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5:50:38 425 人看过

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包括: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报请立案侦查的案件,等等。

一、刑法中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长

(一)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当然追诉期限也存在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受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诈骗怎么立案?

诈骗立案方式如下:

1、向当地公安局报警,要求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告知为什么不立案;

3、受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诈骗案件未立案侦查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

4、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立案侦查的诈骗案件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立案侦查的诈骗案件不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立案侦查诈骗案件。

三、报案后警察不管怎么办

报案后,公安机关不管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举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立案相关文章
  • 收监执行包括哪些范围
    收监执行有以下种类及需要的条件:1.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2.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一、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第一,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第三,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第四,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
    2023-03-22
    196人看过
  • 监督检查的范围:监督的对象有哪些方面?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使用、合同管理、招标投标、竣工验收、项目功能和运行情况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强化项目监督检查(一)加强部门监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和招投标工作协调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将BT融资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加强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建立项目资金全程监管制度,并将项目纳入绩效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各级住建、交通等行政监督部门要指导项目业主和项目公司办理建设手续,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主要材料采购招标,以及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各级监察部门要做好对与BT项目建设
    2023-07-11
    251人看过
  • 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诉讼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刑事立案监督。一是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如针对以罚代刑、漏罪漏犯、立案后违法撤案等现象的监督;二是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机制,如针对出于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等目的违法立案的监督;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2、侦查活动监督。一是对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健全排除非法证据制度;二是对侦查机关采取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监督;三是防止错误逮捕、起诉以及遗漏犯罪嫌疑人或罪行的监督。3、刑事审判监督。一是对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二是对审判监督薄弱环节的监督,;三是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申诉案件的监督;四是对死刑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4、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一是对违法延长羁押期限的监督;二是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三是对违法监管活动的监督;四是对执行死刑活动的监督。
    2023-06-14
    333人看过
  • 监察委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一、监察委管辖范围包括哪些1、贪污贿赂犯罪;2、滥用职权犯罪;3、玩忽职守犯罪;4、徇私舞弊犯罪;5、重大责任事故犯罪;6、公职人员其他犯罪。因此监察委管辖范围主要是分为6大类,其中有88个具体罪名。二、监察委的监察范围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三、设立监察委员会的目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
    2023-06-15
    476人看过
  • 立案监督最新规定有哪些?立案监督的内容有哪些?
    立案监督是对于案件立案方面的监督,主要包括对应该立案而没有立案的案件​和对不应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目前对于这个立案监督的情况没有做具体的情形规定,因此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难以落实到位的点或者无法解决的困难。一、立案监督最新规定《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实行监督。第三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的,由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审查逮捕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经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第三百七十三条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受理,并根据事实和
    2023-06-11
    55人看过
  • 什么是立案监督,立案监督有哪些特征?
    一、什么是立案监督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或者通知其应当立案侦查的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在立案阶段,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立案侦查。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被害人对公安司法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有权向决定机关提出申请复议,原决定机关应当认真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答复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认为不正确,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的规定时,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刑事诉讼法通过上
    2023-03-21
    481人看过
  • 监督管理部门的范围有哪些?
    行政监督部门有:监察系统、审计系统、检察机关、财政部,综合性的是各级人大和政协,以及下设的各个专业委员会,还有就是各级政法委执行对党内各级机关和党员的监督、审查等。各地政府的法制机构也承担一定的监督职能。行政监督形式:1、执政党;2、权力机关;3、司法监督;4、内部监督;5、公民监督;6、社会舆论监督。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可见,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主要是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此外,也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可见,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主要是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023-07-11
    39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不立案的法律监督
    1、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的不立案监督由检察机关负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一律由公安机关进行。可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大量的。加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活动的监督,对于保证不立案活动依法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刑事诉讼法结合不立案监督的实践,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监督的内容。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为正确理解和执行这一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委在《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进一步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人
    2023-06-11
    246人看过
  • 什么是自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有哪些
    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
    2023-07-29
    102人看过
  • 立案监督的概念是怎样的?立案监督的特征有哪些
    一、立案监督的概念是怎样的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或者通知其应当立案侦查的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在立案阶段,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立案侦查。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被害人对公安司法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有权向决定机关提出申请复议,原决定机关应当认真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答复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认为不正确,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的规定时,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刑事诉讼法通
    2023-05-05
    392人看过
  • 刑事立案监督部门是哪一个
    一、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87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是:(一)、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即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6条规定之情形,公安机关均应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其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依法对此予以审查和监督。(二)、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除了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他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越权立案的违法情形。(三)、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的,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予以纠正。二、刑事立案监督部门是哪一个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立案监督案件由各级人
    2023-02-16
    80人看过
  • 侦查监督的职能包括哪些
    1.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况的,应当提出意见,通知公安机关纠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中违反法律规定的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也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2.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需要,通过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若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3.人民检察院通过接受诉讼参与人对侦查机关或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的控告,行使侦查监督权。4.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在侦查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由检察人员以口头方式向侦查人员
    2023-02-20
    408人看过
  • 立案监督程序如何进行?立案监督的特征有哪些?
    立案督察一般是由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对于案件处理立案方面是否合理进行的一种检查,是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刑事监督职能,对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公安机关立案错误或者没有及时立案的案件,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的意见。一、检察院立案监督的程序是怎样的检察机关立案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为确保立案质量,检察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立案。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的程序是: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案件,还要由检察长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经过批准或决定以后,由承办人填写《立案决定书》,人民检察院据此正式对案件展开侦查。《
    2023-06-11
    302人看过
  •  刑事立案监督的实质价值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这加强了和完善了人民检察院对侦查工作的监督职能。这样做有利于打击和惩罚犯罪,防止罪犯逃脱法律制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这加强了和完善了人民检察院对侦查工作的监督职能。这样做有利于打击和惩罚犯罪,防止罪犯逃脱法律制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刑 事 立 案 监 督 的 意 义 : 强 化 侦 查 工 作 监 督 , 维 护 司 法 公 正刑事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确保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是否依法立案侦查、是否正确立案、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公安机关是否有越权立案的违法等情形进行监督或予以纠正。
    2023-10-03
    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 更多>

    #刑事立案
    相关咨询
    • 国家权力单位的监督范围包括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9
      1、了解权。这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实施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它包括听取工作报告和汇报,质询和询问,视察和调查,组织特定问题委员会等。 2、处置权。这是监督活动的一个实质阶段,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违法或其他不适当行为实施纠正。包括作出各种具有法律的决定,对国务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受理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 3、制裁权。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违宪、违法或其他不适当的行为实施制裁
    • 立案监督的案件还属于刑事申诉范围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2
      提请立案监督属于刑事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经济犯罪警察的侦查监督范围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6
      经济犯罪警察侦查手段: 一、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扩大线索来源; 二、抓住财务审计,核查被侵害标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 三、抓住有关通讯、交通工具等线索特征查明犯罪嫌疑人行踪; 四、抓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环节。
    • 涉外刑事案件范围,涉外刑事案件包括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5
      涉外刑事案件包括: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国人犯罪或者中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下列规定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刑法,但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刑诉法检察院对各级法院监督包括哪些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根据规定刑诉法检察院对各级法院监督具体体现为如下: 1、立案监督 在立案阶段,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或者不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违法立案侦查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的理由。 2、审查批捕过程中的监督 (1)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公安机关侦查违法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2)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