财产所有权必须有合法依据,公民只有在自己生命存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但由于加害人支付死亡赔偿金时,该公民已经死亡,也就不是通过亲自行使民事行为而取得该款项的所有权;

(2)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之后才由加害人支付的,该公民无法将其作为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进行使用,也无法对该费用享有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公民不能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合法财产所有权,否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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