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的具体条款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1:14:34 71 人看过

股份发行的相关内容如下:

1、发行股份,实行公平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一类股份都应当具有同等的权利。

2、同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3、对于任何单位或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支付相同的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或者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记录下列事项:

1、股东姓名、住所;

2、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数;

3、各股东持有的股票编号;

4、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录其股票数量、编号和发行日期。

股份发行规则及价格

我国公司法第126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

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

其二,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其三,发行的同种股份,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相同的。

股票的发行价格是指股票发行时所使用的价格,也是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所支付的价格。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分为平价发行的价格和溢价发行的价格。平价发行是指股票的发行价格与股票的票面金额相同,也称为等价发行、券面发行。溢价发行是指股票的实际发行价格超过其票面金额。

我国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即股票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应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条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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