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办法释义第八十九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23:24 80 人看过

第八十九条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要旨】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应注明土地性质。

【释义】本条是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与国有土地房屋登记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具体区别的规定。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限制集体土地上房屋非法流转。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形势非常严峻,尤其是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甚至近来有蔓延扩散的趋势,媒体对此问题也多次报道,社会反响比较强烈。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违法违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当前农村地区以各种名义占用农民耕地、宅基地扩张建设的行为越来越多,小产权房进一步蔓延的苗头越来越明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明确指出: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非法交易和非法抵押,冲击了正常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危害了国家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必须从源头禁止。登记机构必须从严把关,严禁集体土地上房屋违法流转。为了使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能够明显区别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从源头禁止集体土地上房屋非法流转,有几个办法:一是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房屋的土地权属性质,即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是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包括宅基地和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因此,条件允许的地方,按照《登记簿试行办法》规定,在土地权属性质一栏记载集体土地字样,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同时,还可以进一步加注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二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证书和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证书的外观(如颜色)上可以存在明显的、直观的差别,可以是社会公众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否为国有或者为集体一目了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小产权房相关文章
  • 破产法第十九条的立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释义如下: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得以执行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认为必要时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企业破产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第8条和第11条规定,提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48条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1]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2023-07-05
    66人看过
  • 消防法第十五条释义
    第十五条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释义】本条是关于不得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对于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如何解决的规定。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关于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规定。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单位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一个时期以来,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三资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节省开支,不顾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将企业的生产车间、料品仓库和员工宿舍混设在同一建筑物内,一旦发生火灾,往往火势猛烈、蔓延迅速,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近几年来,有关部门虽然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因车间或者仓库与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
    2023-05-01
    95人看过
  •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有哪些法律规定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的法律规定有:1.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2.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3.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一、办理房产继承可以到哪些部门办办理房产继承应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局咨询办理。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五)房屋灭失;(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房产证注销程序房产证注销流程有: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2、登记机构通知登记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3、收到簿
    2023-06-23
    428人看过
  •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2002年9月7日)中第八十八条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关于《征管法实施细则》八十八条的理解需要结合《征管法》五十五条,也就是在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非当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其有五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可以按照征管法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并且采取税收保全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此处的重大案件一般由各省级税务机关按照有关稽查工作规程制定标准确认。
    2023-06-07
    263人看过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释义: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释义是什么《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释义内容是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的,下面是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
    2023-04-26
    223人看过
  • 海关法释义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需要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释义】本条是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我国制定的与之相关的法律是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本条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主要内容是:一、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在进出口环节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法律的规定比较原则,比如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
    2023-06-12
    405人看过
  • 公务员法第十一条释义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条件的规定。公务员承担着依法履行公职、服务公众的职责。其对于整个国家社会的正常运转、社会良好秩序的维持、公民权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务员所管理与服务的领域几乎是无所不包的,对外而言有国家的外交、在外国的公民权益的保护以及在外国的本国公司利益的维护等,对内而言有国家事务的管理、社会秩序的维持、公众安全的保护、公民福利的保障等等。公务员所管理与服务的领域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务员体系一旦停止运转或者运转出现了问题就会对公民的权益甚至国家的安定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必须严格规定公务员的条件。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应具备以下条
    2023-04-24
    138人看过
  • 新警察法第十六条释义
    一、新警察法第十六条释义人民警察法全文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二、新警察法能通过吗还在修订和征求意见中。公安部公布新警察法草案,修订的主体内容有:1、一线民警工作满25年可退休。修订草案根据人民警察的岗位、职务,分别规定不同的服务年限和最高任职年龄。从事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工作满25年或者在特殊岗位、艰苦边远地区从警满20年的人民警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享受正常退休的待遇。2、明确5种情况可使用武器,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行为或者实施该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实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行为或者实施该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骚乱、暴乱、行凶、脱逃,以及劫夺上述人员或者帮助实施上述行为的;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
    2023-04-07
    278人看过
  • 广告法第三十一条释义
    第三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释义〕本条是关于何种情况下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规定。本条对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作了两项禁止性的规定。(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生产、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产品,主要有: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食品,即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容器包装污秽不
    2023-06-07
    172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八十一条【假释的对象和条件】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解释】本条是关于假释的对象和条件的规定。所谓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执行一定的刑期后,附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它对于教育改造罪犯,鼓励犯罪分子认罪服法,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改造功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实践证明,这也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本条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关于适用假释的条件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适用假释的对象有两种人:一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2023-06-11
    419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的理解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刑法第264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规定实施以来,实践中对于此条文的理解产生了不同的理解。【文章推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全文】第一种理解认为,本条款中多次修饰整个后半句,即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成并列关系,均要求次数达到多次。第二种理解认为,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相并列,即只有携带凶器扒窃才是单独的盗窃罪成罪条件。这种说法认为,扒窃本是盗窃罪中的较轻者,将它与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并列,显然不当。另外扒窃一词被顿号分隔后,处于携带凶器的定语范围内,而扒窃又是盗窃行为的一种,因此如果要入罪,也应有条件限制,即扒窃者只有携带凶器才能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文章推介: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具
    2023-04-25
    292人看过
  • 刑法法条释义第十五条指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其实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但是大多数时候一般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接触到。但是对于刑法我们还是一定要有所了解的,但是刑法的条例太多了。今天我们就主要了解一下刑法法条释义第十五条指什么把,接着往下看。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解释】本条是关于过失犯罪定义的规定。本条分为两款。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过失犯罪的规定。“过失”和“故意”一样,同是行为人主观上对危害行为发生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状态。根据本款的规定,过失犯罪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构成犯罪的;第二类是
    2023-06-03
    213人看过
  •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董事会申请公司登记
    一、法条原文:第九十三条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公司登记申请书;(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三)公司章程;(四)验资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公司住所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二、法条解读:本条是关于董事会申请公司设立登记的规定。本条规定,在创立大会依法召开并依法做出决议以后,由创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成员组成的董事会,应当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法定的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以使公司能够最终成立。根据本条规定,董事会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的文件包括:(1)设立登记申请书。(2)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3)由发起人制订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
    2023-06-23
    280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
    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解释】本条是关于减刑程序的规定。为使司法机关在办理减刑案件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刑程序更加规范,刑法专门就减刑应当遵循的程序作出了规定。规定减刑建议必须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执行机关和人民法院对提请和裁定减刑案件把关不严,也有的由于受到社会不良之风的影响,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人予以减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除从法律上和实践中加强管理外,有必要从程序上加以规范。根据本条规定,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对于符合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执行机关向其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减刑建议书是执行机关制作的,建议人民法院予以减刑的
    2023-06-11
    27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小产权房
    相关咨询
    • 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司法解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
      《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当事人对起算时间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目前,人们认为的《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实质上是最高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
    • 大足县房地产登记第十九条的义务包括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1
      因接管、没收、代管、发还等项房屋的登记和根XX决定进行房屋普查登记,以及第一次申报登记的作总登记办理,应提交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书或有关证明。
    • 公司法法第二十八条释义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3
      公司法法第二十八条释义: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是设立公司的前提条件,也是股东的法定义务。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认缴的货币资金在公司设立登记前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代为保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山东省实施〈房屋登记办法〉细则第三十三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2
      变更或转移房屋抵押权后,抵押权设立的时间不变,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簿上记载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的时间。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九十九条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并书面告知理由:(一)申请查询的不动产不属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管辖范围的;(二)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三)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四)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