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企企业法制工作重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53:21 222 人看过

近期,湖北省国资委在武昌召开了全省国有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会议交流了构建法制工作大格局的经验,安排部署了当前的企业法制工作。省国资委副巡视员邓德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十二五目标的总体要求,即突出五个融合,着力三个完善,加快两个提高;全面落实十二五目标的各项指标要求,重点完成好六项硬指标,即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三项法律审核率实现三个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率实现两个80%,以及违规类重大案件基本杜绝;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十二五目标顺利实施,即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定期反馈和通报。

会议要求,突出抓好当前的四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夯实企业法制工作的基础。一是要突出抓好地方企业与在鄂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对标。从加强央地合作、引进战略投资、促进跨越发展的高度,将对标工作的内容项目化、范围拓展化。二是突出抓好企业重大事项法律风险防范。制定出资企业重大事项法律审核的具体规定。强化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务工作机构对企业内部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审核的责任主体地位;强化国资监管机构法制工作部门在对关系出资人权益重大事项法律审核的责任主体地位,对企业改制重组、重大投融资、产(股)权转让等需要国资监管机构审批的重大事项,要由国资监管机构法制工作部门组织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是突出抓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面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评议,精心组织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四是突出抓好六五普法工作。落实好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编撰好湖北省国有企业法制工作丛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文章
  • 湖北外企增资并购成亮点
    从湖北省商务厅获悉,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增资踊跃,外资并购快速增长,成为湖北省吸引外资新亮点。据湖北省商务厅统计,上半年,湖北省共有81家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增资金额33628万美元,同比增长16.43%,占全省直接利用外资合同外资额的41.83%。全省新批外商并购项目10家,合同外资额7802万美元,并购领域涉及制造业、服务业、采矿业等,一批境外大财团、跨国大公司入驻湖北,总数约达70家。湖北省商务厅厅长尹汉宁说,“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在吸引外商“眼球”的同时,也增强了外商投资中部地区的信心。湖北是一个制造、纺织等传统产业比重较大的中部省份,上半年,外企增资和外资并购踊跃,吸引了外商投资湖北传统产业改造,推动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全省外贸出口总量高速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其中,上半年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97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4.5%,分别高出全省和全国出口平均增幅
    2023-06-05
    310人看过
  •  2022湖北企业拆迁标准
    湖北企业拆迁的拆迁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补偿价格、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拆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费以及停产停业期间的生活费用补贴和地方规定应支付的其他费用,其中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此外,拆迁补偿还包括厂房重置成新价、停产停业损失费、装修附属物、机器设备以及搬迁费用。在一般情况下,湖北企业拆迁所涉及的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补偿价格。2.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拆迁补偿。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搬迁及临时安置费。5.停产停业期间的生活费用补贴。6.地方规定应支付的其他费用。通常分为三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2、厂房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损失费,一般包括:预期利益损失、违约损失和财务成本;4、装修附属物;5、机器设备;6、搬迁费用。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土地承
    2023-09-12
    394人看过
  • 国有企业与在鄂央企法制工作对标活动开展
    近日,某汽车公司与地方企业法制工作对标座谈会在某汽车公司总部召开。汽车公司副总法律顾问胡某代表单位致了欢迎辞,并介绍了法制工作经验。中国电信[3湖北分公司等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企业的法制工作经验和现状进行了交流。为提升湖北国资系统地方企业法制工作水平,构建法制工作大格局,去年底湖北省国资委启动了地方国有企业与在鄂央企法制工作对标的试点活动,对标活动分为单独对标和分组对标。此次座谈是由某汽车公司牵头的第一组10家地方国有企业与在鄂央企开展法制工作对标的第一次活动。
    2023-06-09
    172人看过
  • 湖北国企增资扩股程序
    增加注册资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有企业增资扩股进入产权市场公开选择投资者的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7]45号)和《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规范改制暂行办法》(鄂国资改革[2007]422号)等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省国有、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其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本规则所称企业增资扩股,是指企业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形式:(一)新股东增资;(二)新股东与原出资人共同增资;(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增资;(四)职
    2023-06-09
    218人看过
  • 在外资企业工作就是在外国企业工作吗
    一、外资企业是外企吗?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组成法人组织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和个人独资的形式,这里的合伙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法律依据类推适用《民法典》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联营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指由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外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
    2023-02-09
    319人看过
  • 湖北省省直国有外贸企业改制情况及存在问题
    2000年以来,湖北省先后在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组职工安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00]66号文件,以下简称66号文件)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鄂发[2001)24号文件,以下简称24号文件)之后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在省直外贸系统全面推开直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对28户省直国有外贸公司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了改制,改制面达到100%。其主要依据是根据省外经贸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省外经贸厅直属企业改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通知)、《湖北省外经贸厅直属国有外贸企业改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省外经贸厅关于执行鄂外经贸法[2001]20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主要采取以下改制方法和形式:一是将直属企业改制范围分为三种类型,即:资产质量、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经营业务且具有
    2023-08-17
    499人看过
  • 企业兼并协议的制作要点
    (1)双方当事人。要注意特别是对被兼并方作一界定。(2)兼并方式。确定本次用何种方式进行兼并,不同的兼并方式,各方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3)兼并后有关事务的处理。这里主要包括有关手续的办理,有关债权、债务的处理,有关合同的处理等。(4)兼并方的权利、义务。兼并方的权利主要是接收企业的权利,有权处置其资产;主要义务便是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支付的对价。(5)被兼并方的权利、义务。其主要权利是收取对价;其主要义务便是移交企业。
    2023-06-09
    359人看过
  • 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
    据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依法治企能力水平,11月4日至5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国资委主任张某作出重要批示。国资委副主任黄某某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努力将中央企业打造成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法治社会模范成员,并提出了今后五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张某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要求中央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央企建设,扎实推进法制工作新的五年规划,始终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在法治的引领下推动发展。要不断增强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黄某某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收官之年。三年来,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第三个三年目标顺
    2023-06-09
    323人看过
  • 规范化操作国企改制工作
    规范化操作国有企业改制,是国企改制成功的法定要求,也是国企改制工作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所谓规范化操作,就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关于企业改制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法定程序和对重要实体问题的处理原则进行国企改制工作。这里要特别强调,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并全面履行法定手续。以企业公司化改制的操作程序为例,介绍如下:企业的公司化改制工作应当包括如下必要程序,其顺序是:1、成立改制组织(即改制筹备组织)。在成立改制组织之前,应当向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公司提出改制意愿并征得其原则同意;2、产权界定。在制定改制方案之前,必须摸清改制企业的资产状况,包括企业财产和企业的债权债务,然后按照国家关于产权界定的法律规定,对企业资产进行产权界定。法律规定,国有企业凡是实行股份制改造或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都应当进行产权界定;3、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则进行。国有资产必须进行评估的八种情
    2023-06-09
    311人看过
  •  跨国合作企业的特点分析
    本文介绍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定义、特点和分类。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人与外国合作人在中国境内共同创建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分享收益、分摊风险和承担亏损。其特点是契约式合营,组织形式多样,组织机构和管理方式灵活多样。合作期满,企业的资产均归中方所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国合作人与外国合作人在中国境内共同创建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分享收益、分摊风险和承担亏损。其特点是: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中外合伙人投资或提供的合伙条件,不折算为股份,即各方投资不计价,不计股份,中外合伙人按什么比例进行收益或产品分配、风险和损失分担,合伙企业合同约定。换言之,合作企业的合同是企业成立的基本依据,合营各方的权利义务不是取决于投资比例与股份,而是取决于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这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这种股权式的合营企业是有明显区别的。所以,合作企业称为契约式合营,而合资企业
    2023-09-02
    324人看过
  • 湖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意见
    鄂政办发[1995]87号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试行意见。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我省境内除乡镇企业以外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第鄂政办发[1995]87号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试行意见。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我省境内除乡镇企业以外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第三条建立生育基金制度。对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第四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计划由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报当地人民政府
    2023-06-09
    364人看过
  • 湖北省企业职工怎么交养老保险
    一、湖北省企业职工怎么交养老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规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这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是基本一致的,有利于实现制度之间的衔接。这是养老保障筹资机制的重大变革,从较为单一的由财政供款为主的渠道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二、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而工伤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
    2023-05-28
    472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
    改制,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入股,公司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这企业再被其他公司收购时得到的钱是否应该分给职工呢?我想请教一下,一个注册类型为国有的企业在2000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公司员工有的入了股,还有的职工没入股,现在该企业被另一公司收购,请问得到的钱是否应该也分一部分给那些没入股的呢?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呢?律师回复回答:没有法律依据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
    2023-06-09
    175人看过
  • 国营企业改制私营企业
    私营企业,补偿金,改制,国营企业,单位,病退国营企业改制私营企业国营企业改制私营企业,给工人补偿金的问题我1953年生人,我所在单位原是国有大型企业的一个车间,于2005年左右改制成为私营企业,当时原国企公司给我们这10几个正式职工每人一份的补偿金,这个补偿金一次性拨给现在的私营企业,钱并没有发给我们个人,私营企业的经理说等退休后或辞职后这个钱会给个人,我于今年9月份,刚办了病退(身体健康状况很不好),于10月底去公司要这个补偿金(大约5万元),但单位办公室主任直接拒绝了我,说是单位效益不好,现在没钱。请问我应该怎样来合理合法的要回属于我的钱呢?律师回复回答: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国营企业改制私营企业
    2023-06-09
    169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是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在我国,有法人组织内部设立的法律机构工作人员和外聘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之分。狭义的法律顾问,即是指后者。... 更多>

    #法律顾问
    相关咨询
    • 湖北省国资委国有企业改制办法一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
      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破产法》并没有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破产企业法定清偿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城市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所得中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并可列入第一顺序清偿
    • 国有企业有没有国家是重点是控股企业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0
      国有控股企业也属于国有企业,但不完全是国有企业,所占股份的份额为国有,股份超过50%(不含50%),与拥有全部资产的国有企业有点不同。1、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非公司制经济组织。国有独资公司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2、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所有资本中,国有资本占比较高,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
    •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条例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6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后的
    • 湖北作风企业行贿怎么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赔企业工资怎么算,湖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按《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