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请求人:葛某祥,男,42岁,汉族,河南省午阳县人,伊克昭盟粮油储备中转库干部,现住伊克昭盟粮油储备中转库家属楼3号街坊东单元402号。
赔偿义务机关:东胜市人民检察院。
复议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伊克昭盟检察分院。
1995年3月9日,葛某祥因涉嫌贪污犯罪,被东胜市人民检察院传讯监视居住,3月22日被刑事拘留,3月26日被逮捕。1995年6月25日以贪污罪起诉于东胜市人民法院。东胜市人民法院于1995年9月12日以(95)东法刑字第69号刑事判决葛某祥无罪。东胜市人民检察院不服东胜市人民法院的判决,提起抗诉。伊克昭盟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12月8日以(1995)伊法刑抗字第81号刑事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葛某祥于1996年4月25日申请东胜市人民检察院于1997年3月24日以东检字(1997)第1号刑事确认书,对错误拘捕葛某祥的事实予以确认,同时做出东检赔字(1997)第1号刑事赔偿决定。其内容:
1.依法确认请求人葛某祥于1995年3月9日至1995年9月14日被错误拘捕羁押189天,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十五条一、二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国家199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额18.51元计算,决定给予请求人葛某祥的赔偿金为3498.39元;
2.请求人葛某祥在被捕审理期间,本院侦查局追缴的15685.20元现款与21303.91元外欠款及一台21英寸天鹅彩色电视机、一台威力双缸洗衣机,侦查局于1995年5月20日至1997年1月7日先后依法还给伊盟粮油储备中转库(均有中转库收据为证)。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一款之规定,属于应当返还的财产;
3.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本院在一定范围内,为请求人葛某祥消除影响;
4.请求人葛某祥的其他请求事项,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不予赔偿。葛某祥不服东胜市人民检察院的赔偿决定,申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伊克昭盟检察分院复议。伊克昭盟检察分院认为,葛某祥提出的将东胜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先后追缴其现金18685.20元返还的要求,不属赔偿范围。此款葛可与东胜市检察院协商解决。葛某祥在被东胜市人民检察院错误拘捕期间先后四次共追缴其现金15685.20元,从东胜市人民法院追缴葛某祥案件受理费3000元。
-
赔偿请求人朱某申请刑事赔偿一案
311人看过
-
赔偿请求人何某申请刑事赔偿一案
204人看过
-
赔偿请求人何某存申请刑事赔偿一案
178人看过
-
刑事案件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26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流程
67人看过
-
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111人看过
-
某市检察院以起诉A,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该市人民经过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5一般来说,取保侯审的被告人都有可能判处非监禁刑,所以只要遵守取保侯审规定随传随到,和受害人达成谅解,宣判前不会逮人,判决后也有很大可能是监外执行的刑罚
-
人民检察院发出国家赔偿决定,通知受害人当事人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赔偿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6请求国家赔偿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
人民检察院发出国家赔偿决定,通知受害人当事人即向检察院申请赔偿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请求国家赔偿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
轻伤害刑事案件检察院法院如当事人不要民事赔偿会被判刑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轻伤害刑事案件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如当事人不要民事赔偿也可能会被判刑;刑事案件是是国家公诉,附带民事赔偿解决的只是被害的民事部分,对刑事判决影响有限。
-
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要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会听取被害人意见。如果被害人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也可以反映给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