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和一般财产所有权有什么不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20:42:19 429 人看过

一般的住房只有七十年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屋的使用并不是无限制地使用下去,买房子更像是一个长期的租户。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却是很长久很固定的。有了土地所有权,你可以自己建房子,自行使用,不需要负担任何租借费用。但是也有问题会产生,如果在遇到一些情况,资金不足的时候,土地所有权是否可以作为不动产的一部分进行抵押呢?

在1982年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就规定,中国土地实现公有制,即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的这两种形式。土地的所有人能在不触犯法律条例的情况下对土地进行使用和占有,也能从土地上获得利益。所以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是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围,但是土地所有权也有它和一般财产所有权不一样的地方。

有以下四点:

1、主体的特定性:一般情况下,土地所有人不会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如果你拥有一块土地可以进行使用、占有、盈利,那么土地所有人不会因为上述的土地使用行为而造成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剥夺。所以土地所有权具有特定性。

2、交易的禁止性: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城镇隶属全民所有,国家所有,也就是说土地的出售使用,都是建立在国家允许的情况下,并且对国家进行支付。另外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同样为公有,非私人所有,所以禁止交易。

3、权属的稳定性:如上所述,国家的土地所权只有两种形态。是非常固定的权属形态,不会轻易发生变化。这是一种财产政策,与国家属性密切相关。

4、权能的分离性:这个表明土地所有权和权利行使是分隔开来的,可以有效抑制土地私有带来的社会不平等各种问题,也使得土地的利用率得到保证,创造收益。

所以综上所述,参见民法典等一些法律,我国的土地是属于人民和国家所有,是不得抵押的。另外在民法典中也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土地作为一个国家的领域,无论是政治、经济等作用都十分显著,而在我国是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潮,为求共同发展小康社会,这离不开对土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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