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债权在破产中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6:51:28 117 人看过

股东的破产债权,可以通过债权申报,和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天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股东也可以是债权人,其破产债权也可以向清算组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破产后,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算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注销了欠条有效吗

公司注销后,公司就终止,公司终止后欠条就无效。而公司在注销前,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公司要清偿完债务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债权申报期间能不能清偿

债权在申报期间,公司不能进行清算,等债权申报结束,编制资产负责表和清算方案,经审批通过后,才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2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申报相关文章
  • 债权如何在破产案件中申报
    人民法院在受理了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并提交载有债权数额、有无担保财产等事项的书面说明,同时还应当提交相关证据。对于连带债权,可以由其中一名债权人代表全体债权人进行申报,并且应当说明该债权为连带债权。债权人如果未能在债权申报期间内及时进行申报,则可以在之后补充申报,期限为破产财产最后分配之前。合伙企业解散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
    2023-07-01
    332人看过
  • 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债务的关系如何处理?
    不会消灭。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破产清算后合同要继续履行吗《企业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
    2023-07-11
    279人看过
  • 如何处理破产股
    公司破产股票如何处理两种破产情形:1。您开户的证券公司破产您持有的股票按照您的个人证券账号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并有相应的证券交易风险监管制度加以控制,而用于买卖股票的资本账户也由商业银行存入因此,不必担心财产安全。但这一时期的股票交易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中国证监会将尽快安排证券公司接手为您提供服务。你所持股份的上市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的支付顺序是先支付企业破产费用,再支付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等款项,再支付拖欠国家税款,最后偿还一般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一次债务的,后一次的债权不予清偿。不足清偿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普通股股东是最后一个还债的人,但是如果公司可以重组或者其他公司接管破产的公司,那么你的股票仍然存在,只是改名而已。总公司会重组,不会让你失去一切。但st类股票,我们要注意它的风险,有可能退市,风险很大。但是,我们也可以在三板市场转让股票,因此,根据上述情况,上市公司破产后,股
    2023-05-07
    458人看过
  • 如何继承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
    一、如何继承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第三,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二、继承人是否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是否可以直接通过行使继承权取得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股权是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对股权的继承权不能被剥夺。在现代社会,对公司的投资形成的股权财产可能会构成一个公民拥有的最主要的财产,谁继承了股权财产谁就应取得基于该财产相应的话语权。股权继承
    2023-06-08
    275人看过
  • 股东在企业破产重整中的权益保障
    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而公司破产不一定要进行清算的,公司还可以进行重整,公司重整的就需要制订重整计划,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破产重整的股东会不会变,由破产重整计划而定,破产重整是可以变更股东的。企业破产重整由哪个法院管辖?地域管辖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2023-07-05
    244人看过
  •  担保债权在破产债权清偿中的排他性如何?
    这段文字描述了破产人在破产清算时需要承担的债务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人欠缴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及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都属于破产人的债务范围。因此,破产人需要承担这些债务的清偿责任。(一)破产人欠缴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 产 债 权 清 偿 顺 序 : 工 资 、 医 疗 费 、 伤 残 补 助 、 抚 恤 金 、 补 偿 金 、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 基 本 医 疗 保 险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为: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
    2023-09-04
    489人看过
  • 破产债权在破产法中的作用
    >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终于破茧而出,并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新破产法的出台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也必将对资本市场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上市公司被纳入新破产法之内,旧破产法只适用于国有企业,而上市公司可以不受旧破产法的约束,市场退出机制缺乏。新破产法采取了折衷的办法,平衡了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的权益。新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的,债务人和债权人均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或申请。申请条件更具有操作性,也更接近国际惯例。新破产法引入了国际通行的管理人制度和重整制度,对规范企业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有积极作用。一、对担保债权的保护有利于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对改善上市公司融资结构,进而逐步建立有效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我国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并不能向市场传递正向信息,公司债务融资程度与市场价值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市
    2023-06-09
    202人看过
  • 如何处理投资公司破产股东的资金
    1、投资公司破产股东的钱呢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提起诉讼,要求隐匿、转让财产的实际占有人返还债务人财产的,或者声称债务人捏造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行为无效,返还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提起诉讼,要求隐匿、转让财产的实际占有人返还债务人财产的,或者声称债务人捏造债务或者承认债务不真实的行为无效,返还债务人财产的,第十八条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对债务人财产的有关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其他人员已经死亡为理由,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
    2023-05-07
    485人看过
  • 分析股东破产债务处理策略
    股东的破产债权,可以通过债权申报,和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债务如何处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债务由欠债的股东自己负责偿还。公司近对公司的债务由偿还责任,对于股东的个人债务,公司没有偿还的责任。但如果股东以个人名义负债,实际债务投入了公司经营的,则此时债务属于公司债务,需要用公司的财产来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2023-08-16
    306人看过
  • 破产清算股东债权的解决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它债权人利益。实际上,股东通过将原《公司法》所要求的股权投资在新《公司法》下转化为了债权投资,从而低成本取得有限责任保护,进而将有限责任的风险完全外部化。一、破产清算费用与程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
    2023-03-27
    101人看过
  • 如何在遗产继承中维护股东的权益?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股东如何进行股权分配公司股东进行股权分配的方式。股权是表决公司事务的关键。具体分配如下:1、公司股东可按照各自的职位,进行股权分配;2、公司股东可按照各自的出资额,进行股权分配;3、公司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分配;4、公司股东可按照贡献价值的大小,进行股权分配;5、其他合理的股权分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3-08-08
    160人看过
  • 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隐名股东的债权人如何处理
    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隐名股东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来实现其债权。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包括下列情形: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2、瑕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二、隐名出资是什么意思公司中的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却为他人(显名出资人)的出资行为。隐名投资协议只约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三、股权代持协议公证怎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主体资格。在
    2023-06-20
    57人看过
  • 诉讼中债务人破产如何处理
    一、诉讼中债务人破产如何处理诉讼中债务人破产的,则应当中止正在进行的诉讼,在破产公司被破产管理人接管后诉讼才继续进行,在进行诉讼时法院判决不得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冲突。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二、债务人如何申请公司破产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债务人可以向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
    2024-01-23
    466人看过
  • 债务缠身的破产股东该如何应对
    企业破产后,应当清偿破产人财产上的全部债务。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严格依法依序清偿。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破产,股东财产不受影响。但是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或一人公司,这是可能的。但是如果公司不偿还贷款,就必须列入最高法院执行的人员名单。今后任何地方的贷款都会产生影响。破产了还不起债该怎么办?破产了还不起债的,如果已经进行了破产清算,经过清算后还没有财产可以用来还债的,则债务就无法再偿还;如果是申请了破产,但尚未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还不起债的,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然后用清算所得的财产来偿还公司欠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
    2023-07-01
    25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更多>

    #债权申报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破产债务?破产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债权债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8
      1、公司破产后,无破产财产的,债务消灭,不需要再偿还。 2、公司破产的,需要用公司剩余财产偿还债务。用公司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后,仍不偿还的债务,公司不再(也无法)偿还,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
    • 如何处理在破产案件中申报虚假债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30
      在破产案件中,如果申报虚假债权、虚构民事纠纷,并以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会构成虚假诉讼罪,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如果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单位犯前款罪的情况,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 债权人债务人如何向股东申请破产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9
      当股东是公司债权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的时候,他仍同时具有股东身份和债权人身份。作为股东,他与公司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作为债权人,他与公司是债权债务关系。 一般而言,作为债权人,不因同时是股东而丧失债权或降低债权效力。 他应该作为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 破产债务人如何处理债权人的权利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1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必须及时申报债权。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此外,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若债务人确实存在无法
    • 如何在破产企业中申报债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08
      如何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 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活动。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首要环节。债权虽客观存在,但仍须通过申报形式提出行使权利的请求,才可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偿还。即使是已开始执行程序的债权,如因破产程序开始而被中止,也应当履行申报程序,债权人不得以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已知其债权存在为由不作申报。债权的申报可由债权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报时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