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合同要注意什么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6:01:20 223 人看过

合同的订立需要注意:

1、担保问题,合同是否存在保证、抵押、定金等担保;

2、预付款问题;

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以及违约责任问题;

4、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问题;

5、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问题。

一、债权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区别

债权担保的方式的区别是:

1、担保范围不同: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生效期不同:

(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二、定金与预付款有何区别

定金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其担保作用是通过定金罚则来实现的。即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预付款与定金具有某些相同之处,但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其区别表现在:

1、性质不同。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本身不是履行主债的义务,而是债的担保方式,是履行定金合同的行为;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

2、作用不同。

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定金虽然也有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

3、效力不同。

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定金则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时,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价款,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抵作价款。

4、支付方式不同。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方可成立;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5、适用范围不同。定金在合同中运用广泛,不仅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有偿合同;而预付款一般只能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

三、债权的担保形式是什么

债权的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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