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是否属于合同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22:22:35 180 人看过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等待权利人进行追认后才会生效。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如何维权

财产所有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或受让的第三人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财产。此类诉讼的请求权基础是财产所有权。但是如果第三人属构成善意取得,那么第三人可以依法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无法追回,此时所有权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请求损害赔偿。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为: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让人。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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