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权成立的形式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9:11:00 82 人看过

权利质权成立的形式条件是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一、股权质押登记效力如何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此时股权质押登记有效。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质权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民法律中质押的股权转让时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被质押期间是不能转让的,即不能卖,如果要转让的,需要出质人与质权人都同意,并提前偿还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部分质押能否转让股权

不能。股权质押后股东丧失了对股权的处置权,在质押期间是不能转让股权的,但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权利质权相关文章
  • 权利质权自什么时设立
    对于权利质权什么时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那么质权在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如果没有权利凭证的,那么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质权设立。如果是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那么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如果是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那么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如果是以应收账款出质的,那么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一、股权质权对质权人有哪些效力股权质权对质权人有以下效力: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2、质权保全权,因质物有败坏之虞,或其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可预行处分质物,以所得价金提前清偿债权;3、物上代位权,因出质股权灭失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
    2023-02-12
    136人看过
  • 专利权产生的形式要件
    专利权产生的形式要件,也就是专利权申请过程中形式审查的内容。形式审查是指对发明人、申请人的资格,申请人所委托的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资格,以及申请人递交的与申请相关的各种文件的格式、文字和附图或者图片是否符合出版的要求等而进行的审查。比如:1、发明名称太长(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化学领域的某些发明可以允许最多40个字);2、表述不正确或者模糊(张三手机、李四方法);3、发明人填写不对或者不规范(某某课题组、某某博士);4、个人申请人用笔名而不写真实姓名;5、没有联系人电话;6、代理机构名称与公章名称不一致;7、两个以上代理师、说明书中的发明名称与请求书中不一致;8、说明书中有附图说明但是没有提交附图或者对不上、权利要求书对各个权利要求没有编号、附图大小和清晰度不符合要求等。除此之外,针对一些特殊申请还有相应的审查内容,比如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原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填写,涉及生物材料的申请是否提
    2023-02-13
    332人看过
  • 如何满足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
    1、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这指的是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权之前,在国内外的出版物商没有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的同样的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创造,并且其没有出现由他人没有向国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出具专利申请文件的情况。2、发明具有创造性。所谓创造性,就是指这个新的发明与现有的相关技术比较,有更加突出的特点和进步,或者说这个发明是一个全新的领域。3、发明创造具有实用性,这指的是该项发明创造能够用于制造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地效果。专利权的概念、类型、授予条件1、专利权的概念: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2、专利权的类型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3、专利权的授予条件根据专利类型不同而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
    2023-07-05
    318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如下: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2、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几个条件。1、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
    2023-07-03
    51人看过
  • 无限防卫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无限防卫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无限防卫权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1)主体条件。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受害人;(2)对象条件。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人;(3)范围条件。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4)时机条件。正在进行的活动;(5)主观条件。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的意识和目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无限防卫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无限防卫权的适用情形有以下:1、必须有某种
    2023-08-09
    411人看过
  • 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成立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一、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2、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怎么构成的呢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
    2023-06-25
    135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2、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行为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主观恶意;3、债权人的撤销权,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提起,债权人中的任何一名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用债务人承担。4、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权利灭失。
    2023-06-08
    352人看过
  • 撤销权提出来的撤销权形成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权的构成条件有: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包括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债务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在处分债务的行为中主观上存在恶意。一、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意思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行使撤销权必须要起诉吗行使撤销权是必须要起诉的。法律规定
    2023-06-25
    362人看过
  • 权利质权的标的及生效条件
    (1)权利质押的标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2)生效条件: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发生效力。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权或者提存。③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
    2023-06-08
    195人看过
  • 权利质权的标的要件是?
    权利质权标的的要件有,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份、基金份额;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但作为质权的标的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法定的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一、个人股权质押生效的要件是什么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二、股权质押的有效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的有效条件如下:1、股权需要具有可
    2023-03-12
    280人看过
  • 设立债权质权的方式
    一、设立债权质权的方式(一)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二)证券债权质押以向质权人移交权利凭证的占有作为公示方式。对于性质上不能以交付权利凭证而设定质权的财产权利,以登记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出质以登记之日起生效。3、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利。二、债权质权是什么意思债权质权是一种质权行为,普通债权质权的设定应该以书面的方式为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
    2023-06-04
    75人看过
  • 合法债权是形式要件还是实质要件
    此条件在实践中如何把握,存在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只有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确认的债权,才能视为合法债权,才符合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其他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不能视为合法债权。另一种意见认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实质要件,应该在代位权诉讼中进行审查和确认,在当事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只要能提供证明债权存在的一般证据,如合同、欠条等,法院就应该受理。我们倾向于认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合法属于实体内容,不是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强制性审查要件,只要债权人起诉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存在,人民法院就应该受理,至于债权合不合法应在代位权诉讼中进行审查和确认。按照《民诉法》关于起诉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只对证据作形式上审查,只要当事人提供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符合《民诉法》有关受理案件的规定,人民法院就应该受理。如果所有债权都需先经人民法院
    2023-03-04
    449人看过
  • 撤销权是否是形成权的衍生形式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的。形成权是指单方行为就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化,而不需要以对方的同意为要件。而债权人的撤销权,从定义上来看,就符合这个概念。形成权通常是以明示方式行使,通知到对方即可以生效。当然,撤销权属于特殊的形成权,需要通过诉讼方式完成。什么是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
    2023-07-06
    333人看过
  • 著作权取得的形式条件
    形式条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就享有著作权,还是附加一定条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能获得著作。主要分为三种做法:第一种做法是,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自动取得著作权。对外国人而言或同一国际公约缔约国之外的人,著作权则因作品在该国出版或以其他形式被使用而自动取得。人们通常称这种做法为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也称无手续原则。在已经建立著作权法制的国家,大多数实行这一原则。第二种做法是,除了作品创作出来以外,还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但是,登记的时机和办法,实行登记制的国家又各有区别。我国历史上《大清著作权律》以及后来的《中华民国著作权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著作权法》,都曾实行过登记制。此外,有些国家虽然实行登记制,但并不以登记作为获得著作权的条件,而是分别作为确认著作权的条件,方便著作权确权诉讼的手段和国家有关部门有效收藏作品的措施。《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都没有关于作品登
    2023-03-21
    26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权利质权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特定权利以合法形式作为担保质押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在此过程中,权利人仍保有权利,但其权利作为债务的担保物,用以确保债务人履行相关义务。 这种安排通常通过协议和法律程序来规范,以确保权利的有效转移和还款的机制。权... 更多>

    #权利质权
    相关咨询
    • 质押权利的形式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3
      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1、可以转让的有效债权; 2、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
    • 什么是质权?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条件是什么?质权人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8
      质权,亦称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
    • 动产质权的具体形式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05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权有以下几层含义: 1、动产质权是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供为担保的动产上设定的权利; 2、动产质权为担保物权; 3、动产质权是由债权人占有质物的担保物权二、动产质权的设定动产质权的设定是动产质权的创设继受取得方式。当事人设定质权的
    • 抵押权的设立形式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5
      抵押权的设立方式最为常见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通过抵押合同而设定抵押权。 设定抵押权的当事人就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所谓抵押人,就是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而为自己或者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人。取得抵押权的人就是抵押权人。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不
    • 债权成立的四种表现形式,债权成立表现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5
      因合同不履行欠款,本质上仍然是债权,与因借款而欠款形成的债务关系没有区别。当事人之间的一方享有请示他人为或不为的特定权利和义务,但两者仍有区别。例如,如何偿还欠款,是否有违约处罚条款,如何调整纠纷等。这些问题将根据合同订立时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审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一般因直接借款而产生的债务,借条一般只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逾期不还又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