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5:50:38 425 人看过

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包括: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报请立案侦查的案件,等等。

一、刑法中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长

(一)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当然追诉期限也存在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受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诈骗怎么立案?

诈骗立案方式如下:

1、向当地公安局报警,要求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告知为什么不立案;

3、受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诈骗案件未立案侦查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

4、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立案侦查的诈骗案件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立案侦查的诈骗案件不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立案侦查诈骗案件。

三、报案后警察不管怎么办

报案后,公安机关不管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举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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