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能否留存质保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7:20:33 149 人看过

一、买卖合同能否留存质保金

可以。买卖合同留存质保金的,该约定合理合法,只要双方协议一致就可以采用。

质保金是合同一方就所供设备(货物)的质量向对方所作的一种承诺。如果设备(货物)的质量符合约定,那么购买方就必须向对方给付该款项。如果设备(货物)质量不合格,应当将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来处理。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工程质保金支付条件

工程质保金支付条件需要满足: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约定的保修期届满且该笔质保金未划扣完等条件具备时,质保支付条件方得成就,具体条件还应结合合同约定来看。其中提及的保修期需要结合国家规定,不得低于国家相关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洪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综上可知,以上条件成就时,工程质保金才能予以支付。

三、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

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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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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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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