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伞如何影响定罪和量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2:14:58 393 人看过

党员干部、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包庇放纵的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或团伙,且放纵包庇等行为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即可认定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中规定的“包庇”行为,通常说是“保护伞”,并不要求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如果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酌情从重处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先有通谋的,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认定“保护伞”,主要从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等方面进行审查。

保护伞认定的情形

(1)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违纪违法插手干预司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的查处;对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给政法机关查处黑恶势力设置障碍;对查处黑恶势力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2)依法负有查禁、监管、打击、处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职不作为,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有案不查、隐匿线索、毁灭证据、绚私舞弊、故意拖延,纵容黑恶势力实施违法犯罪或滋生蔓延、坐大成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保护伞的认定标准如何规定?
    保护伞认定标准:(1)形成更稳定的犯罪组织,数量更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通过非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获得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支持组织活动;(3)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组织多次非法犯罪活动、欺凌、伤害群众;(4)通过实施非法犯罪活动,或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纵容,主导一方,在一定地区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给予什么处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该行为人通常会被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如果所犯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开除党籍。如果该行为触犯了刑法,那么该犯罪分子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
    2023-07-05
    210人看过
  • 警察充当保护伞如何认定
    认定标准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的,应当认定为保护伞情形。一、刑法中关于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和量刑是怎么规定的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黑恶势力犯罪的从重处罚。二、保护伞判几年保护伞正常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保护伞主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的行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三、扫黑除恶包含哪些违法情形扫黑除恶包括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
    2023-06-24
    69人看过
  • 从犯罪行如何影响量刑
    刑事案件从犯量刑标准:1、对于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其作用相对较小或者未实施犯罪行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30%-50%;2、参与实施少量或部分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20%-40%;3、作用较大的,未实施犯罪行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20%-30%;4、参与实施全部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20%下面;5、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上或免除处罚。刑事案件数罪并罚如何量刑?在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应当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进行量刑处罚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7-05
    315人看过
  •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一、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能作为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是可以从轻,但不是一定),而做无罪辩护,意味着将可能失去这些条件,一旦认定有罪,该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由于无罪辩护的成功率特别低,甚至带给被告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以下是总结的特别应当慎做无罪辩护的几种情形。二、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做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有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
    2023-06-03
    172人看过
  • 影响力行贿罪的刑罚如何定量
    利用影响力行贿罪判刑如下: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是利用影响力行贿罪。什么是利用影响力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要件,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要件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利用影响力受贿
    2023-07-05
    109人看过
  • 无罪辩护是否影响量刑?
    一、无罪辩护是否影响量刑?无罪辩护对量刑是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做无罪辩护的话,就说明犯罪嫌疑人从始至终都不认为自己有罪,这样的话最终就有可能会失去从轻量刑的机会,也会失去减刑的机会,但自首对量刑的影响是很有有利的,可以从轻量刑。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二、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做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有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
    2023-06-03
    239人看过
  • 充当保护伞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党员干部、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包庇放纵的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或团伙,且放纵包庇等行为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即可认定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中规定的包庇行为,通常说是保护伞,并不要求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如果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酌情从重处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先有通谋的,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认定保护伞,主要从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等方面进行审查。为黑恶充当保护伞,给予什么处分一、为黑恶充当保护伞,给予什么处分1、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给予以下处罚:(1)为
    2023-08-18
    134人看过
  • 影响力交易犯罪的定义和量刑
    影响力交易犯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不局限于国家机关人员。某些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以及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己从中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的情况较为严重。同时,一些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虽已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但利用其在职时形成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己从中索取或者收受财物。同时考虑到我国已经加入和批准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也要求将影响力交易行为规定为犯罪。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国家工
    2023-06-12
    251人看过
  • 量刑标准如何影响侵占财产罪的定罪?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可能构成侵占罪。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侵占罪:1.发生的前提是合法持有他人财物。2.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4.主体为一般主体。5.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非法侵占财产罪立案标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非法侵
    2023-07-02
    69人看过
  • 无罪辩护后的量刑辩护影响减刑吗
    无罪辩护影响的可不仅仅是庭审量刑,还会影响被告人以后的的减刑。一般说来,在刑事案件中,辩护人都有个两难选择,也就是辩护策略的制定——做无罪辩还是罪轻辩,这两个策略是矛盾的。你选择做无罪辩,就不能再提自首、立功、未成年人或对方过错这些辩词。总之,种种原来可以从轻判决的理由,都不能再提。但是这些公诉人会提,如果公诉人不提,法官会注意到。一般说来,很少罪犯会服完整个刑期,大多数罪犯都是会服刑一半多一点。身为律师,无论你采取什么策略,都必须以被告人利益为准,不能考虑律师自己利益,这是职业道德问题。律师不能寻求轰动效应,这和体育比赛一个道理,不能抱着取悦观众的心理,不能玩。一、无罪辩护量刑辩护的区别是什么?无罪辩护量刑辩护的区别是:无罪辩护是对当事人法律认定上没有犯罪事实,而量刑辩护是在当事人认定的犯罪事实基础上进行判罚上的有利辩护。定罪就是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量刑就是在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后如何
    2023-06-03
    471人看过
  •  胁迫如何影响犯罪量刑判决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胁从犯,应根据其犯罪情节适当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从犯则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对于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对于胁从犯,应当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适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 迫 从 犯 罪 量 刑 标 准 探 讨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可能构成主犯或从犯,这取决于其在犯罪中的客观作用大小。如果被迫犯在客观上起到了主要作用,则可以构成主犯;如果在客观上起到次要或辅
    2023-10-11
    410人看过
  • 隐瞒犯罪所得的影响:量刑如何决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数额标准是:1、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或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业的;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认定标准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数额,应当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3、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通过犯罪直接得到的赃款、赃物,应当认定为犯罪所得。上游犯罪的行为人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后得到的孳息、租金等,应当认定为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根据相关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
    2023-07-05
    358人看过
  •  受贿罪中,影响力如何影响刑罚判定?
    影响力受贿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且主观意愿故意,并利用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具体行为包括接受、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要定罪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等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2.行为人的主观意愿是故意。此外,行为人还必须利用其影响力,谋取国家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度。同时,行为人还必须实施具体的行为,才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条件是什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或者影响力,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要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或者影响力,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
    2023-11-19
    386人看过
  • 影响定罪量刑的标准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一、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
    2023-02-17
    40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保护伞罪》的认定和量刑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包庇放纵的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或者团伙,放纵包庇等行为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包庇行为,通常称为保护伞,不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组织的,酌情从重处罚。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事先有通谋的,以具体犯罪共犯论处。保护伞的认定主要是指对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警察
    • 保护伞量刑的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0
      党员干部、其他行使公权的公务员知道自己避难的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和集团,避难等行为的影响很差,带来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作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中规定的包庇行为,通常称为保护伞,不要求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方便。利用职务容易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适当处罚。包庇,包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先有共谋,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认定保护伞,主要是因为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没有警察,
    • 《保护伞》量刑是怎么判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4
      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包庇放纵的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或者团伙,放纵包庇等行为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包庇行为,通常称为保护伞,不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组织的,酌情从重处罚。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事先有通谋的,以具体犯罪共犯论处。保护伞的认定主要是指对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警察
    • 如何认定保护伞的种类?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31
      保护伞主要包括:1、打击黑手党犯罪举报人报复;2、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黑手党势力违法所得,赃物不能追回,放纵犯罪;3、非法报告和处理黑手党犯罪分子减刑、假释、医疗、监狱执行等。
    • 充当保护伞的罪行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0
      您好,保护伞的衡量标准应当按照刑法关于包庇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参与案件的,应当共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