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债务履行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21:31:41 81 人看过

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一、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借款合同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可分以下几种情形:

1.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期限的,债务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双方在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双方在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4.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二、未签订合同诉讼时效

为三年。未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依照相关法律仍不能确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起算。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者损害时起算。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三、未定或不明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未定或不明之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票据债务人,如何判断何人对票据债务履行负保证义务?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7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第4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综上,票据签章作为票据内容的元素之一,是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基石,“在票据上签章者负票据责任,不在票据上签章者不负票据责任,这是票据责任承担的基本原理。”(姜建初、章烈华《票据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73页。)因此,票据签章对票据至为重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阐述:(1)出票人签章是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票据因缺少出票人签章而无效。票据的记载事项依据效力的不同分为必要记载事项、得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效力的记载事项和不具有任何效力的记载事项。各国立法普遍将出票人签章确立为票据的绝
    2023-06-04
    226人看过
  • 债务人选择履行债务如何规定进行的
    一、债务人选择履行债务如何规定进行的债务人选择履行债务的规定为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要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二、如何对债务人收买并毁弃窃取的借条进行定罪债务人收买并毁弃窃取的借条,涉嫌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
    2024-01-11
    267人看过
  • 服务合同履行方式,服务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服务合同履行方式服务合同履行方式与合同一般履行原则一样,都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法定义务规则: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2.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3.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二、服务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服务合同履行地需要根据当事人对此的约定情况确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三、服务合同中的免责协议有哪些服务合同中的免责协议条款常被合同一
    2023-05-06
    61人看过
  • 到期债务如何执行履行通知书?
    一、到期债务如何执行履行通知书到期债务只要在法院发出了强制执行之后就需要依法的偿还这笔债务。根据《民诉法解释》第501条、《执行工作规定》以及《执行案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要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需满足以下几个前提条件:(1)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并已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如果是在诉讼阶段申请对到期债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则另当别论。(2)被执行人享有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且该债权已到期。如果被执行人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未到期,仍然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待到期债权到期后,再向次债务人发出履行通知进行执行;(3)次债务人未就到期债权提出实体上的异议二、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哪些问题1、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2、到期债权经诉讼或仲裁,在执行中
    2023-04-13
    317人看过
  • 代他人履行债务如何定性
    1、代为履行债务行为可以定性为合同关系。2、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代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成为债务人的新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一、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效力如何代为履行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第三人可以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制度。产生如下法律效力:1、第三人
    2023-03-27
    242人看过
  • 确定债务违约后延履行期间的利率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银行贷款的利率因期限不同而不同,贷款时间越长,利率越高。确定利率应以日期为准,即从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间届满次日起适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所谓同期,即从计息开始之日起至计算利息之日之间的期间,若为6个月以下,则适用6个月以下贷款的利率。若为2年,则适用1至2年1至3年的利率。同时,因为银行的利率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而做出适时的调整,法院要求严格按法律规定,以银行同期利率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9次会议通过)法释〔2014〕8号为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
    2023-07-19
    427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如何界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可以进行协议补充,协议补充也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限如何界定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时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视为不定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
    2023-07-06
    400人看过
  •  债务履行期满的定义
    这段内容讲述了债务履行的相关知识。其中,“债务履行期届满”指的是债务到期需要履行,如果未能在到期日履行债务,就会构成迟延履行。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迟延期间支付利息。如果债务人未能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主张债权。在约定保证期间时,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务履行期届满”指的是债务人的债务到期需要履行,如果未能在到期日履行债务,就会构成迟延履行。如果债务是金钱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主张债权。在约定保证期间时,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那么视为没有约定,此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是 什 么 时 候 ?债务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应当清偿债务的期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到
    2023-09-01
    73人看过
  • 什么是定期履行债务
    履行相关的债务就是按照合同约定到期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例如归还借款等等相关的义务工作。债务人应当进行全面的履行合同的义务。对于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进行严厉的拒绝,因为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话,往往会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不能达到真正的实现。部分履行义务是在履行期限内进行的履行,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之前履行的行为则属于提前履行义务,如果是在履行期限之后履行的行为则为迟延履行义务,其实是违反相关的债权债务规定的。一、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一)适当履行原则建设工程合同履行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即当事人必须按合
    2023-03-07
    343人看过
  • 如何让老赖履行债务?
    老赖没钱没财产怎么强制执行。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有以下三点:1、查在其亲人名下的财产是否是在他发生债务关系后转移过去的;2、如果有,也可以申请执行;3、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老赖真没钱还会拘留吗老赖真没钱不会拘留。欠钱不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2023-08-09
    129人看过
  • 如何应对未履行债务
    债务部分未履行可以取法案起诉。另外一方的当事人应该有权利在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和解除合同之间做出选择。当没有违约的一方选择了合同的解除的时候,则合同对于双方来说不会再有拘束力。完全不履行合同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约行为,通过去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赋予没有违约的一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原则,是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的话,那么债务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面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合法利益的部分履行请求予以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
    2023-07-01
    494人看过
  •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如何规定债务的履行期限?
    留置权人和债务人应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具体如下:1、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新鲜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外,留置权人应当给予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债务履行期限;2、债务人逾期不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扣或者拍卖、出售留置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4、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出售留置财产;5、留置财产折价或拍卖,出售后,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有约定吗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为前提的,保证期间也应当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开始计算。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约定主债务的履行期,那么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起始点就难以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
    2023-07-04
    201人看过
  • 如何迫使欠债人履行债务
    法院强制执行欠债人通常有以下的5个步骤:1、申请。当事必须执行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一方不履行的,那另一方可以向管辖区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措。通常有六个月的执行期限,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怎样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是对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可以不经法院审判程序,而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很好的保障。但这种文书也比较复杂,只能委托律师去办理,否则公证处可能根本就不给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
    2023-07-02
    479人看过
  • 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怎么确认
    一、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怎么确认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认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还款的,就构成债务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二、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保证合同的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
    2023-05-06
    8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主债务履行期如何确定的呢,办法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如何认定担保期限是无期限限制还是从主债务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满如何计算,应优先参照《合同法》。《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
    • 其次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何确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对于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签订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准备时间。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认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还款的,就构成债务违约。
    • 债务履行期限和债权确定期限时间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28
      债务履行的期限,也称债务的清偿期或给付期,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
    • 债务未到履行期如何保证债务履行期间的物品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5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此可见,债务没到履行期,债权人是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物品的,留置权的行使只能针对已到期的债务。
    • 债权确定期间和债务履行期限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4
      债务履行的期限,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