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叫做不当得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06:44:44 374 人看过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一方获得利益。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使他方的财产受到损害,自己并未从中获得任何利益,即使依法应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2、他方受到损失。

他方确实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另一个要件。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失,就不构成不当得利。

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即直接损失或积极损失,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即间接损失或消极损失。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

4、没有合法根据。

造成他方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之所以构成不当得利,是因为该项利益的取得没有合法根据。可见,没有合法根据是不当得利成立的重要要件。如果一方获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有法律上的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就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构成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知识
    不当得利
    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关系在乙方侵占他人的财物,或者一方基于无效行为给付他人财物,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时,成立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同时因一方取得他人财物的占有,占有也是一种利益。在此情形下,发生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竞合。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为债的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为物上请求权,所有,权利人应首先适用物上请求权的规定。但也不排除权利人得依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请求返还不当得利。(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以发生竞合。例如,侵害人因侵权行为而从中受有利益时,该受利益即是无合法根据下的不当利益,于此情形下即可成立不当得利。在发生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时,当事人得选择行使何种请求权。(三)不当得利请求权与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与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发生竞合。
    2023-06-08
    471人看过
  • 强迫得利构成不当得利吗
    1.根据民法原理,这种现象被称为不当得利。2.此等规则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有所明确体现与规定。3.所谓强迫得利即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受损方因自身行为导致他人获益,然而受益方对此并非出于本意且所得收益与其原本经济计划并不相符。4.在此种情形之下,应当参照受害方在经济层面上的整体规划来确定其偿还或返还的具体范畴。《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2024-08-12
    434人看过
  • 恶意不当得利与善意不当得利怎样界定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益人。二者返还范围不同:1.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2.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对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的范围因善意与恶意而不同,应当说这是民法理论讨论的问题。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
    2023-03-04
    250人看过
  • 不当得利结案需要多久,不当得利有哪些
    一、不当得利结案需要多久不当得利返还向法院起诉后,结案需要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人民法院判决书执行后,或者经强制执行仍然不能执行的,就可以结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二、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要件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
    2024-01-19
    226人看过
  • 不当得利把钱拿回来得多久,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一、不当得利把钱拿回来得多久不当得利的受损失一方拿回钱要多久,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向法院起诉的,普通程序审理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就要执行生效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
    2023-06-17
    150人看过
  • 哪些叫做防卫过当
    1、防卫过当是指当事人的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发侵害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一、防卫过当的认定1.既要分析不法侵害的手段、缓急、参加人数等,又要分析防卫的地点、手段、后果及主体的体力和心理态度。经过对比系统分析和综合研究,如果认定防卫强度和不法侵害强度
    2023-03-03
    133人看过
  • 如何叫做正当防卫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叫做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属于违法阻却事由的一种。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1.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2.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3.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
    2024-03-22
    366人看过
  • 不当得利怎么处理,返还不当得利是否包括利息
    一、不当得利怎么处理不当得利案件的处理方式主要如下:1.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还财产时,各方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进行:(1)所获利的财产为特定物的,返还原物;若原物被丢失或损坏,则折价补偿。(2)若财产为种类物但己被丢失或损坏,则须返还同类物或折价补偿。2.受益人受益时,不知道没有法律上原因的,仅以返还请求权提出时的现存利益为限承担返还义务。现存利益指的是受益人所受利益扣除以下项目所存有利益:(1)受益人因受领和保存所受利益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有益费用。(2)受益人因信赖所受利益不致返还,而将自己财产给予他人所受的损害。(3)受益人原有的权利因受领利益而致消灭或减少所受的损害。(4)由于受领物本身的性质或瑕疵,直接对受领财产所造成的损害。3.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法律上原因的,应将其所受之利益,附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并返还,如有损害,并应
    2023-05-03
    81人看过
  • 三人关系不当得利,又称“三角关系不当得利”
    三人关系不当得利,又称“三角关系不当得利”,是给付不当得利的特殊形式,指因第三人参与他人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其主要类型有8种:(1)串联给付,即2个连续的、以同一标的物为客体的给付。(2)缩短给付,即在通常情况下,应由一方给付另一方,再由另一方给付第三方,但当事人图方便,一方直接将标的物给付第三方;(3)指示给付,即指示人指示被指示人将财产、金钱、有价证券或其他代替物给付受领人;(4)第三人利益契约,即债权人约使债务人向第三人给付时,第三人即因此而取得直接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5)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即债权人将债权移转他人或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移转第三人;(6)保证,即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负履行义务;(7)第三人清偿,即第三人自行决定对他人债务向债权人清偿;(8)误偿他人之债,即非债务人误认他人之债为自己之债而进行清偿。
    2023-06-08
    253人看过
  • 侵权与不当得利的区别在于何为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与侵权的区别是: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而被确认为他人遭受损失的利益。侵权是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所以侵权也可以称为侵权。侵权和不当得利是债务的发生方式,也就是说,新的债权可以形成。不当得利有四个要素:1、一方获得利益;2、另一方遭受损失;3、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原因。不当得利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我们需要从以下方面解读:(一)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1、其特征为: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与
    2023-07-12
    224人看过
  • 不当得利起诉,不当得利起诉应该怎么起诉
    不当得利诉讼的流程是: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4
    387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利应该如何返还,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一、不当得利的利应该如何返还不当得利的利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返还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情况下,其返还范围应以其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所谓获得
    2023-06-24
    458人看过
  • 恶意不当得利和善意不当得利是不是一个概念
    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一、不正当得利立案最新标准是什么不正当得利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4、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不正当得利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2、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3、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
    2023-06-21
    240人看过
  • 啥叫强奸
    刑事责任能力
    强奸是指男性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强奸罪如何定案强奸罪的定案:1、主体方面:14岁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女性教唆或帮助男性强奸其他女性,女性也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共犯;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奸淫的目的,即明知是违背妇女意志,仍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具有侵犯妇女权利的主观故意;3、客体方面:强奸罪侵犯妇女性权利。犯罪对象是妇女和14岁以下的女孩;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无法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二、怎么才能构成强奸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
    2023-03-17
    1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的司法解释是啥?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21
      不当得利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除非属于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等情形。
    • 什么叫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28
      1、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建立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扬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有真正无因管理和不真正无因管理两种类型,真正无因管理包含适法无因管理和不适法无因管理,不真正无
    • 什么叫不当得利之债捡钱!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7
      1、如果你捡到之后,放进自己口袋准备为自己所用的,不当得利。 2、如果你捡到之后,站在原地等待失主来认领的,那么在这之间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
    • 什么叫不当得利善意恶意?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2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
    • 啥叫做发行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