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民事诉讼是否存在精神损失的法律依据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2 12:48:30 198 人看过

一、了解民事诉讼是否存在精神损失的法律依据是

在民事诉讼申请精神损失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二、民事诉讼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是综合这些因素进行计算的: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5.当地的生活水平。

三、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方面

精神损害赔偿包括: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应当以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犯为前提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费是多少
    一、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费是多少对于涉及财产纠纷不在1万元以内的案例,每起案件应缴纳费用为50元人民币;如超过此金额且在1到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2.5%的比率计算交纳;若超过10万元但在20万元之内的,以此类推,需按2%的比例进行交纳;而超过20万元但在50万元之内的,则需按照1.5%的比例来交纳;最后,若超过50万元,而又在100万元之内的,需按照1%的比例进行交纳。以上内容具体实施应基于如下六个因素进行考虑:(一)侵权者的过错责任程度是否显著,依法特别规定的情况另行处理;(二)侵权行为的实施手段、场景以及行为方式等多个方面的具体情况;(三)侵权行为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或损害的严重程度;(四)侵权行为的受益方所获得的利益状况;(五)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者承担赔偿责任的财务实力或者经济能力能否达到要求;(六)所审议法院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准。就人身伤害情况引发的精神损失赔偿,额度在3000元
    2024-03-25
    371人看过
  • 精神损失罪可否提起刑事诉讼
    遭受精神损失的当事人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则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则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起诉。一、诈骗案中间人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诈骗案件中间人需要承担的赔偿标准:是以被骗人因诈骗罪实际遭受的实际物质损失为标准。刑事诉讼中,被骗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骗子和中间人赔偿损害。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损失主体为国家或者集体的,检察院可以在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人。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
    2023-02-22
    139人看过
  • 民事纠纷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费赔偿的诉讼时效
    一、民事纠纷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民事纠纷精神损失费赔偿并无具体的标准,一般会综合以下因素来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权的手段;3.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5.当地的生活水平。二、精神损失费赔偿的诉讼时效精神损失费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有:1.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
    2022-07-12
    58人看过
  •  精神损失费是否存在:探讨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精神损失费在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中的适用情况。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针对生命权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以及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一般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究决定。在大多数情况下,精神损失费是存在的。在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以下两个方面的情况:1.针对生命权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以缓解其家人因失去亲人而产生的悲痛和痛苦。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
    2023-08-27
    245人看过
  • 精神病患者是否有离婚的法律依据?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据此规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一)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二)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三)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离婚案件中,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我老公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老公有精神病能离婚。法律上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
    2023-07-07
    335人看过
  • 离婚存在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一、离婚精神损失费的标准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怨恨深,精神损害严重;一般或轻微过失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则相对要轻,而且也易于抚平。正因为如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时,必须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
    2023-04-01
    62人看过
  • 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打架的依据是什么
    一、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
    2023-03-16
    458人看过
  • 拆迁损坏能否民事诉讼,拆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拆迁损坏能否民事诉讼拆迁赔偿可以民事诉讼。目前拆迁安置协议无效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都有,但是这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优先行政诉讼,不排除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拆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拆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在《国有
    2023-04-18
    7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执行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一、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主要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形:(1)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2)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的;(3)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旅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有妨害执行行为的。与此同时,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目前关于执行程序中司法拘留措施的相关规定,侧重于对申请人实现债权的保护,强调对被执行人不履行及妨害执行行为的制裁,而缺乏对于被执行人人身权益进行保护的相关规定。二、现行法律中关于适用司法拘留措施相关规定中所存在的问题(一)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规定过于笼统,容易造成司法权的滥用。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相较于可具体认定为妨害执行行为的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四个字的规定过于宽泛,究竟在何种情
    2023-06-04
    207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存在法定的最高限额
    一、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存在法定的最高限额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主要是指侵害的方式,场合、范围等;3.侵害所产生的结果,包括侵害行为所产生的影响;4.侵害人的营利情况,营利多者,赔偿责任亦大,必要时予以收缴;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即诉讼地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6.其他的法定因素。二、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包括: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应当以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犯为前提条件。三、起诉精神损害赔偿的时效是多久起诉精神损害赔偿的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
    2023-08-28
    68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案件中是否存在争议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精神损害是由犯罪行为导致的,被害人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抚养非亲生子离婚时能否向对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养非亲生子离婚时,不能向对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其中不包含养非亲生子离婚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
    2023-07-13
    219人看过
  • 精神损失费在车险赔付中的法律解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损害抚慰金。车险赔付是按照发票上的价格来赔,还是按照保额来陪?车险赔付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发票上的价格来赔,保额只是告诉你可以赔偿的最大限度,实际赔偿以发票为准。交通事故给车赔偿,对于责任者来说,是以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及保险条款规定的赔偿额度来进行赔偿的,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在保额限额之内按照车的损失评估价赔偿,如果全损就是按购置同类车辆的市场实际价格来定价的。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
    2023-07-07
    207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权是否存在继承性
    一、精神损害赔偿权是否存在继承性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专属性的,原则上只有受害方可以主张,所以不可以继承。如果侵权人承担赔偿,签订赔偿协议后,受害人死亡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赔偿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根据哪些因素可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
    2023-10-20
    355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赔偿精神损失原因
    精神损失一般都是因人格权受到损害才可以提起赔偿。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能不能阅卷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律师有权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2、代理律师也有权为当事人收集和调查与案件有关的证据。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诉讼权利义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第六十一条【代理人权利】代理诉讼的律师
    2023-07-22
    2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有精神损失的法律依据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5
      在民事诉讼申请精神损失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民事诉讼是赔偿经济损失还是精神损失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9
      诉讼费按请求赔偿的金额数额计算,给你一个诉讼费用速算表,以诉讼请求数额,乘以费率,再加上诉讼增加额就行,全国统一标准。
    • 工伤赔偿项目中精神损失费有吗,精神损失费的法律依据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7
      工伤赔偿项目中没有精神损失费;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
    • 精神抚慰金在民事诉讼中能算的精神损失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9
      一般构成伤残或者影响容貌比较严重的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抚慰金
    • 法律依据中精神损失费的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8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一般人格权、荣誉权、亲权、亲属权等身份权、死者的姓名、隐私、遗体等利益以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将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