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查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3 12:00:12 190 人看过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对公司应收的款项进行冻结时,若债权为款项,冻结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一年。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而应向购货方、接收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对公司应收的款项进行冻结时,若债权为款项,冻结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一年。应收账款是指是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而应向购货方、接收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事 诉 讼 法 》 , 应 收 账 款 查 封 期 限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多 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进行查封。查封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需要延长查封期限,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批准。因此,应收账款查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在对公司应收的款项进行冻结时,若债权为款项,冻结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一年。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而应向购货方、接收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进行查封,查封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需要延长查封期限,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批准。因此,应收账款查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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