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借条的不是实际收款人借条能不能有效?
打借条的不是实际收款人也不代表借条是无效的,借条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二、写借款合同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司法实践中像是夫妻共同债务,有可能打借条的是丈夫,借款人把钱直接汇给了妻子,像这种情况,不能说借条就是无效的,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执,最好把钱直接给了写借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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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的暂借期能不能实际借款期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29最好写!不然到时你让其归还需要给一定的履行期,如果当时情况紧急需要赶快起诉履行期限又没到麻烦,并且有期限也能给债务人一点还款压力,我是律师,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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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实际打款人不一样是如何规定的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8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对自然人借款,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约定形式。而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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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的时候打借条能不能押实物有保证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17只是单纯的借款关系的话,写借条,债务人写,把借贷双方的个人信息、借款金额、利息、款项如何支付给债务人、还款日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写清楚即可,最下面债务人签字按手印,债权人也可以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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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款人死亡能不能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9借款人死了与借条有效期没有直接关系,关键看借条的内容,如果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就是到期三年内具有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就20年具有诉讼时效。 债务人死亡既不必然导致债务的消灭,也不是债务消灭的法定原因。