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单方中止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3:00:46 80 人看过

可以。政府与其它当事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一般属于行政协议,是一种合同行为,只要符合合同中止的条件,当事人可以中止合同。

一、私下签的交易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私下签的交易合同,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就有法律效应。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应满足三个条件:

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无论是否私下签订,只要签订的合同符合这三个条件,就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不可撤销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

二、合同履行中有争议是否可以中止

合同履行中有争议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的可以中止。当事人因争议无法顺利履行合同的,可以协商一致后中止履行。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确切证据。

三、政府采购合同可否解除?

政府采购合同不可以随意解除。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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