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普通工和勤杂工的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2:07:02 491 人看过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原则批准一九五八年二月六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十次会议修改通过

目前各部门、各地区的普通工和勤杂工的工资待遇,一般都有些偏高。由于普通工和勤杂工只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并且一般都是就地招收的,同农民的关系比较密切,他们的工资待遇比农民的收入高出过多,就会引起农民的不满,并且容易吸引农民大量流入城市,既有碍于农业生产,也给城市中劳动就业的安排和居民的生活供应等方面增加了困难。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现在确定将普通工(指建筑业中正式的和临时的普通工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的临时的普通工人)和勤杂工(指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的勤务员、服务员和一般通讯员,不包括机要通讯员)的工资标准,责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根据以下原则,按照各地具体情况,规定执行。

一、今后新录用的建筑业中正式的和临时的普通工(一级至三级)的工资既不可超过当地一般农民的收入过多,又要照顾城乡生活水平的差别,因此,他们的工资标准,应该以相当于当地普通工主要来源地区的一般中等农业社中劳动力较强的农民的收入加上城乡生活费用的差额为原则予以规定;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今后新录用的临时普通工的工资标准,应该大体相当于或者略低于当地建筑业普通工的工资标准,具体标准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规定,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并且报送劳动部备案。

在本规定发布以前已经录用的正式普通工和合同期未满的临时普通工的现行工资标准,都不予变动。但是,他们在今后升级的时候,都应该按照当地新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今后新录用的勤杂工的工资标准,应该以最高不超过现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一)第二十八级的工资标准为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具体规定,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并且报送劳动部备案。

在本规定发布以前已经录用的勤杂工的现行工资标准,不予变动。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7日 0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关于搬迁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问题暂行处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失效日期:2001-10-06国务院原则同意劳动部提出的《关于搬迁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问题暂行处理办法》,现在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随时报告。并请劳动部注意执行情况,经常向国务院反映。劳动部关于搬迁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问题暂行处理办法关于搬迁企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劳保福利待遇问题,国家经委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一日《关于搬厂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和国家建委一九六五年八月召开的全国迁建工作会议,都作了原则规定.现在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具体贯彻执行,提出以下暂行处理办法:一、搬迁企业单位职工的原工资标准高于迁入单位(地区)的工资标准的,暂时仍执行原工资标准;低于迁入单位(地区)的工资标准的,应执行迁入单位(地区)的工资标准。如果迁入地区没有同类产业时,可以参照迁入地区相近产业的工资标准进行比较和确定。搬迁企业单位的学徒和见习生(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的原生活
    2023-04-26
    357人看过
  •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概念如何界定?
    广义的机关:是指国家、政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实体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的具有发动、控制、代表功能,按照法定的程序和组织法则构建的具有法定权威和独立活动能力的固定机构。而狭义的机关一般专指组织实体内部的各种办公机构。广义上的劳动权包括1、工作权。工作权也可以称为就业权,内容包括工作获得权、自由择业权和平等就业权2、报酬权。报酬权即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广义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三种收入形式。报酬权包括报酬协商权、报酬请求权和报酬支配权。3、休息权。休息权即获得休息和休假时间的权利。4、职业安全权。职业安全权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人身安全和健康获得保障,免遭职业伤害的权利。5、职业培训权。职业培训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训练和教育的权利。6、民主管理权。民主管理权是劳动者可以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的权利。7、团结权。团结权是宪法和劳动法确认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团
    2023-07-18
    461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一九五六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问题的通知(摘录
    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的问题,要区别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不能采取一般普遍补贴的办法。为此,特对一九五六年冬季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宿舍取暖补贴办法加以改变,规定如下:一、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等省以及江苏、安徽、河南等省的淮河以南地区、陕西省的秦岭以南地区,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一律不发给宿舍取暖补贴。其他地区发给宿舍取暖补贴,西藏地区由当地政府酌情决定。二、在发给宿舍取暖补贴的地区中,按照发放范围,分为两类:甲类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四省、内蒙、新疆两自治区、河北省的关外地区,山西省的雁北地区,甘肃省的兰州以西(不包括兰州)和原宁夏省辖地区。其中:县、市及其以上城市(包括城关)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一律发给取暖补贴,在乡村、镇的国家行政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和商业、金融、合作社等单位,一律不发取暖补贴。
    2023-04-22
    303人看过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伤保险
    国家机关与企业不同,其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概率较低,此外,其经费完全由财政拨款。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部、财政部规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情况比较复杂,大致可以分为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和不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两大类。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如证监会、林业站、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在许多方面与国家机关没有什么区别,因此,这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国家机关相同,其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部、财政部规定。
    2023-06-09
    495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使用临时职工的暂行规定[失效]
    失效日期:19650310为了保证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和工作的需要,节省人力、财力,和适当安排社会劳动力,特对国营企业使用临时职工的有关事项,暂作如下规定:一、凡是临时性的工作,如临时搬运,临时修建,货物临时加工、翻晒,临时增加生产任务和基本建设中的部分壮工活等,应当使用临时职工;季节性的工作,如晒盐、制糖、制茶、扎花和烧取暖锅炉等,除少数长年需用的管理人员和生产骨干以外,也应当使用临时职工。对于临时职工,应当是有生产任务时招用来厂(场)生产,无生产任务时辞退离厂(场),都不得转为长期职工。二、凡是在正常的生产和业务范围以内使用临时职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劳动计划。临时职工的人数(折算为年平均人数)和临时职工的工资,应当在年度劳动计划中单列项目。在预计不到的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抢修、抢运等所需用的临时职工,其人数及工资可以不列入企业年度劳动计划以内,并且可以就近报请当地人民委员会批准,调用邻
    2023-06-10
    180人看过
  •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依照执行《劳动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5-04-05生效日期:1995-04-05发布部门:人事部发布文号:卫生部人事司:你司询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依照执行《劳动法》的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劳动特点,凡与工勤人员普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其工勤人员的管理依照《劳动法》进行。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其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规定执行。三、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决定》(国务院1995年174号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其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五、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23-06-09
    395人看过
  • 关于颁发《国家海洋局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为了更好的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结合我局职工工作特点,对我局职工探亲待遇作了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就有关执行问题通知如下:一、此规定从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执行,今后战士探亲仍按原规定执行。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意见,请注意收集,及时报局,便于规定的修改和完善。国家海洋局职工探亲待遇的暂行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结合我局职工工作特点,对我局职工探亲暂作如下规定:一、船员1、船员探望配偶或父母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52天。2、船员配偶在本地,因出海执行任务或值班等原因,不能在公休假日休息的,每年给予假期15天。3、已婚且配偶在当地的船员四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4、船员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且配偶也不能来探望的或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4天。5、船员因病休息或其他原因,在一年内与配偶(含未
    2023-04-22
    149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的命令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供给(包干)制待遇办法,在过去革命战争时期,曾经起过重大的作用;但在今天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它已不符合“按劳取酬”和“同工同酬”的原则。因此,国务院决定自一九五五年七月份起,将现有的一部分工作人员所实行的包干制待遇一律改为工资制待遇,以统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待遇制度,而利社会主义建设。(一)改行工资制待遇后,工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一切生活费用,均由个人负担。因此,自一九五五年七月份起,废除现行的包干费、老年优待费、家属招待费、病员伙食补贴、回家旅费、妇女卫生费、生育费、保育费、保姆费、儿童医药费、公费生待遇、一供一薪工作人员的子女教养补助费以及行政经费开支标准中有关工作人员子女入学学杂费、宿费等项规定。(二)改行工资制待遇后,工作人员在用公家房屋和使用公家家具、水电者,一律缴租、纳费,为此,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住用公家宿舍收租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宿舍使用公家
    2023-03-17
    96人看过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到龄未退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琼人劳保[1999]42号??各市、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根据中组发[1988]9号文件规定精神,现对机关、事业单位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离)休年龄,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现通知如下:?一、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延缓退??琼人劳保[1999]42号??各市、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根据中组发[1988]9号文件规定精神,现对机关、事业单位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离)休年龄,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现通知如下:?一、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延缓退(离)休条件,因工作需要继续留任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经任免机关审批后,报同级政府人事劳动部门备案,可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二、对个别达到退(离)休年龄,未按中组发[1988]9号文件规定及时办理退(离)休手续的人员,其晋升行政(专业技术)职务和技术等级,或被批准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后,
    2023-06-09
    422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现将《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发给你们,望即遵照执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不仅是企业开展正常生产活动所必需,而且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充分重视这项工作,教育全体职工从思想上重视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自觉地执行安全措施,这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建立、健全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此,各部门、各地区和企业应当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整顿企业、建立正常生产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企业单位真正作到安全工作有制度、有措施、有布置、有检查;从专业干部到工人群众,各有职守,责任明确;加强思想教育,及时而严肃地处理责任事故,并努力消灭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附: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以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特作如下规定。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
    2023-06-09
    247人看过
  • 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昭政办发〔2005〕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昭单位:根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258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切实做好我省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办发〔1999〕126号)和云政办发〔2004〕199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市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统一从2005年1月1日起参保。对参保单位产生的失业职工,符合条例要求的,其失业保险待遇按1999年1月22日以前的工龄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二、按分级负责的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的工勤人员,单位应缴的失业保险费,市、县区两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职工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各
    2023-04-23
    124人看过
  • 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决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对整顿企业的重要意义、内容、目标、重点和方法步骤,作了明确的指示和规定。中央、国务院又颁发了《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即将颁发《中国共产党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些都是对整顿企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文件,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决定》对企业整顿现状的分析,完全符合我省工交、基建企业的实际情况。前几年,我省工交、基建企业虽然普遍进行过整顿,但总的看来,管理较好的企业只是少数,多数企业经济效果不显著,有些企业管理混乱,浪费严重,经济效益很差。即合那些管理较好的企业,与先进地区同行业相比也还有很大差距。全省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些还没有恢复到我省历史最好水平。因此,对现有工交、基建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综合治理,是十分必要和极为迫切的。现就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的
    2023-06-09
    97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等暂行办法和计算工作年限暂
    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不能和企业职工采取同样的办法计算工龄,国家机关和企业部门的工资标准也有差别,因此,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还不能立即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目前为了适当地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和计算工作年限等问题,制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现在一并颁发,望即遵照执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国家机关所属的事业费开支的单位,都可以参照这个命令所颁发的各项办法和规定执行。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退休,按照本办法处理。第二条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一)男子年满六十岁,女子年满五十五岁,工作年限已满五年,加上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生活的劳动
    2023-04-22
    92人看过
  • 内务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问题的通知
    自从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发布以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有困难的,一般地都得到了福利补助,从而解决或减轻了工作人员的经济困难和思想负担,鼓舞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也有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执行现行规定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的在福利补助工作中政治挂帅不够,因而造成了有些工作人员和家属产生了单纯依赖国家补助的错误思想;有的没有很好地贯彻群众路线,审批手续不严,以致造成了应补助的没补助,不应补助的补助了,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多占福利费的现象尤为突出;有的对不是依靠工作人员供养的非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也给予了补助;有的用于文娱体育、医药卫生、防暑降温和超编人员工资等方面。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精神,合理地使用福利费,现特作如下通知:一、对工作人员进行福利补助,必须坚持政治挂帅,把政治教育和物质帮助结
    2023-04-22
    113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适用《劳动法》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适用《劳动法》。依照我国的法律和政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应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工勤人员之间应当适用《劳动法》。
    • 国家关于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和工业资格的修改方案中有关工种的规定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7
      特殊工种有那些? 01电工作业 0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03起重机械作业 0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05登高架设作业 06锅炉作业(含水质处理) 07压力容器作业 08制冷作业 0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瓦斯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 12化学热处理 13中小型机械作业 14金属加工 15安全检查工 16木工机械作业 17测量作业 18钢筋机械 19建筑施工作业 20其他作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
    • 市国家企业的待遇相关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工伤赔偿要先做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级别出来了才能确定赔偿的数额。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和伤残补助金等。
    •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7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
    • 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人员工资待遇是什么,机关事业单位病假期间工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人员,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经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所在单位批准修养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为: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