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30:48 105 人看过

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程序作简要的说明:

1.意向书。这是一个有用但不是必需的一个步骤,它能表达双方的诚意,并在以后的谈判中相互信任,以便节约时间和金钱。采取这种方式,卖主能使他准备透露给买主的机密不至于被外人所知。

2.词查。收购方常派一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调查,这能使收购方得到一个专家独立作出的对被收购方财务、商业和行政事务的评价。同时,收购方律师应当对目标公司的账册和地方特许权作一次特别调查,并且检查所有的原始合同、保证书和许可证等。收购方律师还希望调查卖方雇员的雇佣条件、工会的意见、工厂惯例和退休金安排等。

3.董事会批准。如果一项收购由一家独立公司或由一家企业集团的核心公司实施,通常在签订法律上不可变更的协议之前,需要得到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批准。如果收购方或被收购方是企业集团的附属公司,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准备一份项目报告,取得母公司董事会的许可。

4.政府部门的批准。一般地,各国都有反垄断法,故大型收购往往需要一定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5.谈判。显然,谈判主要涉及交易的方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一般地,谈判应紧扣一个经过仔细计划过的时间表。

6.收购决议。收购决议要根据谈判达成的原则制定且要经过收购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7.交换合同。在交换合同时,收购双方都必须作出承诺,从无条件交换合同之时起,购买方就成为公司的受益所有者。

8.声明。在交换合同时,收购双方通常会向新闻界发表声明,以把收购信息告之雇员和主要的客户与供应商。

9.核准。合同交换后购买方律师一般会提出调查被购买方土地的产权,或者被购买方律师主动提供这方面的证明。同时,所有合同中所要求的特别许可或权威机构许可,都是在这一阶段申请的。

10.特别股东大会。当需要股东核准时,收购方将举行特别股东大会以进行投票表决。

11.董事会改组。这一步常是被收购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即将离任的董事辞职和任命收购方提名的人员以改组董事会。股权证和过户表格将经过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重新登记和盖章。

12.正式手续。改组后,应在限定时期内到政府部门登记。

只有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后,收购才正式生效。一般地,在交易完成后,应给顾客、供应商和代理商等发出正式通知,必要时还将重新安排契约。

13.重整。收购完毕后,收购方将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解释收购方目前的扣算和管理企业的常用方法,向谁报告工作等。一般收购方会计人员会解释收购方将来所需的财务报告要求。在完成了这些步骤后,一体化的工作才正式开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上市公司收购相关文章
  • 非上市公司之间的收购需要评估么
    一、非上市公司之间的收购需要评估么对其他公司进行收购的,一般是要对被收购的公司进行财务或者经营情况审查的,以评估被收购公司的收购价格。二、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需要履行那些职责(一)对收购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二)应收购人的要求向收购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全面评估被收购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帮助收购人分析收购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就收购方案所涉及的收购价格、收购方式、支付安排等事项提出对策建议,并指导收购人按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制作申报文件;(三)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使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其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四)对收购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及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对收购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五)接受收购人委托,向中国
    2023-06-09
    359人看过
  • 外资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程序应该简化
    有必要简化外资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程序,并将多部门审批改为综合审批外资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不仅有助于完善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也是我国利用外资的一种有效方式。外资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经历了从严格禁止到逐渐放开的过程。目前的法律依据主要有:1.200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收购程序和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2.2002年证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公布的《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政策上允许外商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彻底解决了外资收购的市场准入问题;3.2002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对外资通过改组国有企业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某些问题作出了规定;4.2003年对外贸易经济合
    2023-04-23
    119人看过
  •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1、谈判。收购人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尤其是大股东)就股权转让问题进行协商,拟定协议草案。2、经协议双方国有关机构批准。大宗的股权转让、受让一般均须经买卖各方股东或者董事会批准。上市公司收购中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3、正式签订收购协议。4、报告与公告。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于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5、发出要约。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6、履行收购协议。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实行托管的,买卖双方应到证券登记结算
    2023-06-05
    185人看过
  • 收购上市公司有限公司
    1、作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和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需由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收购人的名称、住所;关于收购的决定;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收购目的;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数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等事项。2、要约书的发布和效力收购人在依照法律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中事项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予以公告。收购要约的不可撤回,指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但其中的灵活规定也充分兼顾了我国证券市场
    2023-02-25
    252人看过
  • 拟上市公司上市后能否被上市公司收购?
    拟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再上市。拟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再上市的,需要在收购活动结束三年后才能申报上市。上市狭义的意思是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广义的上市除了公司公开(不定向)发行股票,还包括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交易,以及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发布/推出。一、收购公司的条件包括什么收购公司的条件包括:1、对象条件,上市公司收购的对象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即公司发行的公司股票,由投资者持有,不包括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持有的股票和公司发行的股票;2、市场条件,上市公司的收购必须在证券交易场所的帮助下完成。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的,经批准的证券交易或交易场所,分为集中交易场所和场外交易场所;3、规则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外国股票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必须履行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并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继续购买公司股票。
    2023-03-23
    440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怎样操作
    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点:1、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外部股票,即公司发行的外部股票者持有的股票,不包括公司库存的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行股票过程中预留或未出售的股票,后者如公司购买公司股票后未注销的股票。2、上市公司的收购必须在证券交易场所完成。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的。经批准进行证券交易或交易的场所分为集中交易场所(即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场所。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的,应当受到上市公司收购规则的限制。持有上市公司5%的股份通常不构成上市公司在商业上的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收购与兼并在通常用法中,“合并”和“收购”的区别并没有那么大,“合并”听起来比较“平等”,没有“大买下小”的意思。虽然说merger、acqisition、consolidation、combinatio
    2023-08-08
    315人看过
  • 另一家上市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有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要约收购:(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者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30%(含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2)继续增持股份。在前一个条件下,投资者继续增持股份时,即触发依法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的义务。只有在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适用要约收购。釆取协议收购方式的,协议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釆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转化为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与合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如果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被吸收的公
    2023-07-06
    108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收购要注意什么问题
    1、在收购的前期准备阶段,收购双方签订独家谈判协议,就收购意向、支付担保、商业秘密、披露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初步约定。这样即可避免并购进程的随意性,又在收购前期谈判破裂的情况下保障了收购双方的利益。2、尽职调查: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在收购股权时,必须审核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确保收购标的的合法性。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非上市公司在收购时,收购流程主要可以分为前期准备、双方洽谈以及最后工商变更三大部分,一共有12项。同时,非上市公司在收购流程中要注意,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情况调查清楚,对该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然后再做决定。
    2023-04-21
    418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收购吗
    可以。除了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之外,任何公司都可以收购其它的公司。非上市公司当然能收购其它公司了。凡是购入其它公司股份,从而控制该公司的,就是收购,两家公司合为一家公司,才叫公司合并。一、非上市公司收购要注意什么问题1、在收购的前期准备阶段,收购双方签订独家谈判协议,就收购意向、支付担保、商业秘密、披露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初步约定。这样即可避免并购进程的随意性,又在收购前期谈判破裂的情况下保障了收购双方的利益。2、尽职调查: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在收购股权时,必须审核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确保收购标的的合法性。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非上市公司在收购时,收购流程主要可以分为前期准备、双方洽谈以及最后工商变更三大部分,一共
    2023-03-04
    141人看过
  • 中国企业兼并程序--非上市公司
    在我国,企业的兼并与收购一般均在中介机构,如产权交易事务所、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中心等的参与下进行。在有中介机构的条件下,企业并购的程序如下:1.并购前的工作并购双方中的国有企业,兼并前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报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并购双方中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并购前必须经过所有者讨论,职工代表会议同意,报有关部门备案;并购双方的股份制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并购前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报有关部门备案。2.目标企业在依法获准转让产权后,应到产权交易市场登记、挂牌交易所备有《买方登记表》和《卖方登记表》供客户参考。买方在登记挂牌时,除填写《买方登记表》外,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卖方登记挂牌时,应填写《卖方通知书》,同时,还应提供转让方及被转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法人代表资
    2023-06-05
    386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不能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一、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有哪些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在改正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第七十六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
    2023-02-18
    81人看过
  • 收购了哪些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或分立,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有:(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即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2023-07-29
    101人看过
  • 收购上市公司,哪几种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以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发行的股份,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或合并。它是公司并购的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并购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主动方称为收购方,被动方称为被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注意事项(一)及时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立即书面询问有关当事人并及时公告。(二)核查控制股东是否履行相关义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股份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或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并提出解决措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
    2023-08-07
    267人看过
  • 上市公司反收购36计
    上市公司反收购的三十六计(上)通常,反收购存在的前提是目标公司遭遇了恶意收购,目标公司管理层为了防止公司控制权转移,从而采取的旨在预防或挫败收购者收购本公司的行为。反收购的主体是目标公司,其核心在于防止公司控制权转移。针对收购方不同的收购目的,目标公司可以采用的反收购策略亦有不同。具体来讲,反收购措施按照发生时间的不同,可以分为预防性(事前)反收购措施与抵御性(事后)反收购措施。本部分着重介绍前者。预防性措施一般发生在要约收购出现以前,目标公司以各种形式防范将来可能出现的收购进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毒丸(PoisonPill)计划:毒丸计划是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于1982年发明的,又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具体来讲,所谓的毒丸是指目标公司通过制定特定的股权计划,赋予不同股东以特定的优先权利,一旦收购要约发出,该特定的优先权利即可行使,则会导致公司财务结构的弱化或收购方部分股
    2023-06-05
    488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 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 更多>

    #上市公司收购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收购中集中竞价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上市公司收购中集中竞价收购的程序如下: 1、收购前的准备工作; 2、组建投资集团; 3、收购方通过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竞价交易系统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 4、当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对外发行的流通股比例达到5%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公告期内停止对前述股票的买卖; 5、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是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2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管理办法是,非上市公众公司需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进行股份收购交易,并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使股权清晰,机制健全,依法履行收购信息披露义务。
    •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是如何走的?上市公司的收购流程是否有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3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是如何走的?上市公司收购在各国证券法中的含义各不相同,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即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购买该公司的有表决权证券的行为;广义的上市公司收购,除要约收购以外,还包括协议收购,即收购方通过与目标公司的股票持有人达成收购协议的方式进行收购。那么,收购需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请看下文
    • 收购某家公司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4
      收购一家公司程序:(一)与该公司的老板或者老板委托的律师谈判,谈妥收购价。 (二)索要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评估一下该公司的净资产有多少。 (三)签订收购合同,合同中要详细载明移交的资产目录和原公司员工的去向安排。 (四)去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同时把收购价款足额划转到被收购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进行人事部局,尤其是高层白领和中层白领必须安排到位,为公司重新开张做好前期
    • 非上市公司收购转让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哪些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30
      转让方披露的非上市企业产权转让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二)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四)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需要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的,还应当披露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