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有什么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7:20:41 64 人看过

转继承的法律依据主要在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具体而言,转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有情况,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就视为接受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因此转继承在遗嘱继承中并不存在,否则是违法的。

一、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继承是指被公民可根据自身意愿立遗嘱,分配其个人财产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赠是指公民可将其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两者在接受遗产的主体、取得遗产的方式、客体范围、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作出接受和放弃表示的要求等方面是不同的。遗嘱继承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遗赠则不限任何条件,不限自然人;受遗赠人只是从遗嘱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那里取得遗赠人的财产,遗产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概括地承受财产权利和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义务,而遗赠的客体只是遗赠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受遗赠人不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表示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必须于此期间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否存在转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可以进行转继承的。转继承一般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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