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协议的履行该怎样完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8:13:13 414 人看过

刑事和解是修改后刑诉法所增设的制度,该制度对于和解适用的条件、适用的案件范围、参与刑事和解的主体以及刑事和解的法律后果都作出了规定,但是有些规定较为模糊,有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完善:

1、确定和解赔偿的具体标准。

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最后达成和解协议,关注的重点便是损害赔偿问题,但是修改后刑诉法并没有对此作出具体的规定。实践中,由于加害人的经济基础、被害人经济状况,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赔偿的数额有较大的差别。有专家认为,刑事和解中赔偿损失的数额可以参考民法中的规定,对财产损害的赔偿参照民法中赔偿标准确定。当然,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赔偿数额高于赔偿标准的,检察机关审查后应当予以确认。

2、确保和解协议的履行。

修改后刑诉法规定了达成协议后的法律后果,却没有规定不履行协议的制裁措施。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的处理包括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和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两种情况,因此对于和解协议效力的确定,也应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第一,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之后,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况下,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可以作为附加义务,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检察机关可以撤销不起诉决定,向法院重新提起公诉。

第二,对于达成和解协议之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案件,应当由法院审查和解协议的效力,保障和解协议的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民事赔偿,和解协议从本质上来说是民事赔偿协议,类似于民事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因而对和解协议效力的认定可以参照民诉法对调解协议效力的确认。此种情况下和解协议的效力应由法院认定,法院判决后,如果加害人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未能履行刑事和解协议的处理方案
    刑事和解协议未履行的情况下被害人可以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在判处被告人缓刑的判决书中对刑事和解协议,已经进行了确认并且作为证据已经进行了认定。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或者是其家属需要在刑事的和解协议上面签字的时候,往往要依据相应的流程来进行签字,不然后果将会特别的麻烦。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来源一个文本甚至于一种制度的执行力强弱最终是由其效力来源所决定的,最根本的在于其是否具备效力来源的正当性,在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来说则表现为是否能够被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接受。基于法治现状和需求,当下我国更倚重的政府主导型立法,但从根本上来讲这是与法治发展、运行规律不符的,也不利于法律得到有效贯彻。因此有论者认为,为更好地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刑事和解制度的强制力和普适性,立法机关应当尽早将刑事和解制度入法加以明确。不可否认,良好社会风气的营造和社会制度的广泛推行有必要依赖于法律这种外在表现形式,
    2023-07-01
    359人看过
  • 已履行的刑事和解协议不得反悔吗
    一、已履行的刑事和解协议不得反悔吗已履行刑事和解禁反悔为充分发挥和解程序功能,防止出现“花钱买刑”等损害司法公正的问题,司法解释明确法院可以主持协商以达成和解。司法解释规定,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司法解释明确已经履行和解协议的不得反悔。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此外,司法解释还规定,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内容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二、刑事和解的范围和条件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
    2023-06-01
    175人看过
  • 刑事和解协议一定要立即履行吗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288至290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和解协议并不是必须要立即履行,也是可以约定分期履行的。没有约定的,则按协议约定时间一次性履行。有履行条件的,建议尽早一次性履行,以免对方反悔,对自身涉嫌的案件带来不理的影响。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
    2023-02-28
    304人看过
  • 调解至全面履行协议而善终
    1月10日,汉7寿县三和乡司法员王伟将一起死亡第二期赔偿费2.5万元交给死者妻子刘某手中,历经两个月的死亡赔偿调解协议获得了全面履行,有效地防止了一起重大矛盾激化。两个月前,三和乡白家铺村曾某跟随本村杨某到广东中山市东风镇,在杨某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工地打工,在早上上班途中,乘坐杨某指定安排每天接送的人力三轮车,在转弯时因重力偏离导致翻车事故,36岁的曾某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支付了三千元医药费。随后死者家属将曾某的遗体从广东运回老家安葬,杨某也从广东赶回吊念死者时,曾某亲属将其扣留,令杨某承担死亡赔偿责任。杨某认为曾某自己未尽安全注意,乘三轮车时2人坐一边,1人坐一边出现重心偏离而翻车,不愿再作赔偿。杨某亲属见其被扣留,20多人纷纷赶到曾某家,双方发生激烈争执,三和乡司法员王伟赶到现场,放弃了当天星期日休息时间,与争议双方展开了一场超常的说服疏导工作,才使混乱的局面平息下来,立即召集
    2023-06-08
    226人看过
  • 和解协议履行问题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对方予以执行。法律规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当事人对履表示拒绝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达成调解后一定要制作调解协议书吗,效力如何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但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经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为了不伤害双方感情,促使他们和好,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同时,由于夫妻和好不再要求离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发生变化,法院也无需制作调解书。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经调解继续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为了不影响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因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发生变化,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对于那
    2023-08-16
    126人看过
  • 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对方还能反悔吗
    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对方还能反悔,反悔可进行起诉,起诉流程如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遗嘱、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4、受理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
    2023-08-09
    148人看过
  • 浅谈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制度的完善
    当前,我国的劳动关系普遍存在一定的紧张和困难,劳动争议发生的比例很高。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时代的进步,市场经济主体越来越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中国人不喜欢诉讼的传统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当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往往首先选择协商和调解的方式来处理劳动争议,这既减轻了法院的负担,又加速劳动争议的处理,收到一举两得的效果。但是,我国的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调解制度却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是,大部分劳动职工希望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另一方面是,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制度设定存在问题,使得这些制度难以发挥作用,因此,完善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制度是解决目前数量庞大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由之路。一、当前劳动争议协商与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劳动者维权意识差,劳动争议处理知识缺乏。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对于一般的权益受到侵害往往报以忍受,比较大的利益损失才
    2023-06-06
    94人看过
  • 担保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
    担保人不履行具有担保内容的执行和解协议,应怎样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根据上述规定,无论是在审理程序还是在执行程序中,担保人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均可直接裁定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并承担担保责任。
    2023-06-05
    400人看过
  • 怎样写一份较为完善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所谓"离婚意思表示"即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所谓"子女抚养"即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抚养权归谁。多个子女的,要分别注明。子女跟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由双方协商,但必须明确,抚养子女的一方放弃抚养费的也应当注明。所谓"财产及债务处理"系指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必须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如有共同债务,则应注明由哪一方承担,双方分担的,应注明哪一方分担多少。所谓"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对方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何种方式帮助或帮助多少,应写明,如不存在该情况,也应注明。
    2023-04-28
    70人看过
  • 执行和解在执行实务中的完善
    在执行实务中,执行和解是一种很常见、很普通的情况。随着执行和解适用率的提高,其局限性也日益显现,如和解协议兑现率较低,重执率偏高,义务人利用和解规避法律、逃避执行、拖延履行。据统计,除当即履行的和解协议外,真正按期履行最终结案的不到二分之一,出现了和而不解的怪现象。在笔者看来,执行实务操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开展执行和解理念教育,提高执行员整体素质。法院应加强执行员牢固树立执行和解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缓和当事人矛盾的最佳途径的和谐司法理念,注重提高执行员业务和道德素质,增强敬业精神,确立对执行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态度——不单纯讲求结案,强制和解,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只做适当引导,提供相关咨询,不做硬性插足的第三者,使和解协议真正成为双边协议。2.加强沟通、指导、审查和风险告知。和解时执行员不能置身度外,既要尊重意愿,也要提醒、引导,提供法律咨询,协议后还应审查。一是加强指导、审查和
    2023-06-06
    240人看过
  • 罚金刑如何执行怎样完善
    1、罚金刑如何执行根据修订的刑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一)自动缴纳。这是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犯罪分子的亲属自愿代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允许。如果被判处主刑,这种悔罪表现可作为的情节适当考虑。(二)强制缴纳。这是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对有缴纳能力、期满未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采取强制措施、变卖其财产或执行其钱款时,也应当扣除其拖延履行这部分罚金的利息,利息可以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只有如此,才能给拖延罚金缴纳的犯罪分子以应有的惩处。另外,拖延缴纳会给司法机关罚金刑的执行增加一定的难度。因此,对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在惩罚力度上应当和一时缴
    2023-06-17
    351人看过
  • 刘权: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的立法反思与完善
    2007年5月23日在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上通过、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在总结我国行政复议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具体化,并增加了许多新的制度,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可操作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较多创新之处,比如新增了行政复议听证审理方式、首次规定了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制度、增加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类型、规定了行政复议不利变更禁止原则等等。其中第40条规定的行政复议和解制度、第50条规定的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最大的亮点之一,也是学者们争论最多的问题之一。《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第50条规定
    2023-06-06
    404人看过
  • 刑事和解协议是否已经生效完全?
    受害人和加害人达成的刑事和解协议不一定必须要立即履行,也是可以约定分期履行的。在法定的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刑事和解协议书需要多少份1、刑事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就刑事案件达成和解协议的,需要签订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法院附卷备查。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二条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二)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
    2023-07-06
    369人看过
  • 民事和解协议未执行完可以再执行吗
    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后,当事人申请按原生效法律文件执行的,法院不予许可。但是,当事人只是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是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这个协议不足以消除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有权恢复原来的有效法律文件。申请执行人被诈骗,恐吓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民事和解协议是否可以强制执行1、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分两种情况处理:(1)如果不是在法院执行阶段达成的和解协议,一方不履行的,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当事人履行;(2)如果在执行阶段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
    2023-08-18
    32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刑事和解协议必须立即履行吗刑事和解协议必须立即履行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0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其他组织,使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不再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288至290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有专门的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民间纠纷,有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罪的嫌疑,有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故意犯罪案件,除
    •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产生纠纷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按照法律的规定,你和A在执行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并已履行完毕,本次执行程序就告终结。对于该设备的质量问题,你应当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
    • 入室抢劫案件,对方不履行刑事和解协议,应该怎样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文书,对民事部分,可以另行起诉维权。
    • 不履行和解协议起诉状该怎么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0
      建议咨询律师后委托律师代书为好。因为起诉状是法官审理案件的重要基础。 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
    • 合同履行完毕如何解除协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6
      合同履行完毕能变更的情形有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