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来一补”企业,因其不具备对外独立承担民事权利义务的条件,在诉讼中应将“三来一补”企业和外方投资者一并列为当事人,共同承担责任。
向外方投资者送达法律文书时,可将法律文书送给“三来一补”企业代收。
2、个人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列个人独资企业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投资人的自然情况。
3、非法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争议的,可将其上级法人单位列为共同诉讼主体参与诉讼,上级法人单位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4、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按上述原则,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列字号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当事人。
5、法人单位在开办新单位过程中,以新单位名义招用劳动者发生的争议,后未开办成的,列该法人单位为一方当事人;开办成立的,列该新单位为一方当事人。
6、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后的民事诉讼主体,可按民事诉讼法中主体合并与分立的处理原则确定。用人单位合并前发生的争议,以合并后的用人单位作为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前的争议,分立后分担分立前单位权利义务明确的,由承受权利义务的单位作为一方当事人;不明确的,将分立后的各单位共同列为当事人。
7、企业自动歇业、视为自动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未经清算而注销的,应列该企业为当事人。如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的,列清算组的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没有清算组的,列清算义务人为诉讼代表人。
前款规定的清算义务人按企业的不同性质分别确定,即国有企业为其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为其开办者或出资者;法人型联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法人和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8、因招用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导致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现用人单位提起诉讼的,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请求确定被告。原用人单位只请求解决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问题,可只以劳动者为被告;如原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和现用人单位提出经济损失索赔请求,应将劳动者和现用人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9、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自然人与其非法招用的劳动者产生纠纷,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的,应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列为被诉人或被告,并可视案情需要将施工的自然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被诉人或被告、第三人。
劳动争议申诉书的注意事项
(一)劳动争议申诉书
申诉人:施凤成,女,汉族,1971年5月30日出生,住址:湖北省仙桃市陈场镇幼松村三组1号,身份证号429004197105304267
被申诉人一:诗贝绮(香港)香港有限公司
被申诉人二:深圳市宝安区诗贝绮制衣厂,地址:南山区西丽办平山村,
负责人:郭连书电话:13902487256
诉讼诉求:
1、诉求依法裁定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从2006年1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两年加班工资39160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9790元;
2、诉求依法裁定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补足社保缴款金额。
3、诉求依法裁定被申诉人支付(2004年2月15日至2008年1月共计4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14*4=9256元;
以上合计58206元.
4、由被申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2004年2月15日进入深圳市宝安区诗贝绮制衣厂工作,在4年多的时间里,每天工作11个小时(周一至周六11小时,周日8小时),被申诉人从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我每个月要工作296个小时,但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职工全年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合小时工资据此进行折算。因此,我每个月的加班时间为296—174=122小时。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本人的周一至周五每小时加班工资为2300÷174150%=14.7元,周六周日每小时加班工资为2300÷174200%=19.6元,每月加班工资为:14.7321.75+19.6194=926.1+705.6=1631.7元。由于该公司一直拖欠支付本人加班工资,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诉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诉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我向被申诉人要求支付克扣的24个月加班工资:1631.724=39160元及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因此,诉求贵会予以公正裁决。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08年5月6日
(二)劳动者在抒写劳动争议申诉书时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一、符合申诉条件的当事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诉状一式二份,并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诉状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如申诉状本页纸不够可另附同样大小的其他纸张。
2、申诉人签名应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全称(可参考单位公章或营业执照),双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必须清楚。
3、申诉状应写明具体的申诉请求,申诉请求涉及经济标的的,必须统计出具体金额。
4、申诉状应写清楚事实理由,事实理由应明确:(1)、何时进入单位工作
(2)、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资支付情况
(5)、引发争议的简单经过等等。
二、申诉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劳动手册、流动人员就业(卡)及其他有关证据资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经工作人员审查复印件同原件无误后,可提供复印证件)。
三、申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申诉人为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推荐一至三名代表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并由申诉人共同填写授权委托书。
四、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有特殊情况或疑难复杂案件,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延期三十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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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除土地外,企业的投资百分之百为外国投资者所私有,没有中国投资者参股。一个企业可以是一个外国投资者独资,也可以是若干外国投资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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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起诉争议争议的主体是谁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一般来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举证责任的分配首先应当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规则,只有在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也就是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根据该规则,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当对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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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主体是指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4劳动争议主体是指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劳动者。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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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主体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11、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2、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3、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